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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調查目的
“三農”問題是關系黨和國家全局性的根本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已經成為黨和國家的目標。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求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系,提高我國整體醫療衛生水平。因此農村合作醫療問題成為新的研究課題。為了了解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保情況、宣傳和監管程度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實踐中的一些問題,我們對長沙市望城縣靖港鎮復勝村的情況進行了實地調查。
圍繞本次調查的目的,我們針對復勝村的具體情況進行了統計,并作出了具體而辨證的分析,針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實踐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提出了可行的對策與解決方案。
(二)調查方法
1、調查背景
本次調查是屬于本學期商學院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中的一個部分,我參與了本次實踐,屬于其中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調查組的一員。此文是建立在我們整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調查組調查成果的基礎上的。
2、調查對象
本次調查以長沙市望城縣靖港鎮復勝村居民為總體,以復勝村居民為主,并以鄰近村莊村民作為輔助調查對象。復勝村位于望城縣靖港鎮中部,地處大眾垸中心地帶。*大道、*線和中格線穿境而過,地理位置優越。全村區域面積7.8平方公里,耕地面積5960畝。20*年全村實現總產值2582元,人均純收入達到4592元,被政府授予“縣級文明村”榮譽稱號,榮獲鎮對村目標管理考核一等獎。2005年10月,望城縣被確定為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市。從20*年元月1日正式啟動后,已步入健康有序的發展軌道,受到絕大多數農民群眾的衷心擁護。20*年農民參合率達70%以上,截至2007年上半年參合率達88.08%,參合人數達53.72萬人。因此選取此村作為此次的調查對象。
3、資料收集方法
本次調查在走訪復勝村農戶進行實地考察的同時,主要采用隨機抽樣的方法選取調查對象并采用問卷調查法。問卷由13個問題(12個選擇題以及1個主觀題)構成,主要詢問了復勝村居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保情況、農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知曉程度以及對相關醫療報銷情況的滿意程度。本次調查實際發放問卷150份,回收128份,有效問卷113份,有效回收率88.28%。
(三)調查結果及其分析
一、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制度的了解情況
圖一:農民對合作醫療報銷了解情況分析圖
經過我們七天較深入的調研,通過上表不難發現大部分的村民并不十分了解合作醫療的報銷相關手續。4.50%的村民對此有很深入的了解,31.80%的村民知道有這個報銷制度,50.10%的人卻不知道如何進行報銷,由此看出大家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的了解不多。
我們了解到農村每戶參加合作醫療的村民都發了一份“望城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冊”,當我們詢問宣傳冊相關信息時,幾乎沒有村民可以提供該宣傳冊,也幾乎沒有人可以說出其中的重要信息,大部分的農村僅知道只有住院才可以報銷,其它信息很少有人知道。這說明政府在宣傳力度有待加強。在采訪靖港鎮某合作醫療醫院的院長時,他指出其實政府針對該制度的宣傳工作,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不僅僅發了宣傳冊,在各參加了合作醫療的醫院內也設有宣傳欄等等。由此可見,政府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工作,確實做出了不少努力,可是面對宣傳付出無回報,努力得不到成效的局面,我們需要的是考查與思考。
二、農民知識水平對于新型合作醫療實施的影響
針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我們應該客觀、正確的正視當代農民的知識結構水平與農民的思想。不能單方面的認為政府做出了努力,就應該得到農民的支持,反響就必須良好。我們要深入農村,真正認識農民,了解他們的思想與要考,這樣才能真正的、正確的為人民服務,找工作做好。
圖:農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比例
通過上表看出:72.78%的農民文化程度僅局限于初中,受教育程度為高中及高中以上的只有9.10%,更是少之有少。我們認識到,宣傳不到位也應當從農民身上找原因:1、宣傳方式不正確:大多農民是小學及初中以下文化,宣傳手冊等一些文字性的宣傳途徑,效率是低下的;2、農民心理因素:部分農民,因某些原因對政府持抵觸情結,對政府的工作抱有較大的偏見,甚至不支持政府工作;此外,還有可能存在教徒,對醫療本身存在偏解。3、農民自身對合作醫療重視程度不夠。調查過程中,當我們請村民填寫調查問卷時,部分村民是沒法看懂問卷的意思的,由此可見,當今農民的知識水平并沒有達到政府所期望的水平。對于宣傳手冊或宣傳欄這種宣傳方式是不能有效的接受的。
在調查過程中,我們還發現一個問題,部分農村對政府是保持著抵觸情結的,他們認為,中央對農村是關注的,是關心農民的,可是下級執行起來就發生了偏離,一些有權有勢的人,很容易就可以得到報銷,而他們這群老百姓,要找關系,給相關人員送禮,得到的錢還有可能得不償失,這與某些政府行為是相關的。此外,還有一種值得討論的現象,就是存在對醫療本身有偏見的人,相信基督教并沒有倡導人們不看病,生病了在家禱告,有可能在農村中存在一些異教誤導農民,這種現象在知識水平還不是很發達的農村很容易滋生,特別是對一些為生活所困的人,特別受這種思想所誤導。在調查過程中,我們得知,幾乎沒有幾個村民可以拿出宣傳冊,靖港鎮某醫院的院長也指出,經常有村民因住院發票丟失而來補辦,但發票是不允許補辦的,所以還是有些村民是沒法得到報銷的。這就是村民自身對合作醫療的重視不夠相關了,該注意保留的重要資料沒有被保留下來,對于政府宣傳的知識也不去積極的了解,認為任何事情與我無關,政府要求怎樣我們就怎樣就對了,沒有主人翁意識,這樣即損失了自己的一些權益,也對政府的工作造成一定的負擔。
三、農民對于報銷手續所持看法
經過調查分析村民認為報銷難,報銷態度消極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1、大部分村民不清楚報銷所需要的有效證件(提交合作醫療證、原始發票、診斷證明、一日一清單、結算清單、病歷復印件),大部分村民在住院時,并沒有意識到要保留這些有效證件,導致報銷受阻。2、部分村民不了解哪些醫院可以報銷,哪些不可以,或是哪一等級醫院報銷比率和起付線是多少。有些村民不清楚哪些醫院可以報銷,比如湘雅第一醫院,并沒有參加合作醫療,有些村民并沒有了解到,花了大價錢看病,可是不能報銷,這樣就造成了村民對報銷制度的懷疑,其主要原因是政府宣傳沒有做到位。3、還有部分村民沒有注意到的一點是用藥有限制,參加合作醫療的藥品是有限的,只有部分常用而且價格不是很貴的藥品在報銷之中,一些進口藥物或是十分貴的藥品是沒有列入報銷中的,而有些村民并沒有了解到這點,住院時沒有注意到,導致看病花錢多,可報銷又少,這導致的惡果是對報銷制度的懷疑。
調查中,我們了解到一戶人家家境不是很好,07年上半年,其女兒因額頭受傷,送到湘雅第一醫院治療,僅掛號費及對傷口消毒的費用就花了500塊錢,加上住院的幾天一共花了近5000元,可是得不到報銷,在訪問過程中,該村民對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表示很不滿,認為報銷道路很黑暗,有些人可以很輕松的報銷,而像他們那樣的老百姓,報銷時受到重重阻撓。
四、農民收入水平對于報銷的影響
根據我們對望城縣靖港鎮復勝村的調研情況而言,該地區農民的收入水平存在一定的差異。據調查報告數據顯示,在復勝村這一地區,如圖所示:
大部分家庭年收入分布在1萬——2萬元之間,其比率占40.9%,其次有31.8%的家庭年收入在5000——10000元之間,年收入達2萬元以上的家庭也占到了整個家庭的18.1%,這體現了農村中的收入水平也存在很大差異,大部分群體處于中等生活水平,極地低收入的人口較少,一部分人的生活已經基本步入小康水平。20*年農民參合率達70%以上,截至2007年上半年參合率達88.08%,說明這種農村合作醫療費用在農民的承受范圍之內,這一地區不僅存在著一定程度的經濟水平的差異,同時不同的家庭對醫療費用的支出也存在差異,家中有常年患病者或者高齡老人時,家庭對醫療的保障依賴度就強烈,反之亦然。因為考慮到大病沖擊對于農戶的影響是長期的和較為嚴重的因此不同的人對醫療補償比率的需求是不同的,但是,新型合作醫療把預防保健、醫療、小病和大病切開了,認為農村最大的問題是因大病致貧,以為只要把大病問題解決就行,這是一種制度上的設計錯誤。不能將合作醫療保障的對象只限于大病重病。首先,從農民心理來說,保大病不保小病,受益群體只是少數人,不能滿足農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參與者是否受益,將影響其繼續參與的熱情,可能多數農民一輩子都得不上一次大病,如果在一年中沒有大病就等于白交了錢,因此有些農民不愿意交錢。
(四)問題的討論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的制度。
新型合作醫療是在我國農村長期實行的一項醫療保障制度。這種醫療保障制度不僅事關億萬農民的切身利益,而且也是調整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個人以及醫療服務機構等各方利益主體的一種制度,政府可以在其中起主導作用,但確立這種制度,需要立法來保障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構建新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重要內容,它應著眼于為全體農民提供安全感和發展條件,維護農民人格尊嚴。我國在改革開放20多年來經濟取得長足發展的今天,理應由政府承擔責任,組織、管理、監督新型合作醫療這一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盡快覆蓋所有農民,農村合作醫療在過去發展的40多年中,因法律制度的欠缺引發了一系列的問題,如資金來源不穩定,保障水平不高、管理方面的隨意性和盲目性等,這也是造成合作醫療制度無法定型的重要影響因素,在缺乏法律規范的條件下,合作醫療制度的穩定性和信譽受到懷疑,進而加重了農村合作醫療的負荷。制定合作醫療相關法律法規,以法律的穩定性、強制性和權威性才能農民對合作醫療的信心和心理預期。作為中國新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一部分,我們不能忽視農村社會保障的建設,不然中國的新型社會保障制度就是不健全的,更不能體現其追求平等、正義的價值取向,鑒于我國目前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我們應該按照“低水平,廣覆蓋”的原則建立農村的醫療保障制度,因為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可以是一個水平相對較低的社會保障制度,但它不應該有漏洞,所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建設我國新型社會保障制度的政策要求。而如何正確引導農民正確掌握醫療報銷程序,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實施,是我們得引起重視的問題之一。
(五)調查結論與建議
針對以上數據的調查分析,我們不難發現對于新型農村醫療制度作為一種最新的社會保障制度,本身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我們去不斷完善。針對以上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報銷所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加大對農民合作醫療的宣傳。加大政策引導和宣傳教育,在宣傳的側重點和準確性上下功夫,明確哪些項目可以報,哪些項目不能報,注意不宜夸大新型農村醫療的好處,避免給農民“什么都能報”的誤解,以免農民的預期與政府的導向出現偏離。
2、簡化新型合作醫療報銷程序。參合患者在縣內住院取消轉診審批,可任意選擇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在縣外住院的直接回縮在鄉鎮合管辦報銷,從而可使參合患者感到更加方便。
3、提高合作醫療住院報銷比例。門診費用自理,僅報銷住院費用,實行零起報點,同時提高分段費用報銷比例。在走訪中,大部分農民愿意取消門診定額報銷、推行住院按比例報銷,發揮基金“眾人幫一人”的作用,同時減輕鄉鎮衛生院工作量,使住院病人特別是生大病的農民得到更多幫助。
4、增加門診慢性大病補助的病種和補助額度。對慢性大病如糖尿病、晚期癌癥等患者未能住院治療而采取門診治療的,按門診費用總額的40%報銷,增加報銷封頂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