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精品观看在线亚洲人成网_久久激情国产_久久华人_狠狠干天天操_91一区二区三区久久久久国产乱_1区2区3区国产

首頁 > 文章中心 > 納稅管理辦法

納稅管理辦法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納稅管理辦法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納稅管理辦法范文第1篇

一、匯算清繳對象

(一)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以下稱為企業),無論盈利或者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本辦法規定參加所得稅匯算清繳。

(二)企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參加當年度的所得稅匯算清繳:

1.臨時來華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不足1年,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且已經結清稅款;

2.匯算清繳期內已辦理注銷;

3.其他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不參加當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

二、匯算清繳時限

(一)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二)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三、申報納稅

(一)企業辦理所得稅年度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和報送下列報表、資料:

1.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

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3.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企業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應當在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延期申報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可以適當延長申報期限。

(三)企業采用電子方式辦理納稅申報的,應附報紙質納稅申報資料。

(四)企業委托中介機構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的,應附送委托人簽章的委托書原件。

(五)企業申報年度所得稅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需補繳或退還所得稅的,應在收到主管稅務機關送達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涉稅事宜通知書》后,按規定時限將稅款補繳入庫,或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辦理退稅手續。

(六)經批準采取匯總申報繳納所得稅的企業,其履行匯總納稅的機構、場所(以下簡稱匯繳機構),應當于每年5月31日前,向匯繳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索取《非居民企業匯總申報企業所得稅證明》(以下稱為《匯總申報納稅證明》,;企業其他機構、場所(以下簡稱其他機構)應當于每年6月30前將《匯總申報納稅證明》及其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其他機構未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匯總申報納稅證明》,且又無匯繳機構延期申報批準文件的,其他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負責檢查核實或核定該其他機構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收應補繳稅款并實施處罰。

(七)企業補繳稅款確因特殊困難需延期繳納的,按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

(八)企業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限內,發現當年度所得稅申報有誤的,應當在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重新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

(九)企業報送報表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三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四、法律責任

(一)企業未按規定期限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且未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延期申報,或報送資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應在收到主管稅務機關送達的《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后按規定時限補報。

企業未按規定期限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且未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延期申報的,主管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申報外,可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申報的,可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同時核定其年度應納稅額,責令其限期繳納。企業在收到主管稅務機關送達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核定通知書》后,應在規定時限內繳納稅款。

(二)企業未按規定期限辦理所得稅匯算清繳,主管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辦理外,對發生稅款滯納的,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加收滯納金。

納稅管理辦法范文第2篇

摘要: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納稅監控體系的日益完善,納稅評估作為改革過程中的新生事物得以逐步發展并成為稅收中期監控的有效手段,在現代稅收征管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如何正確認識和開展納稅評估工作,使其更有效地為稅收征管服務,是當前征管改革的重要課題。

關鍵詞:稅務納稅評估實踐

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納稅監控體系的日益完善,納稅評估作為改革過程中的新生事物得以逐步發展并成為稅收中期監控的有效手段,在現代稅收征管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在提高征管質量,優化征管模式方面展現出其獨特的優勢。但隨著經濟信息化的迅速發展和稅收征管要求的進一步提高,納稅評估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如何正確認識和開展納稅評估工作,使其更有效地為稅收征管服務,是當前征管改革的重要課題。本文擬對納稅評估工作運行初期的一些理論和實踐問題作一些粗淺的探討。

一、明確納稅評估法律地位,促進納稅評估工作健康發展

到目前為止,對納稅評估作出最高法律解釋的文件是2005年國家稅務總局《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按照法的淵源來看,屬于部門規章。但《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主要是針對稅務機關內部銜接和工作要求所做的規定,不涉及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而對于一線操作人員而言,最關心的是納稅評估的法律效力。雖然有許多人認為其適用《征管法》的有關規定,但實際上并沒有法律依據,只能是一種推測而已。納稅評估缺乏法律層面的支撐,工作開展缺乏法律保障,而《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六條卻規定,從事納稅評估的工作人員,在納稅評估工作中或者,或為有涉嫌稅收違法行為的納稅人通風報信致使其逃避查處的,或瞞報評估真實結果、應移交案件不移交的,或致使納稅評估結果失真、給納稅人造成損失的,不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納稅評估人員很難把握其尺度,從而造成納稅評估人員對納稅評估工作產生一種困惑。雖然《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納稅評估分析報告和納稅評估底稿是稅務機關內部資料,不發給納稅人,不作為行政復議和訴訟的依據。但是如果納稅人真正提出復議和訴訟,我們又拿什么應對呢?在納稅評估過程中發現有偷稅嫌疑的,由于取得的是評估數據,而沒有確鑿的證據,納稅人不承認則稅務機關很難予以確認,使納稅評估人員左右為難,移交證據不足,自查補稅又怕日后通過其他檢查方式確認為偷稅行為,從而給自己帶來不可預見風險,產生對納稅評估工作性質的懷疑,很容易損傷納稅評估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要想使納稅評估工作真正發揮其效能,就必須在《征管法》中明確其法律地位和適用的法律條款,使納稅評估人員真正知道納稅評估工作應該做到什么程度,哪些方面是評估人員不該做的,做到責權利的有效統一,從而使納稅評估人員有的放矢地開展納稅評估工作,充分發揮納稅評估工作的職能作用,促進納稅評估工作健康發展。

二、建立專業化的納稅評估隊伍,提高納稅評估質量

稅收管理員是開展納稅評估工作的主體,科學配置稅收管理員成為納稅評估最關鍵的保障基礎。稅收管理員日常忙于事務性工作,把主要精力用于稅款征收上。基層征收單位日常式、臨時性工作大多數都落在稅收管理員身上,哪項工作都不能不辦。為了及時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工作,稅收管理員整日忙于應付,身心疲憊。而要完成好一項納稅評估工作大約需要7天時間,這需要稅收管理員在沒有其他事務性工作打擾的情況下完成,否則,對納稅評估工作只能是應付了事。這就需要給出各行業的一些評估方法,使稅管員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更多納稅評估任務。要解決上述問題,必須建立專業化的納稅評估隊伍,即專業評估人員以行業納稅評估為主,總結出一些帶有本地區行業特點的評估方法和指標參數,指導稅管員有條不紊地開展納稅評估工作,形成以點帶面、點面結合的評估格局。對稅管員的評估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對復核時發現的有問題的評估報告,認真開展復評,避免出現稅管員和納稅人對評估工作懷有應付了事的僥幸心理,并將其作為考核稅管員業績的主要指標。同時進行稅管員之間的評估經驗交流,從而提升全體稅管員的稅收征管水平。開展納稅評估工作不要急于求成,只有做到“評估一戶、規范一個行業、監控一個行業”,才能達到納稅評估工作的目的,不斷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

三、評估與征管查的有效互動,才能真正發揮納稅評估作用

專業化評估機構建立起來以后,納稅評估工作并不是評估部門一個科室的事情,而是各個稅務部門相互配合的事情。只有各個部門相互協調配合,才能真正發揮納稅評估的作用。從數據信息的采集上看,除了從綜合征管信息系統和數據分析平臺上采集數據外,稅管員日常掌握的納稅人信息更是不能忽視的;從稅務部門的角度上看,最了解企業的是稅管員,稅管員為評估人員提供的信息更可靠、更真實、更有價值。筆者認為,如果能和稅管員共同評估,捕捉的評估點更準確、質量更高,同時又能使稅管員放下思想包袱,只有這樣才會取得更好的納稅評估效果。要使我們的評估結果發揮事后監控的目的,就需要稅管員了解評估部門的評估結果,及時進行跟蹤問效,否則評估過的企業有可能又回到老路上去。做好納稅評估工作需要有稅收政策作保障,這就需要業務部門提供稅收政策支持,及時解決評估工作中遇到的稅收政策問題。使評估工作中稅收政策運用得更準確、更規范,使納稅人心服口服。而稽查部門可以為納稅評估工作保駕護航,如果納稅人對經科學分析、符合實際的評估結果不予認可,就需要稽查部門予以配合,而不以納稅評估證據確鑿為前提條件,因為評估人員在目前情況下并沒有收集各種證據的權力,只要納稅評估結果符合邏輯關系,納稅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釋并不認可評估結果的情況下,稽查部門就可以介入收集證據,確認性質,只有這樣才能使納稅評估工作順利進行。否則,納稅評估工作的存在就無意義可言,納稅評估只能是一種形式主義,難以發揮其在稅收征管中的積極作用。

四、合理測算評估指標預警值,使評估參照標準更具科學性

在日常評估工作中常常遇到我們所參照的省局或國家局指標不被納稅人認可的情況,他們認為不符合本地區和本企業的實際情況,這就需要各級評估機構結合各地區的實際進行審計式評估,必要時可以在企業“蹲點”,真正了解掌握企業的真實性生產經營情況,總結出更加細化,具有可比性的評估指標預警值,使納稅評估結果更加符合企業實際。上述觀點并不是要對每戶企業都進行審計式評估,這樣在人力、物力等方面投入太大,稅收成本太高。我們可以通過個別企業的審計式評估以點代面,使本地區的納稅評估指標更符合本地區實際,使納稅人更容易接受,評估質量會更高。同時將測算的評估指標和預警值向省局備案,以備省局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創新并不能丟掉我們過去好的工作經驗和做法。我們可以借鑒過去老的“納稅鑒定”方式,設計更符合企業特點的《企業生產經營具體情況表》,對每道工序的耗電、耗料等數據指標由企業負責填寫,特別注明如不如實填寫應承擔的責任。稅管員要對情況表進行認真審核,并對企業生產設備、生產能力等使用說明書進行備案。有必要的還要對企業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特別是決定企業產品產量的關鍵數據指標,這些資料必須在企業辦理稅務登記前就要事先搞清楚,否則不予辦理稅務登記,從源頭上掌握企業的真實情況。同時對企業的指標變動,隨時要求企業進行更正備案。筆者認為,只要我們認真去做了,那么評估工作質量會更高,更具科學性,評估結果也會為納稅人所接受。

納稅管理辦法范文第3篇

關鍵詞:出口退稅問題對策

一、我國當前出口退稅管理上存在的問題

1出口退稅管理的程序性法規不完善

實行新稅制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既包括了政策內核,又包含了日常規范。在隨后出臺的諸多文件中,幾乎都是有關稅政方面的內容,而對出口退稅管理的規范,則散見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沒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規,出口退稅操作出現了很多管理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反過來又影響了出口退稅政策的準確實施,使出口退稅政策不能達到預期效果。出口退稅管理的程序法規不完善導致的后果是:

由于沒有統一規范的審批流程而僅僅根據《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中的有關條款來確定審批流程,勢必產生諸多責任不清、崗位不明現象,也會使審批退稅沒有強有力的內部制約機制,從而在管理上出現很多漏洞,也給騙稅以可乘之機。因此,如果出口退稅管理沒有明確的職責分工,不按業務屬性建立內部制約機制,而是實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種隱患將長期存在。

由于沒有統一規范的檢查規程,使各地出口退稅檢查的內容、方式、手段及事后處理等不盡相同,隨意性很大,從而使檢查效果大打折扣,產生導致騙稅的隱患。

由于沒有統一規范的清算規程,使各地出口退稅清算業務多種多樣,有些地區甚至只對出口退稅清算走過場。而實際上清算業務是出口退稅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嚴把出口退稅關的重要環節。

由于沒有統一規范的計劃分配方法、檔案管理制度及統一明確的財務規范,使出口退稅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響,也使出口退稅管理的公正性、規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實現。

2管理手段落后,電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是大勢所趨。盡管自l990年開始國家稅務總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運用計算機來進行出口退稅管理,國務院還將出口退稅計算機管理系統列為國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稅工程”,但部門之間運用程度參差不齊,銜接配合問題較多。目前稅務總局推廣應用軟件在實踐運行中以暴露出諸多問題:

首先,信息應用不全。現除海關電子信息可以進行對碰稽核外,其他如企業財務核算信息、外匯管理局的結匯信息和專用發票信息等都還不能被退稅部門所采用,電算化稽核功能還不能充分發揮。

其次,軟件設計內容跟不上新出臺的政策要求,由此帶來操作難問題。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滯后且變化無常。大量申報數據因信息滯后,只好撤單。單證回收和電子信息是互補的,有時信息傳遞渠道不暢,造成人為退稅滯后及退稅計劃難以把握,既影響退稅質量,又難以有效防范和打擊騙稅。

還有,功能不齊全,缺乏清算及檢查功能。現行的申報系統和審核系統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數據登錄、編報和數據核對,但缺乏管理功能,給退稅管理工作帶來極大不便。另外,該系統也未將檢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稅檢查游離于系統之外,既不利于規范統一,又不利于數據的相互銜接。

3部門協調配合不夠,管理上存在失控、脫節現象

出口退稅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既涉及稅務機關內部的退稅、征收、計財、信息等部門,同時還涉及到海關、外管、外經貿等部門,這就要求相關部門對出口退稅工作必須協調一致。但目前國家涉及此類文件不多且執行起來有較大折扣。有些具體問題在協調上無明確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協調極其困難。如一些地方海關往往對稅務機關的函調報關單不能及時復函;有些海關要求退稅部門發函調查必須附報關單原件;有的明顯制單錯誤,企業要求改單,而非要退稅部門出具證明才予改單,從而影響退稅進度。另還,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門之間工作推諉,也造成管理失控、脫節,給不法分子的騙稅活動留有空隙。

4退稅單證申報滯后現象嚴重

生產企業實施“免抵退”稅后,只要產品一報關出口并在財務入賬后,就可以向稅務機關申報免抵稅,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出口企業的資金壓力,但也使企業放松了對單證收集和報送的重視程度。

另外,實行免抵后還帶來一些弊端,有可能產生導向性問題,如有些企業將內銷收入虛報為外銷收入緩稅。單證回收滯后,使“免抵退”稅得不到最后確認,易造成漏洞,直接影響到稅收計劃和退稅計劃的實施,對地方財政造成壓力。對企業而言,單證回收期限超過六個月,國稅部門將予以補稅,這對出口企業來說無疑是個沉重的負擔。

二、解決當前出口退稅管理上存在問題的對策

1征、退稅統一管理,廢除兩套申報、兩套清算辦法

目前生產企業同時實行增值稅納稅申報與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不僅給企業和稅務機關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確貫徹稅收政策。建議把“免抵退”稅的申報、審核和匯總、清算與增值稅統一起來,在報表制度、計算依據的確定和計算結果的認定上統一辦法。要以規范、統一為前提,真正實現兩套申報辦法的合并。要以統一的思路重新設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生產企業自營(委托)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兩套辦法合而為一,每月統一申報納稅。年底將征稅清算與“免抵退”稅清算統一管理,把增值稅清算表與《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年度清算表》合二為一。這樣把“免抵退”稅管理納入增值稅的管理架構中是比較合理。建議統一開發免抵退稅管理軟件,將企業申報、稅務部門內部各部門審核審批流轉及清算檢查納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確責職。

2加快出口退稅單證回收速度

盡快出臺出口退稅單證管理辦法,提高單證回收速度,這對稅務機關組織稅收收入(免抵調庫)和企業加速資金周轉帶來很大的作用。具體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單證申報時間先后與退稅指標分配掛鉤;

二是單證回收與出口退稅辦稅員考核掛鉤。

三是嚴格審核,及時輔導、抽查,落實責任制,通過同類同行業回收率對比分析,及時發現問題。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稅管理系統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稅管理系統,矯正不規則的外部行為。在目前的出口退稅機制中,仍存在著失去統一性的現象,這種現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稅的有關部門單純從部門利益出發而形成的不協調行為。外部行為不規范,我國出口退稅就難以形成一個良好的、協調的外部環境,甚至使出口退稅政策產生負效應。另外也正是這種外部行為的不規則性,致使出口騙稅屢屢發生,造成國家稅收損失。

因而創造良好的出口退稅的外部環境,必須規范外部行為。通過立法,建立全國性的出口退稅管理系統。

4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網絡化進程

要加強對出口退稅憑證的有效管理,在全國范圍內組建各級票據計算機管理機構,實現票據信息共享,加強交叉稽核力度。

我國出口退稅計算機的應用應朝著網絡化方向發展,實現退稅機關與海關、外管、銀行、工商、技監、外貿主管部門以及征稅機關之間的計算機聯網,形成政府電子口岸執法管理系統,實行資源共享(包括報關單信息、核銷單信息、專用發票信息、專用稅票信息)。

要進一步規范并完善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系統,軟件設計及時補充有關功能,如新出臺的政策操作、檢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騙稅的前提下,盡可能簡化出口退稅操作手續。

在稅務部門內部應加強出口退稅人力資源配置,各部門更應通力協作、信息共享,加強對出口貨物的控管,嚴防騙稅發生。如建立協調會議制度、信息傳遞制度等。

5加強出口退稅法制建設

1994年新稅制實施以來,出口退稅的法律依據比較薄弱,基本依據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三款中表述的“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中表述的“對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這兩句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頒布出口退稅工作的最基本規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國稅發[1994]31),但這個文件中有相當一部分已經失效。

目前我們法制建設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出口退稅沒有一個基本的法律或法規。二是現有的法律級次過低。三是現有的規章過于散亂,缺乏系統性。四是有關出口退稅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使權限不夠明確、系統,不利于依法打擊騙取出口退稅的違法行為。

加強稅收法制建設,就要加強稅收立法,規范稅收執法,強化稅收執法監督。認真學習貫徹行政許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稅務行政許可。繼續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嚴厲打擊各種涉稅違法活動。加強稅收法制教育。

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切實加強減免稅管理。針對薄弱環節,加強各稅種管理。狠抓稅收征管基礎工作,強化稅源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騙取出口退稅違法行為。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

6有針對性的防范和打擊出口騙稅

嚴格區分外貿出口企業的自營與業務,必須從以下方面加強稅收征收管理和退稅審核工作:

納稅管理辦法范文第4篇

浙江省廢舊物資經營業務增值稅管理辦法試行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廢舊物資經營業務的增值稅管理,堵塞稅收管理漏洞,根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政策,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浙江省境內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的單位(以下簡稱回收單位)和利用廢舊物資進行生產企業(以下簡稱利廢企業)。

第三條 回收單位是指符合本辦法第六條所列條件的企業和單位(不包括個人和個體經營者)。回收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廢舊物資是指在社會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廢棄物品,包括經過挑選、整理等簡單加工后的各類廢棄物品。但不包括利用廢舊物資加工生產的產品。

第四條 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屬于回收單位,其回收并拆解銷售的報廢汽車,可比照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 利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回收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其取得銷售方開具的銷售發票(本省的為《浙江省廢舊物資銷售統一發票》),凡符合增值稅抵扣規定的,可依票面注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第二章 回收單位免稅資格認定

第六條 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回收單位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準予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

(二)財務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準確提供稅務資料。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完整、準確地記錄廢舊物資購銷業務,并設置完整的廢舊物資倉庫臺賬、廢舊物資購銷資金臺賬。根據實際發生的購銷業務,保管出入庫原始憑證、收付款原始憑證、計量原始憑證,逐筆登記有關臺帳、賬簿,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

(三)在本地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及倉儲場地,持有有效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具備準確計量設備。

第七條 回收單位應根據《浙江省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項目)認定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向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委員會申請認定其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資格。取得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認定證書》后,方可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

第三章 發票管理

第八條?持有《認定證書》的回收單位可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領購《浙江省收購統一發票》(以下簡稱收購發票)、《浙江省廢舊物資銷售統一發票》(以下簡稱廢舊?物資發票)。

第九條?回收單位在收購廢舊物資時,應按下列規定索取或開具合法的發票:

(一)廢舊物資出售方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的,應向其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

(二)出售方為城鄉居民個人(不包括個體經營者)及非經營性單位的,由回收單位自行開具收購發票。

第十條 回收單位必須按下列要求使用收購發票:

(一)項目填寫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不得涂改。

(二)票、物相符,票面金額和支付的貨款金額相符。

(三)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四)按投售人逐筆開具,不得按多個出售人匯總開具;出售人的名稱必須真實,不得以他人名稱開具。對于收購金額在100元以下的,可以免于填列身份證號碼。

(五)以現金支付收購款項的,收款人應在收購發票上簽名;以現金支票付款的,現金支票的收款人必須與銷售方名稱相一致。

(六)回收單位不得非法買賣、轉讓收購發票;不得借開、代開、虛開收購發票。

(七)收購發票只能在本縣(市)范圍內開具,不得攜帶收購發票跨地區使用。

第十一條 回收單位應憑主管國稅機關核準的版面、數量及購票方式,向主管國稅機關領購廢舊物資發票和收購發票,如經營規模發生變化,需要擴大版面、增加使用數量,應及時向主管國稅機關提出申請。

回收單位銷售廢舊物資開具廢舊物資發票時,不得超范圍開具,開具的內容及項目應與所經營廢舊物資范圍相一致。

第四章 日常管理和監控

第十二條 利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如實填寫《利廢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一),辦理利用廢舊物資基本情況登記,并提供下列資料:

(一)生產裝置及處理廢舊物資工藝流程簡要說明;

(二)利用廢舊物資生產的產品情況說明;

(三)外購廢舊物資的存放場地說明;

(四)廢舊物資的主要供貨單位說明;

(五)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利廢企業應逐票填寫《廢舊物資發票抵扣清單》,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隨同納稅申報表一并報送紙質資料和電子數據。未按規定要求報送《廢舊物資發票抵扣清單》的,該張憑證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第十四條 利廢企業取得廢舊物資發票,應當在開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第十五條 回收單位兼營應稅、免稅項目的,應分別單獨核算應稅、免稅項目銷售額,未分別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稅政策。

第十六條 回收單位收購、利廢企業購入廢舊物資,對月累計交易額在一萬元以上(含)的供貨業戶,應按戶登記《大宗廢舊物資供貨業戶清冊》(附件二),以備核查。

第十七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將下列單位列入重點監控對象:

(一)新認定的回收單位;

(二)新成立的利廢企業;

(三)廢舊物資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含)的回收單位;

(四)廢舊物資年抵扣稅額100萬元以上(含)的利廢企業;

(五)申報抵扣的廢舊物資超過全部進項稅額的50%以上或在同類企業中稅負明顯偏低的;

(六)以廢舊物資為原材料委托加工生產貨物的利廢企業;

(七)以廢舊物資為原材料生產出口貨物的利廢企業;

(八)有關聯關系的回收單位、利廢企業。

第十八條?主管國稅機關應根據申報情況、發票使用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對重點監控對象進行評估。評估時可對下列內容進行案頭審計或實地核查:

(一)納稅申報情況;

(二)收購發票、廢舊物資發票使用情況;

(三)廢舊物資耗用與產成品的投入產出比例情況;

(四)廢舊物資耗用與燃料、動力的比例關系情況;

(五)產品的月產量、銷量及成品率波動情況;

(六)資金往來是否存有大額現金支付、期末應付賬款有無異常掛賬、委托付款等資金結算有無異常情況;

(七)以廢舊物資為原材料委托加工或生產出口貨物業務情況;

(八)其他需要核實的內容。

第五章違章處理

第十九條 回收單位、利廢企業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稅收違法、發票違章等行為的,應按《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回收單位涉嫌虛開廢舊物資銷售發票和收購發票的,一經查實,不得再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主管國稅機關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各市國家稅務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浙江省國家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浙江省廢舊物資經營業務增值稅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各市、縣國家稅務局(不發寧波)、省局稽查局、直屬分局:

現將《浙江省廢舊物資經營業務增值稅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不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按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征收增值稅,不得領購《浙江省廢舊物資銷售統一發票》。

納稅管理辦法范文第5篇

【關鍵詞】出口退稅管理問題;對策

一、當前國內出口退稅管理的現狀

應該說,目前出口退稅管理辦法已基本成熟,并已形成一整套出口、核銷、征稅、退稅管理制度,關鍵是貫徹落實不到位,部門與部門之間、部門內部各環節的銜接不夠。

在現行出口退稅管理中,側重退稅審核,忽視退稅監控的問題較為突出。退稅機關缺乏對出口企業經營活動及相關數據的監控,就單審單的現象較為普遍,無法及時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上級稅務機關缺乏對下級稅務機關的有效監控,難以適時發現和全面了解下級稅務機關在退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防范和制止某一地區大面積騙稅問題的出現。

由于出口貨物客觀上存在著生產、出口、征稅、退稅空間、時間上的分離,出口退稅各環節的銜接非常重要。雖然在退稅管理實際工作中已采取了一些措施,來加強部門之間的聯系和信息資料交流,但由于網絡不夠健全,部門數據相互獨立,數據可信度低,數據傳輸困難等,仍然難以避免虛假信息和數據的出現,從而導致騙稅問題的發生。

二、我國當前出口退稅管理上存在的問題

1.出口退稅管理的程序性法規不完善

實行新稅制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既包括了政策內核,又包含了日常規范。在隨后出臺的諸多文件中,幾乎都是有關稅政方面的內容,而對出口退稅管理的規范,則散見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沒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規,出口退稅操作出現了很多管理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反過來又影響了出口退稅政策的準確實施,使出口退稅政策不能達到預期效果。出口退稅管理的程序法規不完善導致的后果是:

由于沒有統一規范的審批流程而僅僅根據《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中的有關條款來確定審批流程,勢必產生諸多責任不清、崗位不明現象,也會使審批退稅沒有強有力的內部制約機制,從而在管理上出現很多漏洞,也給騙稅以可乘之機。因此,如果出口退稅管理沒有明確的職責分工,不按業務屬性建立內部制約機制,而是實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種隱患將長期存在。

由于沒有統一規范的檢查規程,使各地出口退稅檢查的內容、方式、手段及事后處理等不盡相同,隨意性很大,從而使檢查效果大打折扣,產生導致騙稅的隱患。

由于沒有統一規范的清算規程,使各地出口退稅清算業務多種多樣,有些地區甚至只對出口退稅清算走過場。而實際上清算業務是出口退稅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嚴把出口退稅關的重要環節。

2.管理手段落后,電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是大勢所趨。盡管自l990年開始國家稅務總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運用計算機來進行出口退稅管理,國務院還將出口退稅計算機管理系統列為國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稅工程”,但部門之間運用程度參差不齊,銜接配合問題較多。目前稅務總局推廣應用軟件在實踐運行中以暴露出諸多問題:

首先,信息應用不全。現除海關電子信息可以進行對碰稽核外,其他如企業財務核算信息、外匯管理局的結匯信息和專用發票信息等都還不能被退稅部門所采用,電算化稽核功能還不能充分發揮。

其次,軟件設計內容跟不上新出臺的政策要求,由此帶來操作難問題。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滯后且變化無常。大量申報數據因信息滯后,只好撤單。單證回收和電子信息是互補的,有時信息傳遞渠道不暢,造成人為退稅滯后及退稅計劃難以把握,既影響退稅質量,又難以有效防范和打擊騙稅。

最后,功能不齊全,缺乏清算及檢查功能。現行的申報系統和審核系統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數據登錄、編報和數據核對,但缺乏管理功能,給退稅管理工作帶來極大不便。另外,該系統也未將檢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稅檢查游離于系統之外,既不利于規范統一,又不利于數據的相互銜接。

3.部門協調配合不夠,管理上存在失控、脫節現象

出口退稅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既涉及稅務機關內部的退稅、征收、計財、信息等部門,同時還涉及到海關、外管、外經貿等部門,這就要求相關部門對出口退稅工作必須協調一致。但目前國家涉及此類文件不多且執行起來有較大折扣。有些具體問題在協調上無明確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協調極其困難。如一些地方海關往往對稅務機關的函調報關單不能及時復函;有些海關要求退稅部門發函調查必須附報關單原件;有的明顯制單錯誤,企業要求改單,而非要退稅部門出具證明才予改單,從而影響退稅進度。另還,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門之間工作推諉,也造成管理失控、脫節,給不法分子的騙稅活動留有空隙。

4.退稅單證申報滯后現象嚴重

生產企業實施“免抵退”稅后,只要產品一報關出口并在財務入賬后,就可以向稅務機關申報免抵稅,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出口企業的資金壓力,但也使企業放松了對單證收集和報送的重視程度。

另外,實行免抵后還帶來一些弊端,有可能產生導向性問題,如有些企業將內銷收入虛報為外銷收入緩稅。單證回收滯后,使“免抵退”稅得不到最后確認,易造成漏洞,直接影響到稅收計劃和退稅計劃的實施,對地方財政造成壓力。對企業而言,單證回收期限超過六個月,國稅部門將予以補稅,這對出口企業來說無疑是個沉重的負擔。

三、解決當前出口退稅管理上存在問題的對策

1.征、退稅統一管理,廢除兩套申報、兩套清算辦法

目前生產企業同時實行增值稅納稅申報與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不僅給企業和稅務機關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確貫徹稅收政策。建議把“免抵退”稅的申報、審核和匯總、清算與增值稅統一起來,在報表制度、計算依據的確定和計算結果的認定上統一辦法。要以規范、統一為前提,真正實現兩套申報辦法的合并。要以統一的思路重新設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生產企業自營(委托)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兩套辦法合而為一,每月統一申報納稅。年底將征稅清算與“免抵退”稅清算統一管理,把增值稅清算表與《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年度清算表》合二為一。這樣把“免抵退”稅管理納入增值稅的管理架構中是比較合理。建議統一開發免抵退稅管理軟件,將企業申報、稅務部門內部各部門審核審批流轉及清算檢查納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確責職。

2.加快出口退稅單證回收速度

盡快出臺出口退稅單證管理辦法,提高單證回收速度,這對稅務機關組織稅收收入(免抵調庫)和企業加速資金周轉帶來很大的作用。具體可推行以下做法:一是單證申報時間先后與退稅指標分配掛鉤;二是單證回收與出口退稅辦稅員考核掛鉤;三是嚴格審核,及時輔導、抽查,落實責任制,通過同類同行業回收率對比分析,及時發現問題。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稅管理系統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稅管理系統,矯正不規則的外部行為。在目前的出口退稅機制中,仍存在著失去統一性的現象,這種現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稅的有關部門單純從部門利益出發而形成的不協調行為。外部行為不規范,我國出口退稅就難以形成一個良好的、協調的外部環境,甚至使出口退稅政策產生負效應。另外也正是這種外部行為的不規則性,致使出口騙稅屢屢發生,造成國家稅收損失。因而創造良好的出口退稅的外部環境,必須規范外部行為。通過立法,建立全國性的出口退稅管理系統。

4.加快出口退稅網絡化進程

要加強對出口退稅憑證的有效管理,在全國范圍內組建各級票據計算機管理機構,實現票據信息共享,加強交叉稽核力度。

我國出口退稅計算機的應用應朝著網絡化方向發展,實現退稅機關與海關、外管、銀行、工商、技監、外貿主管部門以及征稅機關之間的計算機聯網,形成政府電子口岸執法管理系統,實行資源共享(包括報關單信息、核銷單信息、專用發票信息、專用稅票信息)。

要進一步規范并完善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系統,軟件設計及時補充有關功能,如新出臺的政策操作、檢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騙稅的前提下,盡可能簡化出口退稅操作手續。

5.加強出口退稅法制建設

1994年新稅制實施以來,出口退稅的法律依據比較薄弱,基本依據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三款中表述的“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中表述的“對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這兩句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頒布出口退稅工作的最基本規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國稅發[1994]31),但這個文件中有相當一部分已經失效。

目前我們法制建設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出口退稅沒有一個基本的法律或法規。二是現有的法律級次過低。三是現有的規章過于散亂,缺乏系統性。四是有關出口退稅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使權限不夠明確、系統,不利于依法打擊騙取出口退稅的違法行為。

加強稅收法制建設,就要加強稅收立法,規范稅收執法,強化稅收執法監督。認真學習貫徹行政許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稅務行政許可。繼續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嚴厲打擊各種涉稅違法活動。加強稅收法制教育。

6.有針對性的防范和打擊出口騙稅

嚴格區分外貿出口企業的自營與業務,必須從以下方面加強稅收征收管理和退稅審核工作。(1)嚴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規范外貿出口企業業務的財務處理辦法。在日常稅收征管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外貿出口企業自營與的不同財務處理辦法,事前規范外貿出口企業的行為,同時也為事后稅收查處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證據。(2)建立和完善外貿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補充資料抽查審核制度。稅務部門應建立和完善外貿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補充資料抽查審核制度,對退稅企業的出口退稅補充資料,要設定比率進行定期抽查。通過抽查審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規范退稅企業的行為,又可及時發現問題,迅速打擊騙取出口退稅的不法行為。

四、結束語

出口退稅政策作為我國對外貿易管理政策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必然是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產業政策以及對外貿易政策等相關因素的調整而不斷變化,其改革的進程也將不斷推進,并在施行過程中逐步趨于完善。從而為我國下一階段的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營造良好的內、外部環境,逐步完善我國出口退稅制度,推動我國外貿出口增長方式的轉變,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出口商品結構的合理調整,提高我國對外貿易的質量和效益,確保國民經濟協調、健康和可持續地增長。

參考文獻

[1]孔祥平.我國出口退稅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經濟與管理研究,2004(1).

主站蜘蛛池模板: 国产大片在线观看 | 成人亚洲一区 | 亚洲精品乱码久久久久久按摩观 | 亚洲免费精品视频 | 91精品国产色综合久久 | 欧洲久久久久久 | 国产精品99999 | 一区二区三区日韩欧美 | 男女做网站 | 欧美日韩在线精品一区二区 | 久久久精品免费观看 | 99久久精品视频免费 | 久久久久成人精品免费播放动漫 | 亚洲自拍偷拍网站 | 国产成人av网站 | 亚洲福利小视频 | 最新av网站在线观看 | 天天草比 | 欧美3| 久久久成 | 国产区视频在线观看 | 免费a在线播放 | 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美女 | 日韩欧美在线观看视频网站 | 波多野结衣在线视频播放 | 亚欧洲精品视频在线观看 | 国产一区二区三区视频在线 |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久久 | 黄网站在线免费看 | 中文字幕亚洲电影 | 国产久|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久久新婚 | 嫩草国产 | 99精品免费视频 | 99精品在线观看 | 福利二区 | 天堂在线中文字幕 | 黄色免费网站在线观看 |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久久久不卡 | 国产一区二区精品久久 | www.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