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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的管理,提高設計水平,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和提高投資效益,保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廈門市建筑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下列建設工程項目,應按本辦法實行設計招標投標:
㈠ 項目總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
1、政府投資的項目;
2、政府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并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4、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㈡ 對城市景觀影響較大或技術要求較高的建設工程項目:
1、高層建筑;
2、項目總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城市大中型公共建筑;
3、用地2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區;
4、城市主要交通干道臨街地段、濱海地段、城市廣場及風景名勝區重要景點的建筑物、構筑物;
5、城市標志性建筑工程和紀念性工程;前款規定以外的工程,建設單位決定實行設計招標投標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必須實行招標投標的,應遵照本辦法執行。
搶險救災、安全保密及其他特殊工程項目設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不實行設計招標投標。
第四條 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合法、擇優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可委托其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具體實施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工作。
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各自管理權限范圍內的設計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
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參與監督管理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活動。
第二章 招 標
第六條 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㈠ 已取得建設工程項目立項批準書;
㈡ 已按規定辦理工程報建手續;
㈢ 已取得規劃管理部門核發的選址意見書、提供的規劃設計條件、規劃設計要求。
超高層建筑、特大型工業項目、特大型公共建筑和城市標志性建筑應先通過方案競選再實行設計招標。
第七條 設計招標采取公開招標方式或邀請招標方式。政府投資、融資等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國家規定采取公開招標方式,并實行限額設計。
第八條 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㈠ 確定招標組織者;
㈡ 編制招標文件;
㈢ 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招標登記;
㈣ 招標信息;
㈤ 對申請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各申請投標人;
㈥ 向合格的投標人發放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并組織投標人作現場踏勘;
㈦ 組織投標人對招標文件進行答疑,并形成書面材料分發投標人。
第九條 本辦法所稱招標組織者是指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建設單位或具有資格的招標機構。不具備設計招標組織能力的建設單位,應委托招標機構招標,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招標機構的資格管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設計招標組織者享有下列權利:
㈠ 編制招標文件,組織招標活動;
㈡ 審查投標人的資格;
㈢ 制定評標、定標辦法;
㈣ 依法享有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㈠ 工程綜合說明,包括工程名稱、地址、招標項目、占地范圍、建設規模、投資概算等;
㈡ 工程設計范圍,包括設計周期、設計進度、設計階段和深度等要求;
㈢ 招標方式和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標準等;
㈣ 經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㈤ 必要的設計基礎資料;
㈥ 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和設計成果要求;
㈦ 評標、定標辦法;
㈧ 招標、踏勘現場、答疑、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的日程安排;
㈨ 設計承包合同的主要條款;
㈩ 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招標文件以中文為準。
第十二條 招標文件發出后,招標組織者不得擅自變更內容。確需變更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15日書面通知參加投標人;變更內容涉及批準文件的,還應經原審查單位認可。已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有權要求修改或返還投標文件。
第十三條 發出招標文件至投標截止時間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三章 投 標
第十四條 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并符合國家和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的要求。
第十五條 參加設計投標的單位可以獨立投標,也可以聯合投標。聯合投標各方應書面簽訂協議。聯合各方資質等級不同時,應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業務許可范圍承攬設計任務。
第十六條 招標公告后或收到投標邀請書后,參加設計投標的設計單位應向招標組織者提供下列材料:
㈠ 營業執照副本、資質等級證明;
㈡ 單位簡況、技術力量及主要裝備情況;
㈢ 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的技術職稱及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㈣ 近二年來承擔的主要工程及其質量情況,現有主要設計任務等。
第十七條 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㈠ 綜合說明書;
㈡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和國家有關深度規定的方案設計圖紙和說明;
㈢ 主要的施工技術要求;
㈣ 工程投資估算、經濟分析和主要材料用量;
㈤ 設計質量等級、總設計周期、分階段設計進度;
㈥ 設計收費分段及金額;
㈦ 該項目的主要設計人員名單及簡況;
㈧ 模型、錄像、透視圖等招標文件約定的其它內容。
第十八條 投標文件應加蓋投標人法人印鑒并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字密封后,按規定的時間、方式送達。送出的投標文件發現有誤或需補充,必須在投標截止前用正式函件更正或補充,函件應加蓋法人印鑒并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字密封后送達。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文件無效:
㈠ 投標文件未密封;
㈡ 未按規定填寫或圖文、字跡模糊辯認不清;
㈢ 未加蓋法人印鑒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未簽字;
㈣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
第二十條 投標人向招標組織者購取招標文件時,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同時交納3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投標保證金。投標未中標的,招標組織者應將保證金于定標后3日內退回。投標中標的,招標者應將保證金于建設工程設計承包合同簽訂后3日內退回。
第四章 開標、評標、定標
第二十一條 開標、評標、定標工作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下,由招標組織者主持進行。
第二十二條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
招標組織者在開標會議前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受聘的專家組成,總人數為5人(含5人)以上單數,其中受聘的專家不得少于評標委員會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專家的人數、資歷及專業結構組成應與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相適應。
超高層建筑、特大型公共建筑、特大型工業項目等重要工程應邀請國(境)內外知名專家參加評標。
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進入評標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
第二十三條 招標組織者應邀請投標人和規劃管理部門等有關單位代表參加開標會議,當眾宣布評標、定標辦法,啟封投標文件,公布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對投標文件的投標單位名稱及法人印章和設計人員名單進行保密處理,并對投標文件編號,送交評標委員會評審。
招標組織者不得向評標委員會成員或與招標投標有關的人員泄露投標文件的編號情況。
第二十四條 投標人未參加開標會議的,視為自動放棄投標。
第二十五條 開標會議結束后,應即召開評標會議,評標會議采用保密方式進行。
第二十六條 設計評標、定標的依據為:
㈠ 招標文件的編制要求;
㈡ 建設工程的立項、規劃、市政配套及其它相關要求;
㈢ 設計方案優劣、工藝技術水平高低、建筑造型創新、標準規范執行情況;
㈣ 確定投資的有關經濟、技術指標符合情況,經濟社會效益高低;
㈤ 設計進度快慢,設計收費是否合理;
㈥ 投標人的業績、設計能力和社會信譽。
第二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定標辦法,對投標文件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評審和比較;向建設單位推薦中標優選方案,提出評審意見書,對推薦方案作出評價及提出修改、完善意見。評標后,建設單位應將中標優選方案報送規劃管理部門審查,規劃管理部門應對中標優選方案是否符合規劃設計條件、要求提出書面審查意見。
建設單位根據經規劃管理部門審查通過的中標優選方案確定中標人,并持中標通知書到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八條 采用公開招標形式招標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是否給予未中標人經濟補償,給予經濟補償的應當明確補償數額。采用邀請招標形式招標的,應當給予未中標人適當的經濟補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中標人確定后,招標組織者應于3日內書面通知中標人和其他投標人,退回未中標人的投標文件。
第三十條 建設單位與中標人應在招標投標文件的基礎上,于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簽訂建設工程設計承包合同。
第三十一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務,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
評標委員會成員和參與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第五章 罰 則
第三十二條 建設單位或招標機構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招標無效,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㈠ 違反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應進行招標而不經招標發包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㈡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不具備設計招標組織能力或資格進行設計招標的,責令改正,并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 投標人隱瞞企業資質等級等投標真實情況的,投標無效,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可處以3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投標人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其中標無效,并依法給予處罰。
第三十五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或者參加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給予警告,沒收收受的財物,可以并處3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有所列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資格,不得再參加任何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或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七條 在設計招標投標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賄受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進行招標,貸款方、資金提供方對招標投標的具體條件和程序有不同規定的,可以適用其規定,但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
關鍵詞:規劃設計 招投標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一、規劃設計評標辦法法律支撐
1、《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八部委2號令)
2、《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89號)
3、《建筑工程方案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市[2008]63號)
二、相關評標辦法介紹
國家住建部《建筑工程方案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市[2008]63號)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建筑方案設計評標方法主要包括記名投票法、排序法或百分制綜合評估法等,招標人可根據項目實際確定評標方法。
1、記名投票法:評標委員會對通過符合性初審的投標文件進行詳細評審,各評委以記名方式投票,按招標文件要求推薦1至3名合格的中標候選方案,經投票匯總排序后,得票數最多的前1至3名投標人作為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推薦給招標人。根據《建筑工程方案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市[2008]63號)第三十三條規定,如果評標委員會認為各投標文件未最大程度響應招標文件要求,重新招標時間又不允許的,經評標委員會同意,評委可以以記名投票方式,按自然多數票產生3名或3名以上投標人進行方案優化設計。評標委員會重新對優化設計方案評審后,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2、排序法:評標委員會對通過符合性初審的投標文件進行詳細評審,各評委按招標文件要求推薦1至3名合格的中標候選方案,并按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的方式投票,經投票分數匯總排序后,得分最多的前l至3名投標人作為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推薦給招標人。
3、百分制綜合評估法:招標人采用百分制綜合評估法作為設計項目評標方法的,技術部分權重一般不低于85%;商務部分權重一般不大于15%,且應當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①招標文件應當明確規定評標時的所有評價因素,需量化的評價因素及其權重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和細化。
②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中投標技術文件進行評審(如采用暗標方式評審,投標技術文件在開標時應當進行保密、編號處理)。投標技術文件經評審、分數統計后進行投標商務文件評審,投標商務文件采取明標方式評審;
③投標技術文件(暗標)編號所對應的投標人名單應在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技術文件和投標商務文件評審打分完畢、總分匯總后進行開啟。
④投標技術文件和投標商務文件分值匯總、標明排序并經評標委員會確認后,按招標文件要求確定1至3名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推薦給招標入。
三、嚴把最高限價審定關,嚴格設計費管理
為控制工程造價,節約建設資金,同時保證規劃設計的質量,我們要求所有進場招標的規劃設計項目均須設置招標控制價。由于縣財政評審中心對規劃設計項目不予評審,我中心會同規劃部門、財政部門、紀檢監察部門依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及建湖市場同類項目價格,確定了《建湖縣規劃、建筑、綠化景觀、市政等設計招標最高限價表》。所有進場招標的規劃設計項目招標控制價均不得高于該最高限價表確定的最高限價,在確保設計方案高質的前提下,進一步提高了政府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規劃設計招投標現狀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維護設計市場公平競爭,我科室在赴外地學習交流的基礎上,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支撐,在結合我縣規劃設計現情的基礎上,初步確定了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以及記名投票法作為我縣規劃設計招投標的評標辦法,并逐步運用到實踐中加以修改完善。
五、三種評標辦法的適用情形
1、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可以作為實施性方案設計招標的評標辦法。一般適用于技術方案設計較簡單、投標單位實力均衡或招標人對技術方案沒有特殊要求,僅僅用于深化設計及施工圖設計的招標項目。如建湖縣城南新區西塘河風光帶沿線閘站、內河駁岸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和,上岡水廠二期擴建工程設計項目,設計內容較為簡單單一。
2、綜合評估法
招標人采用百分制綜合評估法作為設計項目評標方法的,技術部分的評審內容一般為:規劃設計指標、總平面布局、工藝流程及功能分區、建筑造型、結構及機電設計、消防、人防設計、環境保護、節能、造價估算等;商務部分的評審內容一般為:設計資質及管理體系認證、設計業績、項目設計組人員及業績、設計人的服務承諾等。如建湖縣南部片區控制詳細規劃設計方案項目,由于是控制性規劃,用綜合評估法能更好的體現建筑構思與創意,以及規劃方案可行性和合理性。
3、記名投票法
關鍵詞:水利工程 招投標現狀 問題及對策
中途分類號:TV5文獻標識碼:A
近幾年來,水利系統各級領導認真貫徹落實《招投標法》,在招投工作中,作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下面,就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現狀、問題及對策提出看法:
一、水利工程招投標的現狀和問題
水利工程是公益性工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實施是在國家計劃控制下進行的。各類工程項目,特別是大中型項目都要經主管部門和計劃部門審批,并接受主管部門、計劃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水利工程建設的承包單位,必須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專業技術水平較強。
《招投標法》實施以來,水利系統各級領導和紀檢監察干部都十分重視,把貫徹落實《招投標法》放到了重要位置,納入了議事日程,進一步加大了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積極采取措施,規范了招投標活動程序,堅持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控制了建設成本,強化了業主責任,保證了工程質量,維護了市場秩序,從源頭上預防、遏制了腐敗行為。目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正向縱深發展。但是,盡管招投標取得了以上成效,仍然存在一些嚴重問題:一是行政干預太多,招標主體錯位。二是編制標底不規范,評標標準不統一。三是資質審查不嚴,排斥潛在投標人。四是評委組成不規范,評標嚴重違反規定。五是制度不鍵全,監督不到位。
二、強化水利工程招投標監督工作的對策
為了規范招投標活動,確保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工程質量,針對水利行業出現的問題,特提出以下對策:
(一)改革招投標管理體制,實行“一條龍”服務。
第一、建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心”。把所有水利建設工程招投標行為都納入這個中心來管理。在服務形式上:要有服務場所、固定地點、設施條件。在服務內容上:對工程的項目報建、招投標、合同審查、質量監督委托、開工報告實行全方位服務。在服務性質上:既是信息咨詢,又是集中辦公和監督管理。為承包雙方提供“一條龍”服務,使工程建設招投標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和條件下進行。
第二、實行政企分開、機構分設、職能分離。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和工程咨詢、工程監理、招標等中介服務機構,都要實行政企分開,與行政管理部門脫鉤,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法人實體。使各級行政領導無權壟斷,無法干預,徹底改變目前這種多部門管理格局和行政壟斷、行政干預的現象。
第三、完善健全招投標的相關法律法規。建議修定《招投標法》和《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條例》,盡快制定《水利建設工程管理中心管理辦法》,為實施招投標行為進入水利建設工程管理中心提供法律依據,真正使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從隱蔽走向公開,從無序進入有序,從無形變為有形。
(二)推廣無標底招標,實行低價中標
第一、借鑒先進經驗。采取走出去,引近來的辦法,借鑒國外、沿海部分城市的經驗以及個別地方的經驗,在工程項目總承包中推行無標底招標,實行低價中標。業主在招標前做好市場調查,掌握各種工程材料、設備的市場價格,作好低價成本核算,防止報價低于成本價中標。這種評標方法,可以減少中間環節,杜絕暗箱操作,防止泄漏標底,遏制編標、評標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加強企業內部管理。
第二、編制依據必須符合要求。在目前沒有實行無標底之前,也必須嚴格標底編制依據。凡是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施工標底的編制,必須按照水利廳《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和《水利水電建筑工程預算規定》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違反規定編制標底。
第三、標底不能作為是否中標的直接依據。評招標人如編制有標底的,其標底既不能作為決定中標的直接依據,也不能作為決定廢標的直接依據。只能依法作為防止串通投標、哄抬標價和分析標價是否合理等情況的參考。
(三)、強化招投標管理,嚴格依法招投標
第一、要增強法律意識。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招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努力提高整體素質,增強法律意識,增強責任感,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和依法招投標的思想,以對國家、對人民、對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精神,把招投標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真正做到:知法懂法、自覺守法、嚴格執法。
第二、嚴格依法招投標。水利工程建設基礎設施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和主要設備、材料采購都必須按照《招投標法》實行公開招標,確需采取邀請招標和議標形式的,也必須經過項目主管部門或主管地區批準。水利工程的招標活動必須嚴格按照《招投標法》和水利部令14號令、30號令規定的原則、程序、范圍等依法進行招標。在招標中,要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未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標、未經批準擅自采取邀請招標和議標形式的,不得批準開工。工程監理單位也應通過競爭擇優確定。
(四)、加大監督力度,嚴懲違紀違規行為
第一、建立監督網絡。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與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建立健全招投標監督機制,加強政府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形成嚴密的監督網絡。把招投標工作置于整個監督網絡之中。使違紀者不能違,不想違,不敢違。
第二,加大執法監督的力度。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堅持依法監督,依規監督,主動監督,自覺監督。根據《招投標法》和七部委第30號令等法律法規,結合水利工程建設實際,制定出切合實際的、便于操作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條規及實施辦法,明確監察工作的基本原則、具體范圍和標準、主要內容、權限、工作方式、重點環節、責任追究等,使監督人員知道怎么監督、監督什么、從什么環節入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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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設計階段是影響造價控制重要階段。在初步設計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概率為75%~95%;在技術設計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概率為35%~75%;在施工圖設計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概率為5%~35%。設計優化對控制工程項目造價會產生重要影響,所以項目設計是控制工程成本的重點環節,具體措施如下:
(1)推行積極招投標制度。項目前期是控制投資的重要環節,通過招投標選擇設計單位,使設計機構不僅負責論證項目的技術可行性,對項目的功能、規模、經濟、技術條件進行全面比較和分析,而且要對所承擔工程的投資進行有效控制。
(2)加強設計的動態管理。要求設計機構對項目工程進行限額設計,進行跟蹤分析,建立工程項目投資的動態管理。及時將投資情況、工程進展錄入數據庫,對目標值進行跟蹤對比,隨時掌握各類市場信息,根據分析情況采取適合的措施,努力將工程項目投資控制在目標范圍內。
(3)強化控制造價的自覺意識。設計單位要自覺運用市場價值規律降低工程造價。設計中不僅要采用技術先進的施工方案,同時使方案造價更為節約。所以,要強化設計單位控制工程造價的自覺意識,使其在設計過程中主動把控制投資貫徹到各個設計環節。
(4)推行設計監督制度。對設計單位的工作進行第三方監督和管理,使設計單位對設計質量進行嚴格把關。
2強化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程序和建設標準
(1)對設計方案加強監督,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設計。如確實需要變更的,應按設計變更規定的程序進行設計變更。
(2)征地拆遷是影響項目工程造價的重要因素。不同城市、不同區域、不同地段拆遷征地費具有很大的差異。最近幾年,隨著地價的上升,尤其是城市中心地段,拆遷補償標準不盡相同,應引起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在設計階段,設計單位應根據軌道交通網線規劃,做好勘察現場工作,對沿線地形地貌進行調查,采用合理的設計技術和手段,盡量減少拆遷量和征地,控制工程項目造價。另外,要善于利用所在地區的優惠政策,在當地政府部門的支持下開展拆遷征地工作。面對復雜的工作局面,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把握政策,努力做好征地拆遷相關工作,使征地拆遷費用成本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
(3)對施工招投標加強管理。施工招投標是工程造價成本控制的關鍵環節和階段,此環節需要首先制定招投標制度和管理辦法;根據政府部門批復的設計文件確定招標范圍、招標概算,明確招投標方式;編制招投標文件,并聘請有關專家進行論證、評審。招投標應在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確保項目工程招投標公平、合法、公正。
(4)加強建設管理。施工單位需要根據預先制定的建設管理制度和辦法、驗工計價管理辦法等,采用科學的手段和方法對施工現場加強管理,控制建設單位無合理理由提出的工程變更要求,根據工程進度和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撥付工程款,對建設期成本進行有效控制。建設單位需要依據招標文件和承包合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合理配置施工資源,保質保量施工。施工要采取先進的建設方法和工藝,提高效率,進行標準化建設,最大限度降低成本,按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控制造價的目的。
3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造價全過程的控制與有效管理
建立健全責任保障體系的成本責任制度。項目工程的成本目標既是成本決策對象,也是成本控制的目標,成本目標明確之后,施工項目要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包括全體成員在內的目標完成保障體系。要在既定質量、工期、安全的前提下,把項目工程實際成本控制在計劃范圍(目標成本)內,保障體系要有很強的“成本觀念”,正確認識成本控制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和地位,使每個人都具有促進成本降低和成本控制意識。由于施工項目成本控制具有一次性的特點,并且有一定的風險。所以做好項目成本控制,首先是在縱向上抓住項目成本預測、成本計劃、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這六大環節。其次是要抓好綜合成本管理,要做到以下五個“統一”:①同招投標相統一,以最節約的成本篩選最佳的承包單位;②同科學技術和生產經營密切統一,全面挖掘控制成本的潛力;③同抓好項目工程質量、保證項目工程功能相統一,做到既保證質量,又控制成本;④同保證施工項目的施工期相統一,做到既縮短工期、提高效率,又減少建設費用支出;⑤同全員成本管理相統一,把成本控制目標落實到項目中的每個成員,用成本論的觀念正確處理項目目標成本,保證體系同各個方面的協調。由于影響項目成本控制的因素很多,項目成本的控制與管理應從經濟、技術、組織、信息管理及合同等各方面采取措施。即目標成本控制落實到人,技術措施先進,市場效益合理,合同有效管理,信息渠道及時通暢。
4結語
關鍵詞:鄉鎮工程建設問題 建議
Abstract: with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urbanization pace, rur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n the constantly increasing, the financial input in also has been increasing. From the recent township project found in audit, the township in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exists some problems, aiming at these problems, the author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words: township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ssue advice
中圖分類號:U412.1+2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隨著鄉村城鎮化建設的步伐加快,鄉鎮的基礎設施建設在不斷加大,鄉鎮財政投入也在逐年遞增。筆者從近年來的鄉鎮工程審計中發現,鄉鎮在工程建設管理方面存在著一些問題,有必要進一步改進,以保證財政資金投入的效率。具體問題表現為:
一、前期準備工作不重視。審計發現鄉鎮建設單位對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不重視,一些投資較大的工程無可行性論證報告,無環評報告,立項手續不完善。甚至有時為節約投資,不請或請資質與工程投入不相符的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導致設計深度不夠,實際施工時出問題、出狀況,現場簽證頻繁,形成邊設計邊建設的局面,既增加了工程造價,工程質量也得不到保障。如某鄉鎮一老路改造,合同價達1500萬元,建設單位未請勘探設計院進行地質勘探,亦未請專業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而是由本鎮建管所技術人員設計了一張草圖,就交施工單位施工。由于未進行地質勘探,結果在工程實際施工時,發現地下有許多暗溝暗塘,導致臨時修改施工方案,出變更簽證,最后工程決算價達2000多萬元。
二、未嚴格執行工程建設招投標程序。鄉鎮一些工程違反《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未按規定招標,或雖招投標但程序不合法。如將一個大的工程肢解成若干個小工程,逃避招標;或邀請一些施工單位走形式、走過場,實際招標單位已內定中標人;或主體工程招標,附屬工程不招標;或設置各種障礙限制摒除他人投標;施工單位圍標串標、借資中標或違規轉包、分包的現象屢見不鮮。如在審計某鄉鎮文化樓的工程決算中,從報審資料中看到,該工程的外裝和內裝分別單獨招標,中標單位分別是南京和深圳的兩家裝潢公司,但從施工日記和監理日記及詢問建設單位現場負責人后,發現實際施工時卻是同一套人馬,竣工決算審計進行工程量核對時也是同一人。
三、施工階段監理形同虛設。為節約投資金,一些工程未聘用專業監理,或是由當地的鄉鎮建管所略懂施工的人員代替正規專業的監理。有些工程雖聘用了監理,但建設單位對監理的履職情況無考核,缺乏有效監督,或拖欠監理費,監理形同虛設,監理出工不出力,對施工單位建設過程中的偷工減料視而不見,沒有發揮良好的監督作用,反而個別監理甚至受利益誘惑與施工單位一鼻孔出氣,幫助施工單位出虛假簽證,損害建設單位的利益。
四、資金管理和投資控制不完善。主要表現為一是資金來源得不到保障,未嚴格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導致既損害了施工單位的經濟利益,又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二是配套資金不到位,工程規模縮水。三是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混亂。如支付工程款時,不是以正規完稅稅票為依據付款,而是以個人收條為據支付工程款,大額工程款以現金結算甚至超付工程款等等。四是工程決算超概算現象頻繁,如在檢查某鎮工程建設實施情況時發現,2010度該鎮共實施5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9個,其中有8個項目決算超概算,超概率達80%以上。
五、項目管理制度不健全,工程資料保存不完整。通常一個項目從工程立項到實際施工要經過設計、招投標、施工、竣工驗收等好幾段環節。有時一個大的項目要跨幾個年度,鄉鎮的人員又經常調動,有時一個項目有幾任領導接手,由于沒有一個完善的項目管理制度,加之前任與后任銜接的不及時,導致一些項目在竣工決算審計時,向建設單位了解工程情況,后任說前期是某某負責的,前期的事不清楚,前任領導又說我已調離,不再管事。出現斷層,相應情況就會了解不全面,有時資料也會相應出現不完整。
針對上述存在問題,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一、重視工程前期準備工作。對于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需編報項目建議書,這是項目建設最初階段的工作,然后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再到相關有權部門立項審批。工程經正式立項后,通過招投標程序確定勘探和設計單位進行地質勘探和施工圖設計。施工圖一經審查批準,組織施工招投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等。只有前期準備工作做充分,才能保證工程建設的合規和順利的進行。
二、嚴格遵守《招投標管理辦法》。鄉鎮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守《招投標管理辦法》的有關程序來確定施工單位。鄉鎮政府可出臺相關文件,對工程投資達多少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全部納入招投標管理,嚴格執行招投標程序,對工程投資多少萬元以下的“小工程”,規定一律參照招投標管理程序進行規范管理,達到全面覆蓋,不留空隙。嚴把工程的報建登記關、資格審查關、編標關、招標投標關、評標定價關和審核關。對施工單位借資質投標,圍標、串標,以及惡性競爭的行為,可實行招標投標違規違紀違法行為“黑名單”制度,來加強招標投標信用管理。
三、完善工程項目管理制度。鄉鎮建設單位應制定一套完善的項目管理制度,這包括建設單位工程負責人履職負責制,監理履職負責制,確保工程質量。同時還可加大工程建設全程跟蹤審計的覆蓋面。鄉鎮工程負責人自身也要加強工程建設法規的學習,提高工程建設的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違紀違規的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