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家庭財產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目前在家庭財產保險方面,投保人還有很多誤區。
隨著經濟的發展,中國的富裕人群規模也是在不斷壯大,家庭財產也增多了,如房產、汽車、高檔音響和家具、精美裝修,這些財產是辛苦得來的,價值不菲,如何保證自己后院財產的安全,我們有必要考慮一下家庭財產保險。
家庭財險有三面
目前市場上的家庭財產保險主要有三類:
1.普通家庭財產保險
普通家庭財產保險是采取交納保險費的方式,保險期限為一年,從保險人簽發保單零時起,到保險期滿24小時止。沒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退保。保險期滿后,所交納的保險費不退還,繼續保險需要重新辦理保險手續。
2、到期還本型家庭財產保險
它的承保范圍和保險責任與普通家財險相同。到期還本型家庭財產保險具有災害補償和儲蓄的雙重性質。投保時,投保人交納固定的保險儲金,儲金的利息轉作保費,保險期滿時,無論在保險期內是否發生賠付,保險儲金均返還投保人。
3、利率聯動型家庭財產保險
隨著物價指數的上漲和央行不斷升息,人們對保險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率聯動型家庭財產保險應運而生。投保此類險種除擁有相應的保障責任外,如遇銀行利率調整,隨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同步、同幅調整,分段計息,無論是否發生保險賠償,期滿均可獲得本金和收益。
避免三類誤區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家庭財產保險面向的是社會大眾,很多投保人由于缺乏保險常識,在申請投保、持有保單和后期理賠的過程中存在著一些誤區。
誤區一、超額投保
保險公司在定損時,是按財產的實際價值和損失程度確定賠償金額,損失多少賠多少。如果在投保時你向保險公司申請的保額高于財產的實際價值,超出的部分是無效的,多出的保費也是白交。換句話說,你給只值8萬的東西保10萬,保險公司最多只賠給你8萬。
【實際案例】
林先生在投保家財險時選擇了“室內財產”項目,并特別在保單上注明:家中價值3000元的電視是投保對象。林先生的電視于2005年購買,此為當年價格。2006年夏天,林先生的電視被閃電擊中漏電,林先生要求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調查后得知:目前同類電視的價格已降到了2200元,林先生最后只得到了2200元的賠償。
誤區二、不能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保險公司需要根據投保人陳述的信息來判斷風險的大小,因此不僅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時必須如實告知,而且當保險標的物發生重要改變時也需及時告知保險公司。如果投保人沒有履行這一義務,一旦發生風險,會影響實際得到的賠償金額,甚至得不到理賠。
【實際案例】王女士家的房屋由于管道設計缺陷,時而發生馬桶倒灌的情況,2002年9月14日,投保了一份家庭財產保險,但是在投保時王女士未向保險公司說明這一情況。2002年9月20日,王女士家的馬桶又發生了嚴重的灌水,造成室內部分家具受損,且有一臺加濕器因短路燒毀。王女士向保險公司報案,經勘查后發現造成此次損失的根本原因是管道設計缺陷所致。因王女士未盡到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誤區三、投保后就可高枕無憂
有些投保人認為只要投保了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因而主觀上產生麻痹大意的傾向。我國財產保險合同規定,參保人有維護財產安全的義務,且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的施救措施,將財產損失降至最低限度,保險公司會對于因施救而產生的費用進行單獨補償(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
1.家庭財產保險產品設計同需求
脫節從家庭財產保險的產品設計上來講,家財險的產品種類可謂繁多,產品種類從傳統型到綜合型,種類較為齊全。然而,在家財險產品較為豐富的情況下,家財險卻發展較為緩慢,究其原因,主要是產品種類的設計不能有效的同需求相匹配。一直以來我國保險主要依靠集體銷售的模式,后來依靠銀行按揭式半推半銷模式,而在這些產品的開發中,并沒有考慮消費者的需求。
2.家庭財產保險營銷力度較弱
家庭財產保險較弱的營銷力度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保險公司對銷售渠道的依賴。早期的保險公司主要從事單位集體投保的保險業務,后來,隨著銀行保險業務的開展,保險公司開始同銀行開展合作,除此之外,保險公司在其他渠道建設方面一直處于停滯狀態,加之銀行對保險業務的非專業性,不僅使得保險企業因手續費產生了額外的負擔,而且業務拓展進展也較為緩慢。另一方面,由于過低的業務提成率,家財險在發展的過程中缺乏必要的激勵性,許多業務員不愿意將有限的精力投資于家財險的推銷中去。
3.公眾對于家庭財產保險的參保意識較為淡薄
由于我國民眾長期受計劃經濟時代思維的影響,加之我國特殊的消費文化觀念,使得人民群眾的風險僥幸心理較為根深蒂固。在災害發生之后,他們往往寄希望于國家和單位的支持與幫助。另一方面,由于家庭財產保險較低的業務提成率,使得許多保險公司不愿意花大力氣去做該產品的營銷推廣工作,致使人民群眾對家庭財產保險缺乏足夠的認識,從而無法刺激他們的需求。
二、有效推動我國家庭財產保險發展的有效策略
1.推動家庭財產保險產品多元化
關注與需求的匹配家庭財產保險在我國實現發展的首要問題是解決需求的匹配問題,也就是明確消費者的核心需要和基本需求以及如何有效的滿足這些需求。現階段,多數家財險主要針對對象多為各種自然災害。然而,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住房條件極大改善,傳統形式下,針對自然災害的家庭財產保險產品已經無法滿足現階段人們的需求,因此,保險公司應當與時俱進,跟上時展的需求,盡快改變家財險保險的范圍。另一方面,絕大多數家財險是將地震排除在外的,而地震恰恰是我國民眾參保關注的重點,因此保險公司不應固守在過去的條條框框里,應當根據時間、地點、地區的特殊性,制定靈活多變的家財險政策,以期同需求相匹配。
2.將家庭財產保險同國家政策
相結合上文講,為了滿足與需求相匹配的要求,保險公司需要根據地區,時間等因素的不同,開發不同的家財險產品品種,如此以來就會不斷放大保險的標的范圍,而使得風險責任不斷放大。特別是將地震加入保險的范圍,更會無限地擴大風險的責任,這會造成企業的巨大負擔,因此,保險公司在風險無法有效承受的情況下,應當同國家的需求和政策相結合起來。一方面,國家為了更好的應對地震風險,應當將地震風險歸類為政策保險,給投保地震的消費者一定的保費支持,同時給保險公司地震險一定的補貼,另外可以通過構建地震險保險基金,為地震災害增加牢固的保險支持。另一方面,有效將家庭財產保險同地震風險家庭財產保險相結合。當國家對地震險銷售給予補助時,保險公司會獲得足量的激勵,會在該領域投入大量的銷售精力,同時,保險公司可以借地震險的激勵,將家庭財產保險結合銷售出去。
3.構建重災保險基金及再保險的債券化組合正因為重災的巨大破壞性
使得重災賠償工作成為了各國政府關注的重點。隨著重災事件的不斷發生,盡快出臺有效的災害管理辦法刻不容緩。正如前文所講,作者認為可以將地震險作為政策險,將國家,企業,個人家庭的力量集中起來,共同抵御災害帶來的創傷。但僅僅依靠上述方法還遠遠不夠,還需要構建巨災基金制度,把適當業務進行再保險,并在資本市場發行巨災債券,使風險更好的在國際上分散。因為雖然直接保險與國家撥款每年預計可以集聚的資金很可觀,但我們應該使風險在更大范圍、更徹底的分散。建立巨災保險基金與巨災再保險、產品債券化相結合,這樣不僅可以使風險更好分散,而且不至于把太多的分保費分給再保險公司。充分發揮我國家財險的作用。
三、結語
元旦假期剛過,春節長假轉眼就要到了,許多人已經開始規劃假期活動了。回老家探親、境內外旅行都是不錯的選擇。不過,大家開開心心出游之時,也是犯罪分子容易潛入家中盜竊之季。
據北京市公安局2011年1月3日的治安警情提示,“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2日一周時間,110接報的刑事類警情中入室盜竊類警情較為明顯”。而根據往年的經驗,春節期間正是入室盜搶案的高發時段。
在此,我們特別提醒各位出行者,除了備上一份旅行保險外,還應在離家前為家庭財產“上鎖”。
長假出門“鎖”好家庭財產
對于將在春節假期長線旅行的游客,出門前要做好充足準備,關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天然氣和自來水閥門,防止意外的發生非常必要。同時,對于家庭財產的保護,則可以借助家財險的力量,轉嫁風險。
目前,市面上大多數旅游保險以保障旅行期間的個人意外傷害和旅程障礙為主,而少數公司也對旅游期間的家居財物被盜搶提供賠償。蘇黎世“海外任我行”旅游意外險產品便是其中之一。當保障期間為7天時,保費最低為120元,最高為330元。對于旅客在旅游期間因家里無人居住時發生的家居財物被盜,該產品能提供最高10萬元的賠償,以減輕因盜搶造成的經濟損失,讓大家的出游無后顧之憂。
一些財產險公司也以附加險形式推出了“盜搶保險”。如平安財險、人保財險等。根據合同條款,這類保險對于“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存放在保險單所載明的保險地址室內的保險財產,由于遭受經公安部門確認的盜竊、搶劫行為而丟失,從案發時起三個月后,被盜搶的保險財產仍未查獲的,丟失保險財產的直接損失”負責賠償。
而免賠責任則包括了保險財產因窗外鉤物行為所致的損失;因未鎖房門之時保險財產遭受盜竊的損失;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家庭雇傭人員、暫居人員盜搶或者縱容他人盜搶而造成的損失;保險財產的損失存放處所無人居住或無人看管超過三十天的情況下遭受的盜竊損失。此外,平安財險及人保財險均規定,便攜式電腦、無線通訊工具遭受盜搶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家庭財產主險的合同會規定,金銀、珠寶、鉆石、玉器、貨幣、票證等難以鑒定價值的財產都不屬于保險標的。因此,如果投保人想為家中的此類財產投保,還需要附加專門的現金、金銀珠寶盜搶保險。由于這類保險的保險金額上限一般不高,因此我們建議大家在出門前,盡量將現金存入銀行,一些貴重的藏品,也可選擇銀行保險箱存放。
記者在平安網站上做了試算,附加室內財產盜搶的保險金額可從2萬元至10萬元不等,每增加2萬元保額,保費增加10元,而附加現金、金銀珠寶盜搶損失的保額分1000元、1500元、2000元三檔,保費分別為10元、15元、20元。
及時報警報案方便理賠
家庭財產保險是我國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開展業務較早,發展較快,覆蓋較寬的骨干險種之一。家庭財產保險包括災害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盜竊保險等。它面對全國十幾億人口、數億個家庭,市場潛力巨大。據了解,世界發達國家家庭財產保險的普及率已達70%。但是,我國目前的家庭財產保險覆蓋面不到10%,而且很大比例是機關、企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福利給干部、職工購買的,保費少,保額低,絕大多數為不足額保險,有的根本起不到保障作用。在承保實務上,大多數保單承保要素不全,被保險人資料不齊,保險標的不明確。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勘查、定損非常困難。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經濟發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也快速提高,家庭個人財產日益增長、擴大,人們生活中追求寧靜、安全,減少風險的意識也日益加強。家庭財產保險越來越具有發展潛力。
但是,家庭財產保險保單與個人壽險保單相比較,保費較少,一般每單數為10元,多的也不過上百元,長效還本家庭財產保險每單亦不過幾百元,大者上千元,且直銷無手續費,銷售的手續費也非常低,很難象壽險一樣通過營銷隊伍賣單。由財產保險基層公司自營,費時費力,收效甚少;若城鄉居民自己去保險公司購買則感到繁瑣不便,頗多微辭。有人認為,家庭財產保險恰如“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何去何從,是值得認真研究的課題。
一、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狀況及特點
1.國內業務恢復初期,家庭財產保險與其它業務一起高速增長
恢復國內保險業務初期,家庭財產保險與其他業務一樣發展很快。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江蘇省分公司為例,1981年至1985年增長率分別為40.4%、18.3%、26.6%、39.9%、80.7%。由1980年的保費總收入4118萬元增至1985年的2.2億元。家庭財產保險費由1980年的0.3萬元(承保1730戶)上升到1985年的1623萬元(承保504萬戶),所占保費的比重上升為7%。當時,人保江蘇省分公司大力公關,得到了當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取得了較好的效果。1990年江蘇省保費收入達到10.2億元,同期增長17.4%,財產保險保費收入7.41億元,其中家庭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為4061萬元(承保868萬戶),占保費總量的4%。1995年人保江蘇省分公司家庭財產保險費收入達到7507萬元,當年增長26%。這一時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保費收入絕對數雖然不大,但發展較快,也達到了一定的比例(詳見表1),人保徐州市分公司1995年業務總收入約為1.8億元(當年增長17%),財產險保費收入為9183萬元(增長19%)。當年家庭財產險保費收入為774萬元,比上年增長68%,占產險總量的8.43%,業務量較小的唯寧縣該年家財險占總量的14.8%(185萬元)。1996年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財險保費收入856萬元,同比增長11%,占財產險業務總量的8.05%,承保總戶數超過120萬戶,覆蓋面為55%,達到了家庭財產保險的最高峰。
表1 人保江蘇省分公司家財險發展表 年份 承保戶數
(萬戶) 保費收入
(萬元) 占保費
比重(%) 賠付率(%)
1980 0.1730 0.3 23.33
1981 40.9 100 1 5.00
1982 64.8 159 2 19.49
1983 107.3 262 3 29.00
1984 333.1 962 7 14.86
1985 504.0 1623 7 31.48
1986 693.4 2267 6 55.22
1990 686.0 4061 4 124.94
1995 661.9 7501 3.79 57.4
2.財產保險業務穩步發展時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卻大幅下滑,大有不可遏制之勢
1996年之后的三年時間,亞洲金融危機發生,世界保險業受到較大影響。以人保徐州分公司為例,其家庭財產保險業務1997年至1999年三年大幅度下滑,降幅分別為17.44%、31.22%、34.00%,直到2000年才與上年基本持平(詳見表2)
表2 人保徐州市分公司家庭財產保險業務統計表
年份 財險業務總收入
(一)保險公司缺乏對家財險發展的重視程度
在政策上給予的優惠少,對各級管理人員、銷售人員缺少激勵機制,缺乏經營的積極性,沒有將家財險歸入到整體業務范疇里。比如同是個人業務,家庭財產保險的保單費用不到車險的保費十分之一,但做成的保單時間成本和難度,卻不相上下,家財險保單多、保額小,經營成本相對其他財產保險來說比較高,家財險費率低,保費少,賠付率又高,因此一些財產保險公司發展家財險積極性不高,也是情理之中。
(二)保險公司缺乏對家財險市場變化的調研
不能及時掌握情況,沒有采取有力措施。我國家庭的收入千差萬別,生活水平、財產結構存在很大的區別,針對家庭的不同狀況,家財險產品理應當多樣化。但家庭財險的保險標的范圍比較狹窄,仍停留在傳統范疇,缺乏對新保源、新需求的研究;產品設置不盡合理。險種結構不盡完善;保險公司提供險別與客戶需求相脫節等,尤其是針對不同建筑類型、社區服務水平費率差異度不高。保險的產品無法滿足市場、客戶的需求,也不能有效吸引客戶投保。
(三)家財險銷售渠道有限,缺少吸引力,不適應市場需求
家財險在保險公司的眾多險種當中僅是一個小險種,整體業務比重不足1%,不是公司主推的險種。銷售渠道不暢家財險每單保費金額小,提成少,營銷員主動推銷家財險的熱情不高,家財險的銷售渠道很不通暢,這在相當程度上制約了我國家財險的發展。
(四)展業手段單調,方式方法不靈活,服務水平不高
家財險配套服務不足,服務不夠,跟不上時代的發展。家財險承保戶數多,覆蓋面廣,社會影響大,承保理賠時效要求高,而家財險配套客戶服務項目幾乎為零。如客戶在出險后,需要由公安、消防和氣象等相關部門出具事故證明材料,當客戶受損財產需要評估時,由評估機構出具損失財產技術鑒定書等做法,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客戶的服務需求,且承保理賠手續的繁瑣,更讓客戶煩惱,這一系列的弊病,多方面制約了家財險業務發展。
(五)保險公司對家財險宣傳不夠到位
家庭財產保險的展業力度不夠。家庭財產保險數額分散,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有80%以上的個人和家庭不知道如何投保家財險,85%的人對家財險不熟悉,居民的保障知識缺乏,保險意識淡薄。居民不知家庭財產保險應投哪些險種,怎樣投保,投保后居民得到哪些保障以及出險后如何申請理賠等。第六,在調整時期,鄉鎮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特別是農民“減負”期間,“保險”往往被當作農民的負擔被砍掉,城市居民收入近年來增幅不高,下崗職工增多,也影響了人們投保的積極性。
二、我國家財險改變目前被動現狀的對策建議
(一)更新觀念,開拓思路,適應市場需求
保險公司要有戰略眼光,提高對家財險的認識,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大膽創新,利用新的技術和方法來處理業務工作。對職工管理引入競爭機制,進行人事制度改革。實行工資制度改革,個人收入一律與個人業績掛鉤,實行多勞多得,不勞不得,以便促進家庭財產保險業務的發展。
(二)不斷進行家庭財險產品創新,迎合家庭財險需求
通過客戶分類,提供個性化定制方案,保險公司應認真分析本地的風險狀況和客戶的需求,研發出具有廣泛保障范圍、符合市場需求、適銷對路的家財險產品。保險公司在設計和推出家庭財險險種時,通過對投保的宣傳,險種的推薦,為客戶提供合適的品種,以刺激客戶的消費需求,讓家庭財產保險這一險種能為客戶熟知,能真正成為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三)制定合理費率,開發投資型產品
保險的風險大小,與保險費率成正比例關系,風險越大,費率越高,交納的保費就越多,制定出適合保險市場的費率,投資型家財險兼具保險保障、投資理財雙重功能,有利于產險公司聚集一部分社會閑置資金,提高巨災年度的償付能力。
(四)渠道創新,打開銷路
網絡營銷交互性強,節省了投保人的時間和交通成本,也降低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并可以為客戶提供每天24小時的銷售服務,并將客戶范圍拓展至全國甚至全球范圍,網銷是非常適合于分散型家財險銷售的渠道。
(五)提高家庭保險從業人員素質,加強保險工作力度
家庭保險從業人員素質高低代表保險公司的形象。加強從業人員的思想觀念轉變,引入市場競爭機制,跟上市場的發展變化。對家庭保險從業人員加強培訓學習,加強形勢教育,才能使其在競爭中求生存、求發展。
(六)加大宣傳推廣的力度,提高居民的保險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