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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為科學、有效地處置我校突發傳染病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傳染病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教育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加強學校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1、適用范圍
學校突發傳染病防治是指在學校師生員工中發生的群體性傳染病防治,如肺結核、肝炎、腦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紅眼病等的防治。
2、組織機構
學校由校長室、醫務室、教務處、政教處、總務處等人員組成安全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提供突發傳染病的危險信號,暢通信息渠道,提醒領導和學生注意險情,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突發傳染病。
組長:
**
副組長:**、**、**、**
組員:
**、**、**、**、**、**、**、各班主任
3、建立保障機制
突發傳染病發生后,能客觀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學校突發傳染病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3.1加強健康教育
學校每學期開學初,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有關健康教育要求,開齊、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課。學期結束前組織一次有關安全、健康的專題講座,進一步提高師生的自我防范意識和能力。
利用家長會、家長學校、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家長講解預防傳染病知識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長的配合與支持。
3.2嚴格門衛管理制度,加強門衛值守、管理工作,及時掌握校內、外各種人員流動情況。
改善學校衛生設施與條件,加強對教室、宿舍、食堂、圖書館等人群聚集場所的通風換氣和校園內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園環境衛生。
3.3堅持學生因病缺課登記制度,積極做好因病缺課學生情況統計分析工作,對生病請假在家的學生要通過電話等方式詢問病情,在校生病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家長陪同前往(對暫無法通知家長的學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發現傳染病患者及時報告學校醫務室。
3.4加強師生體質鍛煉,學校應采取積極措施,確保學生每天的體育鍛煉時間,組織學生參加多種形式的戶外運動,督促學生課間到室外活動,呼吸新鮮空氣,增強體質。
3.5預警聯動
學校應做好日常預警預防工作,與屬地應急指揮中心、派出所、交警、消防、醫院等基層應急單位建立聯動機制,保持聯系渠道的全天候暢通。
4、學校突發傳染病防治應急處置
4.1啟動預案
突發傳染病發生后,應立即啟動學校突發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后處理工作。其具體職能為: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及時向上級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
4.2應急措施
由校長負責的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傳染病防治工作。
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上級傳染病防治工作預案制定本校的傳染病防治工作預案,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責任制度,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認真落實各項傳染病防治措施,利用校內、校外和各種活動,課內、課外的不同形式,組織開展對學生和教職工的傳染病防治的宣傳教育,普及防病科學知識;建立每日學生缺課登記制度,發現有病癥的學生,要及時督促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及時向當地疾病控制部門及區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匯報有關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有異狀病人的隔離消毒工作。疫情發生時,學校要根據街道辦的部署啟動傳染病防治工作預案,并組織落實各項傳染病防治措施;負責常見傳染病防控工作的資料收集與歸檔工作。
4.3迅速啟動與實施措施
4.3.1建立和完善學校預防傳染病傳報信息網絡:各班級傳染病信息傳報的第一責任人為班主任,學校傳染病信息傳報的第一責任人為校長。
4.3.2預防傳染病信息報告范圍:出現個別傳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現聚集性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的;出現集體性不明病因發病癥狀的;其他需要報告的防疫情況。
4.3.3預防傳染病信息報告的途徑與預防要求:
凡出現上述情況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兩小時以內,書面信息報區教育局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并跟蹤后續信息,定期報告。
4.3.4建立考勤制度:對缺勤的師生員工要逐一進行登記,并立即與其取得聯系,查明缺勤的原因。
如發現學校師生員工有身體異狀,學校則迅速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采取隔離。學校在區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對發病學生(包括與發病學生有密切接觸的師生)采取隔離措施。嚴格實行患病學生休學制度,學生病愈后方可復學。
4.3.5采取消毒措施,對患者活動過的校區、室內場所按照要求、安排專人負責定期進行消毒,并保持空氣流通。具體為:對環境與物體表面等進行擦拭消毒,對地面進行濕性清掃,對空氣進行噴霧消毒,用紫外線消毒燈對有關區域進行物理消毒,實行室內強制通風。
5、信息報送與現場保護
5.1學校突發傳染病事件發生后,學校、當事師生應立即將情況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向上級領導報告;學校要盡快核準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突發傳染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采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向上級匯報。在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為了尊重生命、維護顧客的生命安全,在堅持"以預防為主"的前提下,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為落實游泳館的屬地責任制,更科學有效地處理泳館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特制定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聯絡員: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法
1.緊急處理并報案
在場的救生員及安全員應在第一時間實施搶救措施,并向120急救中心、應急小組負責人報告;
2.處理
游泳館接到安全事故突發事件報告,應迅速派人趕到事故現場,立即進行專業處理,應急小組負責人應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指揮解決問題,并及時上報董事會。
3.聯系電話
處理溺水的應急小組電話:
處理受傷、突發疾病等事故電話:
急救中心:120
安全事故:110報警,
4.處理事件原則"迅速、快捷、高效,以人為本,保護生命"。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全縣中小學、幼兒園、職業中學發生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10人以上(含10人)的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突發事件。主要包括:
(一)學校(幼兒園)的建筑物倒塌及走廊、通道、樓梯道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二)學校(幼兒園)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三)學校(幼兒園)建筑工程發生的安全事故;
(四)學校(幼兒園)師生發生的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五)發生的造成師生傷亡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六)學校(幼兒園)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各類自然災害引發的學校安全事故;
(八)學校(幼兒園)發生暴力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學校(幼兒園)發生的重大群體性傳染性疾病等事件;
(十)學校發生的學生重特大溺水死亡事故;
(十一)校外集體活動、集會、演出等發生師生傷亡的事故;
(十二)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試活動中發生的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
二、實施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旬陽縣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的組織指揮下和旬陽縣教育局特重大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重大安全事故搶救和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縣教育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對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實施;各學校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啟動應急預案。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理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教育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縣教育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紀檢書記、考試管理中心主任、政府教育督導室、督學任副組長。成員由各股辦、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教育股長、行政股長、人事股長、計財股長、督導室負責人分別任辦公室副主任。各鄉鎮教育辦主任、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幼兒園長)為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責任人,直接負責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報告、現場保護等前期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督促指導縣直學校(幼兒園)和鄉鎮教育辦制定各自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定期指導預案的演練;
(三)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時,快速向縣委、縣政府、市教育局匯報并向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及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
(四)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快速開展現場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五)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出事故現場。
(六)組織有關學校、幼兒園和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快速開展搶險救援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七)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八)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九)做好傷亡師生家屬的善后、安撫工作。
(十)大型考試活動,有突發性的苗頭,要加強對事件的嚴密監控。若校內出現群體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其股辦室要及時深入事發學校,現場指揮,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報告
(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在第一時間迅速將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的真實情況分別報告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
縣教育局值班電話:
(二)事故發生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
(三)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類別,發生時間和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所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四)縣教育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報告后,除了向局長報告外,須立即向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報告,同時報縣委辦室和報市教育局、縣安監局和相關部門。并根據重特大事故的實際情況,請公安、消防、衛生監督、環保等相關部門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發生后的對策和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后,縣教育局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啟動實施應急預案,并隨時將搶險情況和應急處理情況上報縣政府和市教育局。
(二)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立即請交通、水電、電信等公共設施管理部門快速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設施。
(三)請公安、交警加強事故現場保護。請衛生部門第一時間派出醫務人員搶救傷員,并做好事故現場的防疫工作。
(四)事故發生后,各學校黨政領導、幼兒園園長要親自掛帥,組織有效的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
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及要求
(一)各鄉鎮教育辦、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各民辦教育機構要牢牢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作為學校當前和今后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好。要建立健全學校、幼兒園各項安全制度。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部門安全工作職責,并建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各鄉鎮教育辦要加強對所屬村小、教學點的安全管理,經常性地檢查督促,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近年來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發生的頻率和危害程度日益增加,SARS事件作為典型的突發事件以及鐵路交通工具在其傳播鏈中起到的作用已被引起高度重視。鐵路作為大眾化交通工具,具有客流量大,客流成分復雜、人員密集,物流、人流的位移速度快、跳躍式、遠距離、活性大等特點,在突發事件發生時,鐵路也是最容易受到直接波及、間接影響或無形侵害的場所。衛生部在《關于非典預防控制有關技術方案的通知》中強調了“預防非典通過交通工具傳播指導原則”,進一步催生了鐵路系統根據自身特點建立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制。
1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的含義
1.1鐵路突發事件是指國內突然發生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共健康嚴重損害,并有可能借鐵路傳播的事件;鐵路車站、列車發生3人以上集體性或者有死亡的食物中毒事件;鐵路單位內部發生的3人以上集體性職業中毒、食物中毒、傳染病爆發流行事件。
1.2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是指鐵路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各種制度保障以及運行程序的總稱。具體應包括組織保障、預警、預防和應急準備、信息報告、應急處理和監督管理機制。根據突發事件牽涉面廣,不明因素多,控制難度大的特點,建立健全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才能最大程度地減低突發事件產生的可能和危害。
1.3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原則應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管理,快速反應;條塊結合,路地聯控;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基本原則。鐵路是全國大聯動的運輸行業,呈走廊式分布,系統內部工種設置復雜,管理以鐵道部、鐵路局、分局、站段縱向管理為主,因此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鐵路逐級負責,實現內外全面控制是非常關鍵的。
2建立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的幾點看法
2.1建立有效的組織管理體系正是由于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危機性以及政府履行公共衛生管理職能的要求,必須建立一個在宏觀層面上指揮、決策、調度、協調權威性高的組織主體。鐵道部、路局、分局要在國務院、各級地方政府的領導下成立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鐵路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突發事件波及范圍、性質和管轄區域等不同情況,在服從國家統一指揮的前提下分工負責;其次成立專家組,負責對可能或已經發生突發事件的預測、評估、指導和檢查;在鐵路疾控機構成立現場調查處理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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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制定有效權威的應急處理預案根據2003年SARS防治工作中牽涉到多部門、多專業、多崗位、多環節的相互支援和銜接才能達到全面控制的經驗。因此,鐵道部、路局、分局要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從管理和技術兩個角度認真制定和完善有效的應急處理預案,達到5W的管理要素(Who、When、Why、Where、What)的要求,實現組織上下結合,程序流程貫通,分工責任明確,執行簡便可控。這樣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取得各部門的通力合作,環環相扣,保證各項應急措施落到實處。通過執行預案來規范行為,培訓隊伍,并通過建立防范和處理責任追究制度以保證其權威性都是非常重要的。
1.1財產損失嚴重近十年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與病原微生物相關的實驗室從數量和裝備質量上都得到發展。據調查,全國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共有負壓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358套[8],不同類型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擁有的不同儀器設備,有些儀器復雜先進,耗資巨大,如高通測序儀、激光共聚焦、電子顯微鏡等。
1.2病原微生物菌(毒)種資源及科研成果損失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從事病原微生物的分離鑒定,保存有不同類型的菌毒種及樣本資源。而病原微生物菌(毒)種資源是我國傳染病防治研究的重要基礎材料和基本信息來源,是評價病原微生物疾病防治措施效果的基礎和前提。這類實驗室出現火災勢必造成病原微生物菌(毒)種資源的破壞,阻礙科研工作的展開,而且可能破壞前期的科研進展,破壞實驗的連貫。1988年5月,美國的杰克遜實驗室發生大火,50萬只實驗用白鼠(用于遺傳學等研究)被燒死,而這次意外大火,大大降低了全球遺傳學研究的速度[9]。
1.3病原微生物暴露的風險病原微生物是指引起感染癥或傳染病的病原體。病原微生物因火災等事故出現暴露,尤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暴露極易引起傳染病的流行和暴發,可致人員死亡。《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規定了第一類和第二類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可致疾病暴發流行和死亡,如SARS冠狀病毒、埃博拉、禽流感[10]。此類實驗室一旦發生火災,尤其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實驗活動時,火場形勢的緊迫、場面的復雜混亂,火災處置過程中使用液態噴淋設備,或出現爆炸等,會引起實驗室病原泄漏事件的發生。
1.4引起社會恐慌由于人們對病原微生物的了解不夠,加之病原微生物的傳播途徑異常復雜,對于病原微生物實驗室,一旦發生火災,特別是火災對實驗室產生破壞性影響過后,極易對周邊民眾造成心理恐慌,尤其是通過呼吸道傳播的病原微生物,如2003年SARS疫情[11]、2010年甲流疫情[12]等事件,就是很慘痛的例證。
2加強實驗室消防管理措施建議
2.1健全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體制
2.1.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員責任制度,明確第一責任人為了全力應對火災突發事故,有必要建立一個長效的、職責明確的火災應對處置機構,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按照職責要求,響應應急反應機制。每一個實驗室為單元,確立1名生物安全員和消防安全員。消防安全員在火災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機構框架內,協助本單位管理部門和本實驗機構負責人,完成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其工作職責應該包括長效的火災預防和火災突發事故應對。定期排查火災隱患,檢查消防設施情況,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2.1.2建立健全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為保證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已制定一系列法規和相關要求,實驗室管理部門和消防管理部門應根據國家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細化可操作的生物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管理規章和制度。同時,應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執行機制。
2.1.3營造實驗室消防安全氛圍,突出全員消防意識營造消防安全文化氛圍是提高全員消防安全意識和增強全員消防安全觀念的有效途徑。新實驗室投入運行前和新實驗項目開始前要有重點地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新員工、新學生進入實驗室前,還要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教育與培訓。實驗室消防安全文化不僅加強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也讓研究生、學生、進修人員在實驗室消防安全文化氛圍中受到教育和熏陶,以提高消防安全素質,牢固樹立安全意識。
2.2規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和使用病原生物實驗室首先應根據《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中規定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明細,做好本實驗室所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的分類。其次,對已確定的易燃易爆物品設置專門、固定的場所存放,這些場所要杜絕火源、通風蔭涼,設有充足和運行良好的消防設施、設備。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遠離火源、輕拿輕放,防止泄漏。
2.3做好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做好病原生物實驗室消防安全的定期檢查,包括火種管理、供電和用電設施設備的運行和維護、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和使用、消防設備設施狀態、消防應急演練效果等,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在病原生物實驗室的改、擴建工程項目,其消防設計應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審核,竣工后應申報消防驗收,從源頭消除消防隱患。
2.4制定行之有效的火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4.1制定火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制定應切實可行,能夠迅速、有效開展施救行動和疏散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預案中應涉及到具體滅火行動、通訊聯絡、疏散保障、醫療救護、現場情況匯總等相關內容。在預案中,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人頭,明確職責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