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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十七大提出的"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重要決策,切實推動創業帶動就業的創業型城市建設,現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創業富民、創新強市"發展戰略,按照"擴大就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總體要求和"政府推動、政策支持、市場導向、強化服務"的基本原則,堅持轉型升級和扶持創業相結合,全面開展*市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促進廣大勞動者充分就業,實現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
二、總體目標
實施"3551"創業工程,整合3500萬元創業基金,通過兩年的創建,建立健全組織領導體系、政策支持體系、創業培訓體系、創業服務體系和工作考核體系等五大創業保障體系,培育五個一批,即:10個創業型社區(村)、12個創業先鋒、12個創業品牌、25個創業陣地、40個創業項目,達到城市創業環境佳、市民創業意識濃、人員創業能力強、創業經濟增幅高、創業帶動就業大的創建效果。力爭到2010年底,全市新增就業人數1.3萬人;組織創業培訓1800人,扶持1100人勞動者實現創業,直接帶動就業人數6000人;失業人員創業項目1年以上存活率達80%,3年以上存活率達60%;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5%以內。實現經濟持續發展、社會就業充分、民主根本改善的國家級創業型城市目標。
三、工作步驟
(一)2009年下半年,根據金華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方案,成立市、鎮鄉(街道)兩級創建組織,明確創建職責、落實創建責任;分解目標任務;下發《創業型社區(村)評審辦法》;擬定宣傳方案,廣泛開展創建動員工作。
(二)2009年第四季度,全面啟動創建工作。籌集創業基金,征集創業項目,籌建創業陣地,全面啟動創業型社區(村)創建活動;建立相關創業型城市統計指標和統計制度,形成審驗評估體系。
(三)2010年三季度前,著力深化創建工作。審驗并命名表彰首批創業型社區(村),評選表彰首批創業陣地、創業品牌、創業項目、創業先鋒。
(四)2010年四季度,在各鎮鄉、街道自查的基礎上,組織專家評估組進行全面評審;上報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求審驗;召開表彰大會對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進行總結表彰。
四、創建措施
(一)建立組織領導體系
成立*市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創建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組織部長任副組長,市就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人勞社保局)。
(二)完善政策支持體系
1.完善創業政策。按照促進全員創業的總體思路,在進一步完善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政策的基礎上,制定面向所有勞動者創業的優惠政策,包括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農村勞動者創業扶持政策、其他困難群體創業扶持政策等。
2.設立專項基金。全市整合建立不少于3500萬元的創業基金,圍繞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結合發展地方優勢產業和特色經濟,對帶動就業貢獻率高的勞動密集型和優先發展的科技型、資源綜合利用型、來料加工型、貿易促進型、社區服務型、信息服務型創業項目給予重點扶持。
3.強化政策落實。采取送政策上門、建立責任人制度等方式,落實好市場準入、稅收減免、小額貸款、場地落實、見習補貼、創業孵化、創業補貼等扶持政策,切實發揮政策促進創業就業的效能。
(三)健全創業培訓體系
1.整合培訓資源。加大創業培訓投入,將創業培訓經費納入農辦、人事勞動社會保障、殘聯等部門歸口管理的培訓資金支出項目。充分發揮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在創業培訓中的作用,鼓勵開設有關專業開展創業培訓。
2.擴大培訓范圍。將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失地農民、殘疾人、農村富余勞動力等有創業愿望和培訓要求的城鄉勞動者全部納入創業培訓范圍,實現創業培訓全覆蓋。
3.推進創業實訓。建立高校畢業生創業實訓基地11個,按照"自愿定向、政府資助、促進創業"的原則組織高校畢業生開展6-12個月的見習,政府給予不低于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50%的補助。
4.提高培訓質量。統一培訓一批創業培訓師資,發給師資證書、憑證上崗。統一編印《創辦你的企業》、《辦好你的企業》二套教材、統一設置培訓課時,并將創業培訓資金撥付與培訓后創業率掛鉤,切實提高勞動者培訓后的創業能力。同時,對已從事個體經營的業主開展"辦好你的企業"再培訓,提高企業存活率。
(四)構建創業服務體系
1.搭建創業服務平臺。依托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分別建立*市創業服務中心、鎮鄉(街道)創業服務站、村(社區)創業服務室。整合行政服務窗口,為創業者辦理相關證照開設綠色通道,實行非禁即入,限時辦結。成立專家指導隊伍,對創業人員開展政策咨詢、項目推介、培訓指導、跟蹤扶持等"一站式"服務。培育25個創業陣地,其中大學生創業實訓基地11個、科技園孵化點8個、創業園區6個、創業市場5個,切實解決創業經營場地。突出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等特殊群體的政策支持、創業幫扶,開設專門服務窗口,提供"一站式"、"一對一"創業重點服務,提高特殊群體創業成功率。
2.完善創業信息網絡。整合人力資源市場平臺,將創業項目納入信息體系,實現市、鎮鄉(街道)、社區(村)三級信息共享。征集、篩選40個創業項目,建立*市創業項目庫,召開各類創業項目推介會,舉辦送項目到社區(村)活動。
3.健全創業工作臺帳。依托各級創業服務平臺開展一次全面的勞動力創業基本狀況調查,準確掌握勞動者創業能力、創業愿望、幫扶需求等。健全創業服務臺帳,有針對性地開展創業培訓和創業幫扶,幫助創業者解決創業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開通創業服務快車和創業咨詢熱線電話,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創業提供重點援助。
4.開展系列活動,助推創建工作。充分發揮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在創建創業型城市工作中的作用,深入開展創建創業型社區(村)、建設創業基地促大學生創業、落實扶持優惠政策幫扶困難群體創業、培育經紀人促進來料加工發展、1+1青年創業、巾幗創業十百千、百名女大學生創業、長江高科技助殘就業項目、一村一品創業計劃等系列推進創業活動,使創建活動有聲有色。
(五)健全工作考核體系
1.將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任務列入市政府重點工作,將扶持創業、為創業者服務作為基層文明站所評選和涉企部門、科級崗位考核評定的主要內容。創建工作目標任務每年分解下達給各鎮鄉、街道和市府相關部門,建立市、鎮鄉(街道)、社區(村)三級聯動的工作機制。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督查和評估考核,通報各鎮鄉、街道、社區(村)創建進度等情況,并適時通過媒體公布,確保各項扶持創業政策落到實處。
2.在試點基礎上,設置創業型城市創業活動指數、創業對經濟的貢獻率、創業帶動就業等相關統計指標,建立完善創業帶動就業的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
3.按照金華市創業型社區(村)審驗標準,以年度為單位對社區(村)進行動態考核驗收,合格的由市政府予以命名表彰,全市培育10個創業型社區(村)。同時,每年開展創業品牌和創業先鋒評選表彰活動。
(六)營造創業氛圍
確定每年的4月為宣傳月。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媒體,廣泛宣傳創建創業型城市的經驗,深入宣傳創業型社區(村)、創業先鋒、創業品牌、創業陣地、創業項目,形成全社會重視創業、支持創業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