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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新世紀新階段實現我國國防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關鍵在于不斷深化國防經濟制度創新。文章從完善宏觀調控制度、健全運行機制以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等方面探討了新時期深化我國國防經濟制度創新的主要措施。
中國國防經濟60年來深刻的制度變遷實踐為我們繼續推進國防經濟制度創新提供了豐富的經驗和有益的啟示,為切實消除不利于國防經濟制度創新的諸多制度缺陷,更好地推動國防經濟軍民融合式發展,新世紀新階段的國防經濟制度創新應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宏觀調控制度
國防經濟制度創新事關國家安全和經濟建設與發展全局,涉及各有關部門的職能和利益的調整,需要國家從宏觀上進行管理和協調,因此必須進一步完善國家相關的宏觀調控制度。
1、完善指導性的計劃制度。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日益發展,我國國防經濟制度創新的市場化取向也日益明確。但是,市場不是萬能的,“即使市場機制是完全地發揮作用,也解決不了全部問題?!倍鴩依娴膭傂杂质箛澜洕\行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離不開國家計劃的宏觀指導,在堅持市場化的制度創新取向時,必須進一步完善國家指導性的計劃制度。
針對現有計劃制度存在的一些問題和缺陷,在市場化的制度創新進程中,必須進一步深化計劃制度改革,從總體上探索、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以國家指導性計劃為主的計劃制度模式。要在充分考慮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前提下,通過制訂國防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計劃來推動制度創新順利進行。今后一段時間,在促進國防經濟軍民融合發展的制度創新進程中,完善指導性的計劃制度需要盡快建立以下支持系統:一是科學的宏觀調控計劃目標系統;二是強力有效的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系統;三是計劃的決策、審議、咨詢與評估系統;四是現代化的經濟預測和信息系統;五是重要商品、物資的采購、儲存與調節系統等。
2、完善多元化的投資制度。進入新世紀新階段以來,隨著國家相關法律政策文件的出臺并實施,我國國防經濟領域多元化的投資制度已初步形成,大量的非政府財政資金不斷進入國防市場,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融資的渠道也不斷得到拓展,但同時也存在著諸多問題和缺陷,必須進一步完善。
第一,要進一步改進政府對國防經濟的投資管理方式,確立相關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建立國家投資的保全制度,加強投資和項目監管,強化各方面、各環節的政府投資項目責任。政府對國防經濟的投資,可采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貼息等多種方式,同時積極探索采用代建、租賃、借用、補償和調配等新的投資方式。
第二,綜合考慮國家安全和引入社會資本的現實要求,積極引入非政府性的社會資本,切實推進國防領域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政府和軍隊等有關部門應加大政策性引導和資投入,可采用事后補償等辦法,鼓勵相關主體尤其是民營企業自籌資金進行前期研發,緩解資金緊張等問題。同時加強調控手段的運用,通過對國防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研究,合理、科學地確定國防經濟投資發展戰略目標,引導相關投資主體進行科學、理性的投資決策。
第三,加快培育國防投資領域的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一是深化現有軍工企業改革,使之真正成為市場投資主體;二是大力發展投資市場化的投資中介體系,鼓勵建立并完善獨立于政府部門之外的咨詢、信息、資產項目評估、預決算審計驗證、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規范的投資中介機構;三是積極發展資本市場,鼓勵有條件的軍工企業以適當的形式整體上市,適度增大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積極探索和采用國際上通行的新型投融資方式。
3、完善相關財稅金融制度。在歷史上,國家有關財稅、金融機構采取各種有力措施,加大對國防經濟尤其是國防科技工業的資助和扶持力度,極大地促進了我國國防經濟的快速發展。但在國防經濟軍民融合發展的新時期,現有財稅金融制度離保障軍民融合發展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需要不斷進行改進和完善。
首先,要對承擔國防任務的有關企業和投資主體一視同仁,建立規范、公平的財政、稅收支持、服務體系。從財政、稅收上鼓勵和支持相關企業開放具有軍民兩用或通用價值的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技術,加大企業研發投入的稅前扣除等激勵政策的力度,實施促進高新技術企業進入國防領域發展的財政支持和稅收優惠政策。對研發、生產、引進先進科研儀器和設備的企業給予必要的稅收減免政策等。
其次,建立和完善投資機制,形成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為國防經濟軍民融合發展的制度創新營造更加有利的金融政策環境。逐步建立軍民兩用高新技術產權交易市場,積極探索以政府財政資金為引導,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資金投入為主的方式,采取多種措施,促進更多資本進入國防市場。同時建立健全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知識產權信用擔保制度,為進入國防領域的中小企業融資創造良好條件。
二、進一步完善具體、有效的國防經濟運行機制
國防經濟制度創新的順利進行和最終成功,離不開健全、成熟的運行機制。新世紀新階段,推進國防經濟軍民融合發展的制度創新,需要不斷完善以下運行機制。
第一,完善競爭機制。一是形成民用企業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的準入與退出制度。要由政府主管部門統一管理軍品市場的準入與認證,把符合法定條件、具備一定實力的民營企業特別是民用高技術企業廣泛吸納進來,與軍工企業一道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形成合作競爭的良好局面。同時,要對進入軍品市場的單位和任務承制單位進行動態管理,形成靈活有序的準入與退出機制。二是建立有利于軍民融合的標準制度。可借鑒、參照發達國家推進軍民融合的一些成功做法和有益經驗,一方面加快建立國家標準、軍用標準和行業標準協調互補的標準體系,凡是民用標準能夠滿足軍事要求的盡量直接采用,不再單獨制訂軍用標準,在確保武器裝備作戰使用性能的前提下,積極采用符合軍用要求的民用標準,對那些低于民用標準或能用民用標準代替的軍用標準,明確采用民用標準;另一方面要定期對各種已經失去先進型的軍用標準進行修改,并使之制度化。
第二,完善激勵機制。一是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作用,通過財政直接投入、稅收優惠、金融扶持等多種方式,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參與建設和研發;通過設立民用高技術提升國防基礎能力的專項資金,鼓勵吸納、引進民用高技術和相關能力。二是鼓勵、支持科技創新和技術發明,切實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打消民用高技術企業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的顧慮。對于企業自行投資產生的技術成果和研制生產的武器裝備和建設設備,其知識產權歸企業所有,成果轉讓時應繳納知識產權轉讓費或培訓費;鼓勵研發單位和生產企業進行強強聯合,共同分享知識產權和由此帶來的產業化收益。
第三,完善評價機制。要建立有利于推進軍民融合的信息服務和綜合評價體系,全面評估并動態跟蹤民營企業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的相關情況和動向,改善服務質量,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并逐步完善分級別的軍品需求信息制度,建設開通政府主管的軍品市場網站,搭建適合民用企業發展特點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平臺。及時定向相關政策法規、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目錄、社會投資領域指導目錄等信息,指導民用企業加強與軍工科研生產單位的信息溝通,為民用企業提供了解軍品市場進入政策和程序的低成本渠道,解決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種種障礙與問題。二是建立軍品市場信息統計、補充、完善制度,建立真實、完整的信息數據庫,并適時進行補充、完善,為軍品市場的經濟分析提供最直接的參考基礎,成為有關政策制度形成的有力支撐。
第四,完善監督機制。一是加強對引進民用企業的主管部門和相關程序的監督,強化相關部門的法律責任,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按照軍品任務招投標制度的要求,分別制訂相應的監督管理辦法,最大限度地杜絕尋租等腐敗現象滋生。二是加強對程度軍品科研生產任務單位的監督管理,根據國家保密規定和相關行業的特殊要求,建立軍工科研生產資格審查、資質認證制度和能進能出的準入退出機制,并對承擔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相關企業進行誠信跟蹤和管理,切實把好民用企業的進入關。
三、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從一定意義上來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一種法制經濟,一切經濟活動和經濟行為都要受一定法律法規的約束與規范,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因此,在推進國防經濟軍民融合發展的制度創新過程中,必須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促進軍民融合的法律法規體系。
1、國防科技工業和裝備采購方面。首先要制訂、頒布一系列有利于軍民融合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國防科技工業投資法》(規范投資主體及其行為,確立投資市場的交易規則和競爭規則,明確各層次投資主體的經濟權益和責任風險,以及執法部門的權力和責任等;將承擔國防任務的非公有制企業包括民營企業、上市公司、合資企業等納入投資計劃等)、《軍品信息管理辦法》(重點規范軍品信息的范圍、軍品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渠道、軍品信息的權限等)、《國防科技知識產權管理辦法》(規范國防科技成果產權的屬性、管理權限與職責等,明確在國防科技知識產權形成過程中國家、集體、個人等之間的權屬關系),等等。其次要對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及時修訂和完善,如要完善《合同法》中對軍品合同的具體規定、修訂有關軍品稅收政策,對承擔國防任務的企業包括軍工企業、民營企業等一視同仁等。此外,要對一些已經過時、明顯不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或總體上已不適應當前軍民融合發展需要甚至相抵觸的法律或法律條款進行廢止。
2、國民經濟動員方面。一是要加快國民經濟動員基本法的立法步伐。國家應依據《憲法》、《國防法》等有關法規,盡快制定出臺《國民經濟動員法》,確立國民經濟動員的基本方針原則、基本任務、動員體制、主要內容、工作程序、獎懲辦法等,明確把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和自然災害納入國民經濟動員范疇。這樣,既利用國民經濟動員機制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又通過搶險救災等非戰爭行動的實踐拉動國民經濟動員應戰工作的發展;同時,在制定、修訂其他法律法規時,應充分考慮國民經濟動員需要,盡可能地融入國防條款,賦予其國防功能。國家有關部門根據基本法規,逐步制定和完善民用運力、軍民通用裝備物資征用補償等配套法規,特別是對民營企業、行業部門如何履行國防義務做出明確規定。二是要加強地方性法規的配套銜接。各級地方人大、政府要緊密結合本地區實際,逐步制定完善配套的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和程序,把黨和政府關于國民經濟動員的政策指示上升為國家意志,把基層的成功經驗用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把解決問題的有效手段用法規的形式體現出來,使之與基層實際相結合、與動員需求相銜接、與國家基本法相配套、與其他法律相補充,形成依法動員的法律法規體系。
3、軍隊后勤保障方面。當前主要是應盡快出臺規范軍隊后勤保障社會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可設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的統領下出臺《軍隊后勤保障社會化法》,與即將出臺的《國民經濟動員法》和修訂后的《中國后勤條例》配套運作,共同作為統攬地方供應商和軍隊行為的軍隊后勤保障社會化基本法律體系?!苯⒔∪婈牶笄诒U仙鐣倪\行機制、合同管理、糾紛調解與仲裁等規范體系。同時,對《后勤條例》進行及時修訂,使其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與軍隊后勤保障社會化的發展方向相適應。
參考文獻
一、前言
在社會經濟體制的刺激下,不斷進行商業經濟制度的創新,從本質上完成商業經濟在體制與社會經濟發展趨勢的完美融合,這是當代經濟形勢條件下,必須要經歷的一步。要想全面地增加商業經濟的效益,就務必要做好商業經濟體制的創新制度的建設。同時,商業經濟的生態化可持續發展也將成為人類文明又一次進步的標志,將開啟社會發展的新篇章。伴隨著我國城市化的發展,商業經濟的發展水平逐年增高,但是與此同時,商業化的經濟發展與城市生存壞境之間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正因為如此,全面分析我國商業經濟的發展,使之可持續、長久地、循環地生存下去,建立一個促進商業經濟發展的生態系統就顯得尤為重要了。要想使得循環發展的目標實現,就必須做到商業資源與城市環境的協調一致。以新的可持續發展模式促進經濟制度的創新,作為商業經濟的推動力,推進我國的商業經濟制度向著生態化可持續的方向前進,最終就能建立一個商業經濟生態發展的全新制度。從總體目標來說,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在保證城市生態不受到損傷的情況下,又能刺激我國經濟的前進,最終達到自然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統一。所以,在循環經濟模式下,對商業經濟制度的創新性研究對于發展國民經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循環經濟模式的商業制度分析
商業經濟的不間斷發展就是以人們的生產生活物質不停循環改變為基礎的。因此,要想達到商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從影響到商業經濟發展的各項因素進行分析研究,最終形成商業經濟條件下的可持續發展價值,達到經濟資源的合理分配,最終目的是把影響到商業經濟發展的各種經濟組合在一起,然后制定商業經濟創新發展的總體規劃,全面保障商業經濟的可持續有效發展。要想實現商業經濟的全面可協調性發展,就需要從本質上降低自然資源的損耗,對已經產生了環境問題的地區進行有效的補救。從根本上提高商業經濟的發展質量,達到商業經濟不間斷可循環增值的總體目標。根據世界和我國國內經濟發展的實踐基礎來看,要想達到商業經濟的循環可持續發展主要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
1.企業消費系統的建設。建設企業的消費體系能從微觀層面上促進商業經濟體制的協調發展。建立清晰明確的項目消費,積極采取有效的措施,將科技發展的新技術應用于商業經濟的發展中。同時,必須對企業經濟的消費細節進行全面的評估,最終將各類發展機制納入法制化發展的范圍,為商業經濟體制改革創新的全面可持續發展注入一股新的力量源泉。
2.商業區的完善,建立生態的商業經濟發展體系。生態商業的建立是保證商業經濟正??沙掷m發展的關鍵,在循環經濟的建設過程中需要與生態學原理結合起來,全方位地對商業區進行設計、規劃、建造,最終建成新的商業經濟發展模式,將企業與生態壞境相融合,將消費者與自然相結合,打造一個完整的組合形態。除此之外,還需對建立起的商業經濟自然生態系統不定期地進行檢測,以保證一個合理的經濟模式的運行。通過分析循環經濟條件下的商業經濟可以循環發展的新渠道,形成合理的鏈條系統,最終為網絡系統的互利共生,資源的有效融合提供方法和途徑。實現資源建設和動力消耗的最小管理,即產生廢物最小化、資源消耗最小化,實現商業經濟的循環處理,形成完整的經濟、社會、生態管理框架,最終形成一個完善的生態經濟系統。
3.建立微觀的商業經濟循環發展模式。這是商業經濟創新建設的基本要求。比如德國在發展商業經濟循環模式的時候建立了雙元回收系統,在商業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這個系統對于實現資源以及再生資源的合理利用有十分明顯的促進作用,具體環節不僅指消費環節,還包含了流通、資源再利用等環節,利用這個系統對資源進行整合,從本質上達到商業經濟的循環發展,促進商業經濟的持久創新。
三、搭建循環經濟模式下商業經濟制度的作用
商業經濟的可持續循環發展是依靠于循環經濟基礎而延伸出來的一種經濟發展模式。但是它的具體實施又要依賴生態學的相關原理理論,最終目的是產生一種新型的可持續商業經濟組織形態。在商業經濟體制的發展過程中,需謹記環境保護和生態維護。生態商業區的建立不僅是促進商業經濟體制下各個企業協調發展的關鍵,而且對行業發展以及地區經濟的發展也有重要作用。使區域內的資源自動進行有效合理配置,最終目的是達到經濟與自然、生態的綜合應用。在循環經濟環境下商業經濟體制的建設需要依靠商業發展導向,實現經濟的持續可協調發展。在建立創新性商業經濟制度時,第一需要有完善的商業體系創新制度的支持,包含人員觀念上的創新、科學技術上的創新以及管理制度的創新。特別是從人員觀念出發,首先進行人員觀念的創新改變從而達到創新經濟體制的建立,對于循環經濟條件下商業經濟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商業生態園的建設過程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循環經濟、工業三廢的處理都是非常重要的,要從商業經濟的本質出發,妥善解決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問題。通過建設商業經濟創新體系,實現商業經濟的持續協調發展,處理好企業經濟創新過程中體系建設的問題。傳統的企業經濟發展主要是以企業之間相互競爭為主,企業之間沒有互相協作、共贏互利的機制,這就導致了在商業經濟園建設過程中容易出現各個企業在發展創新性商業經濟過程中容易意見不一致,就無法形成合理的生態創新制度。商業經濟創新園區的經濟效益的產生與每個企業之間都有密不可分的關聯,所以只有每個企業之間都相互協調好,產生了商業經濟效益,這樣才能更好地促進商業經濟創新性的發展。在循環經濟建設體制下,商業經濟的創新建設需要企業與企業之間、自然與企業之間相互協調、相互共生。有了這個理念以后才能保證商業經濟創新園區的長久發展。另一方面,要促進商業經濟的創新發展還應該注意抓好科技創新工作,通過科技帶動創新型經濟的形成,通過科技創新推動循環經濟體制下商業經濟創新體制的建設,從本質上保證經濟創新園區的建設跟生態環境可以協調一致發展。
四、結論
在循環經濟體制下,商業經濟的發展需要創新。而要想提高商業經濟園區的經濟水平,需要特別針對園區在發展過程中的薄弱項目,有針對性地進行工作。同時,還需要注意隨時關注有可能使商業經濟創新園區經濟增長的環節,最大限度做到商業經濟區的物質循環以及經濟體系的循環。進行商業經濟的多方面利用,最大限度地促進商業經濟創新體系的建立,增強商業經濟創新園區的競爭力。逐漸對園區內的產業鏈進行關聯,達到經濟發展的循環利用新模式。當然,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還需要對產業建立網狀連接,從產業源頭完成傳統行業向生態產業發展方向的過渡,最終使得經濟資源應用一體化、多樣化。通過商業經濟創新園區的建設,可淘汰掉對環境有重度污染的企業。提高商業生態經濟管理的水平,才能更好地促進循環經濟體制下的商業經濟體系的發展。
作者:孫健 單位:駐馬店日報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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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枚香,陳潔.基于經濟實質視角的成本內涵分析[J].求索,2010(7):32-37.
一、廢棄物是一種“因多而少”的間接稀缺性資源
廢棄物是人們在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經濟行為(包括生產、流通、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只是生產和生活產品物質和能量形式的轉換,是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的一種形式。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消費水平的提高,人類在生產、流通、消費過程中,常常需要面對廢棄物的“二多”問題:潛在廢棄物(通過集約化經濟活動可以避免的廢棄物)和前端廢棄物(已形成但并未進入廢棄物處置場的可回收利用的廢棄物)多;末端廢棄物(進入末端廢棄物處置場的廢棄物)經過處置后排放到生態環境中的污染物多。而這“二多”必然導致:自然資源的稀缺性不斷加?。荷鷳B環境容納力愈來愈成為稀缺性資源。
由于傳統單向流動的經濟行為所產生的潛在廢棄物和前端廢棄物多,自然資源的利用與回收率低,末端廢棄物經處置排放到環境的污染物多,在同等技術條件下,要使人類經濟活動滿足一定量的社會需求,就必須消耗更大量的自然資源。而經濟活動中產生的潛在廢棄物和前端廢棄物多,又加劇了末端廢棄物的總量,在相同的資源化處置技術條件下,排入到環境中的污染物就更多,這無疑給本來就稀缺的生態環境容納力帶來了更大的壓力,必然使生態環境容納力成為更加稀缺的資源。
二、“雙失靈”導致廢棄物資源的配置失效
1.廢棄物資源配置的市場失靈
根據微觀經濟學基本原理,市場機制這只看不見的手在一系列理想假設條件下,是廢棄物資源在不同用途之間和不同時間上配置的有效機制,也就是說,正常市場機制可以實現廢棄物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最優。但是在現實經濟活動中,這些理想假設條件往往無法滿足,市場機制就不可能完全實現廢棄物資源的有效配置,必然產生廢棄物資源配置的市場失靈。就廢棄物資源來說,最嚴重的市場失靈包括:
廢棄物資源產權不明晰
產權經濟學認為,市場機制正常作用的基本條件是明確而專一的,且可轉讓和實行的產權。產權是有效利用、交換、保存、管理資源和對資源進行投資的先決條件。
一般來說,廢棄物資源往往沒有明確的定義、非專一即多重產權、不安全、不能執行、不可轉移的產權不明晰特征。如生態環境容納力的產權就不明確,而且多重產權,這就必然引起隨地傾倒廢棄物的短期行為,而不追求廢棄物處置的高效資源化。又如政府宣布廢棄物分類收集法規以及廢棄物收費制度,但或者僅是說說而已,或者收費低于治理廢棄物的費用而使經濟行為主體寧可交費也不愿采取行動治理廢棄物,致使廢棄物資源產權難以有效實行。
廢棄物資源市場不完善
首先,許多廢棄物資源市場還根本沒有發育起來,或根本不存在,如廢舊電池回收后無處送;有些廢棄物資源市場雖然存在,但價格不合理,如回收資源市場價格高于自然資源價格。由于自然資源價格只反映了勞動和資本成本,沒有反映經濟活動中自然資源消耗的機會成本,造成了自然資源的大量耗用和浪費,也造成潛在和前端廢棄物的大量產生及末端廢棄物污染物的無度排放。
其次,即使廢棄物資源存在市場,市場失靈還表現為競爭不足。有效市場應具備賣者買者眾多、進入市場障礙較小的特點。然而,我國的廢棄物管理一直被視為社會公益事業,由政府一家包攬,政府部門既是監督機構,又是管理部門和執行部門,主要費用由政府撥款,缺乏競爭機制而產生低效,造成廢棄物排放量越來越大,污染越來越嚴重,廢棄物治理的負擔也越來越重。
廢棄物資源的公共物品屬性
公共物品具有兩個特征:一是消費的非排他性,即個人對公共物品的消費不影響其他消費者對同一公共物品的消費;二是供給的不可分性,即為一個消費者生產公共物品就必須為所有消費者生產該物品。在許多情況下,個人不管付錢與否,都不能從公共物品的消費者中被排除,如,有效處置廢棄物減少了污染而使生態環境清晰,不可能把其中任何一人從這清新的生態環境中排除出去。因為沒有人能夠被排除,消費者不會為消費清新的生態環境這一公共物品而付錢。消費者不付錢,私人企業賺不到錢,就不愿意通過減少廢棄物的產生或者提高廢棄物的資源化效率,來提供清新的生態環境。
從廢棄物資源配置市場失靈的3個方面,我們可以看出,市場失靈的產生主要在于廢棄物資源的外部性問題。“看不見的手”的定理,要依賴于一個隱含的假設:單個經濟個體的經濟行為對社會上其他人的福利不產生影響,即不存在外部性。但是對廢棄物資源來說,這一假定往往不能成立。根據外部性理論,廢棄物資源外部性包括兩個方面:
外部經濟,即存在外在利益。如A經濟個體因采用先進技術實行清潔生產而避免了潛在和前端廢棄物的產生,節約了自然資源,保護了環境,給社會帶來利益,但它自己并不能由此得到補償,此時這一經濟活動的私人利益就小于該活動帶來的社會利益,該經濟個體就不會持續進行此類經濟行為。
外部不經濟,即存在外在成本。如B經濟個體沒有實行清潔生產而大量消耗自然資源并大量排放潛在和前端廢棄物,破環了生態環境,給社會其他人帶來了危害,但其并不由此而支付足夠抵償這種損害的成本,此時該經濟活動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小于該活動所造成的社會成本,于是該經濟個體就會無所顧忌地不斷堅持此類經濟行為。
如何鼓勵A經濟個體持續其清潔生產這一經濟行為,而遏止B經濟個體不合理的經濟行為,外部性內部化是最好的選擇,即矯正由于外部性而造成的市場機制對廢棄物資源配置的失效。
2、政府失靈是廢棄物成災的另一制度根源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長期以來對廢棄物資源外部性問題的忽視,導致了自然資源的濫用,形成了日益嚴重的資源枯竭和環境惡化兩大災難性問題??梢哉f,外部性內部化是實現廢棄物資源有效配置的關鍵和難點。
根據微觀經濟學原理,要實現外部性內部化,有兩種途徑:
第一,運用科斯定理解決外部性內部化問題
通過明晰產權,使難以交易的外部成本或利益進入可交易的市場體系,雙方可以通過交易來解決外部性問題。因為明確的產權及其轉讓特性可以使私人成本(或利益)與社會成本(或利益)趨于一致,即不存在外在成本或利益,也就不存在外部性
了。
第二,運用政府干預實現外部性內部化
政府干預可分為兩類:直接管制,包括行政和法律手段;經濟政策,包括稅收(抑制)和補貼(激勵)兩種手段。
通常情況下,政府會采取經濟政策來糾正外部性所造成的廢棄物資源配置的市場失靈。政府經濟政策的干預并不是直接干預經濟個體的經濟行為,而是改變影響經濟個體經濟行為的條件(成本或收益)。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經濟個體在條件改變之后,也必然會改變自己的經濟行為,從而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也就是說,政府經濟政策的作用仍然是通過市場機制來實現的,所以這種政策并不是政府對市場機制的干預,而只是改變了影響市場機制的某些條件,即:當存在外在成本時采取稅收等限制性手段,扼制經濟行為的發生,當存在外在收益時,采取補貼政策等激勵性手段,鼓勵經濟行為持續進行。
可以看到,政府在廢棄物資源配置過程中具有矯正市場失靈的作用。但政府干預往往未能制定有效扼制廢棄物排放并規范自然資源循環回收利用的廢棄物政策,或者已制定的其他政策尤其是經濟發展政策(旨在追求傳統經濟考核指標,如GDP等),卻在加重市場失靈。這種情況稱為政府失靈,就廢棄物資源來說,政府失靈表現在兩個方面:
缺乏循環型特征的廢棄物管理政策
20世紀70年代中后期之前,全球廢棄物政策視點均停留在末端廢棄物的治理問題上,從而形成了以“廢棄物處理法”為特征的廢棄物管理政策;到80年代中期,廢棄物政策視點已部分轉移到前端廢棄物減量措施上,形成了以“廢棄物排放法”為特征的廢棄物管理政策;進入90年代,廢棄物政策視點進一步轉移到潛在廢棄物和前端廢棄物減量的全過程控制對策上,而形成了以“循環經濟廢棄物法”為特征的廢棄物管理政策,而且,資源利用模式也由“原料――產品――廢棄物”的單向運行轉變為“原料――產品――原料”的循環運行。廢棄物政策視點的演進過程及資源利用模式的轉變也從側面說明,目前確實缺乏循環型特征的廢棄物管理政策。
其他政府政策尤其是經濟發展政策的溢出效應
政府不僅有責任出臺廢棄物管理政策,同時也負責旨在實現社會和經濟發展目標的政策制定,而這些政策無意間對廢棄物問題產生了溢出效應,即這些政策加劇了廢棄物的大量排放。如,產業政策旨在追求產業部門的盈利率,而這必然帶來自然資源和環境容納力的過載;投資政策雖帶來了區域經濟總體水平的提高,但也造成了區域生態環境的惡化;資源綜合利用政策針對于生產領域卻忽略了消費領域中存在的問題。
廢棄物成災的制度根源――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導致了廢棄物資源的配置失效。但廢棄物問題并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而是由于人們的制度安排出了毛病。所以,廢棄物資源循環利用的制度創新是徹底根除廢棄物災難的必由之路。
三、構建綠色經濟制度體系,促進循環經濟制度創新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是一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是為決定人們的相互關系設定的一些制約。制度構成了人們在政治、社會、經濟方面發生交換的激勵結構”。制度及其變遷和創新是經濟增長和發展的內生變量,有效的制度才能把土地、資本、勞動和技術、知識等生產要素的潛在生產力轉變為現實生產力。有了制度,這些生產要素才得以充分發揮其功能。在某種意義上,資源配置也是由特定制度所支配的。
對廢棄物資源來說,盡管廢棄物是放錯地方的財富,但我們卻越來越被這些“財富”所困擾,學術界人士稱之為“財富的災難”。那么,原因何在呢?筆者認為,導致“財富的災難”的根源在于廢棄物資源管理制度的低效。表現為:缺乏一種能夠把廢棄物潛在資源優勢轉變為現實經濟優勢的制度環境;缺乏一整套廢棄物資源循環利用管理的制度框架;缺乏一種公平競爭、真正體現經濟個體利益的制度環境?,F存的廢棄物末端管理制度運行效率低,表現為各種正式和非正式的廢棄物規則把人們的努力與報酬相聯系的程度降低;此外,人們的廢棄物意識、法制觀念和創新意識淡泊,思想觀念傳統守舊,從廢棄物產生到處置整個過程缺乏激勵性制度安排,針對廢棄物源頭控制和循環回收利用的經濟動力,缺乏一種有效的制度保障。
廢棄物循環利用管理制度創新是一個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采取多方面的綜合措施,其中的切入點是構建綠色經濟制度體系。簡單說,就是要更換經濟行為的主要規則和考核指標,用綠色經濟規則和指標,作為今后經濟行為的“指揮棒”。
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綠色經濟制度體系是隨著全球環境革命在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滲透而逐漸形成的,是環境經濟行為的初步制度框架,可用表1表示。
當今世界各國包括我國在內,對怎樣計劃、評估生態環境破壞與資源浪費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對怎樣計算保護環境、治理污染、保護生態、挽回資源損失所必須支付的投資,都已積累了一些初步經驗,形成了一套初步可行的評估、計算方法。因此,綠色經濟制度體系的概念,完全可以量化而投入實際操作。
用綠色經濟制度體系這個新的“指揮棒”去規范和考核人們經濟行為的業績,對加強廢棄物資源的循環利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有兩大作用:激勵和遏制。
各種經濟制度的建立與實施,可以大大鼓舞那些率先實行高資源循環利用率、低廢棄物和污染物排放的經濟行為。因為資源循環利用率越高,自然資源消耗越少,潛在和前端廢棄物產生量越少,末端廢棄物資源化率越高,其經濟行為的環境經濟效益就越大。這就能夠激勵經濟個體進一步采取科學的、先進的經濟技術措施,去更好地實現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把經濟行為真正建立在循環經濟基礎之上。
以上各種經濟制度的嚴厲貫徹執行,可以迫使經濟個體不得不放棄傳統的高消耗、高污染的經濟行為。因為資源消耗及潛在與前端廢棄物排放越大,經濟行為的環境經濟效益就越小,從而就能夠有效地迫使經濟個體采取果斷的經濟技術措施去轉變經濟行為,以實現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逐步回到循環經濟的軌道上來。
【摘要】建立有效的調控機制和調控政策是發展循環經濟的關鍵。本文依據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的互作關系及反饋機制,從制度創新的角度探討了發展循環經濟的路徑選擇。
【關鍵詞】循環經濟制度創新研究
一、科學認識循環經濟
循環經濟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它要求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經濟活動,是一種新的生產方式,也是一種基于閉環型物質流動的經濟發展模式。傳統經濟活動采用的是“資源消費產品廢物排放”的單程線形的物質流動模式,而循環經濟采用的是“資源消費產品再生資源”閉環型物質流動模式,其技術特征表現為資源消耗的減量化(reduction)、再利用(reuse)以及資源再生化(restoration),這通常簡稱“3R”原則。減量化是指減少生產和消費過程中資源的使用量和廢棄物的排放量,實行清潔生產、文明消費,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再利用是指延長和拓寬生產技術鏈條,盡可能延長產品的使用壽命,目的是防止產品過早地成為廢棄物、減少廢棄物的排放;要求提高資源的重復使用效率,盡可能使用可以多次使用的產品。資源再生化是指廢棄物的資源化,使廢棄物轉化為再生資源,重新生產出原產品和次生產品,對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的廢舊產品進行回收利用。
二、經濟與環境的互作關系及反饋機制
統籌經濟增長與生態環境保護首先要從兩者之間的相互關系入手(見圖1),“+”表示正反饋,“-”表示負反饋。經濟系統正反饋表現人口對經濟增長的需求,從而對生態系統物質需求增加,且迅速占據物質總量;權且假定人口不增長,按照相對收入消費理論看,人們的生活水平也會不斷提高;技術進步會加快經濟系統的正反饋作用。生態系統的負反饋表現在生態容量會限制人口需求增長,即經濟增長會受到生態環境承載力的約束。為此,經濟與環境之間始終存在經濟需求無限和生態供給有限之間的矛盾。統籌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必須處理好如下三個關系:第一,人口需求經濟增長資源(能源)供給環境質量提高;第二,經濟增長技術進步資源利用效率生態平衡;第三,資源(能源)價格(市場)信息調控生活質量環境質量。如果把三個反饋網絡構成一個整體,會發現人口、資源、環境是三位一體的核心要素。經濟增長要考慮人口、資源、環境要素。
在第一個關系網絡中存在的致命弱點是資源(能源)的高消費模式,不顧環境質量和人口的全面發展,經濟增長大起大落;在第二個關系鏈中,現實經濟增長所依賴的多數技術體系,其資源效率低下,并且以生態失衡為代價;在第三個關系鏈中,資源低價、產權不明等非市場化管理,政府調控缺位或不力,既破壞環境質量,又損害消費者利益。因此,統籌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就是要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創新環境保護技術體系、建立產權明晰、行之有效的市場。這些單靠獨立、單一的學科邊界是無法完成的,必須整合生態、社會、經濟、技術要素,統籌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所以,建立科學的循環經濟的調控機制是統籌的核心,實現有效制度安排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
三、循環經濟與制度創新
1、環境資源是公共產品,市場機制對它配置失靈。傳統經濟增長方式只關心經濟增長而不關心環境污染的原因。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是資源有明晰的產權,環境資源是典型的公共產品,公共產品具有兩個基本的特性,即消費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為了提高環境資源的利用效率,根據現代產權理論,環境資源的產權明晰至少會存在如下問題。
(1)環境問題的復雜性影響市場交易。由于環境污染具有極強的彌散性,產生的廢物將通過各種環境介質彌漫擴散到許多毫不相關的地域和人群,尤其是人口高度密集的工業化城市。在這種情況下,直接界定環境資源產權就會產生困難,嚴重影響產權交易。
(2)交易費用過高,使交易難以成功。交易費用包括把交易雙方召集到一起的費用、取證以確定損害和賠償的費用等等。與此同時,實際生活中很難把所有的當事人都集中到市場范圍內,而總有一些人想利用環境擴散的特點來分享他人購買清潔環境的好處或逃避支付費用,即產生“免費搭車”問題。由此看來,對于環境資源的配置,市場機制是失靈的;欲通過傳統產權制度解決目前的環境問題,也存在一定的困難。為了糾正市場失靈,政府干預是必不可少的,必須進行制度創新,通過一些規制來完成這種交易。
2、生態環境已成為一種短缺的生產要素,應納入生產函數來考慮。現代經濟增長理論中,生態環境不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已成為一種短缺的生產要素。把環境資源納入生產函數并作為內生變量來處理是合理的。很多學者的研究認為,環境資源是可以給予一個價格的,如可以通過級差地租或影子價格反映其經濟價值,不論是土地、礦產,還是森林、水體。發展循環經濟,就是要求人們在經濟活動中必須大規?!吧a”生態環境要素,以彌補過去幾十年對生態環境的巨額欠賬,消除生態環境透支所產生的經濟泡沫。循環經濟不同于過去的污染控制,污染控制是末端治理,而循環經濟是從源頭開始就注重環境保護。發展循環經濟必須對生態環境進行大量投資,提高生態環境的供給能力,以彌補生態供給能力的不足。因此,必須通過制度創新來解決好生態環境投資者的合理回報問題,激勵人們從事環境保護投資并使生態資本增殖。
四、發展循環經濟的路徑選擇
1、建立綠色GDP,樹立科學宏觀決策體系。首先,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長遠利益與短期行為的關系,正確認識人與自然的協調關系。經濟發展要遵循生態環境反饋機制的原則;要以生態環境的物質輸出量為基礎,加強生態環境建設,扭轉生態失衡;生態環境建設并不是以犧牲經濟發展為代價,其最終目的還是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其次,建立綠色GDP,樹立科學發展觀。綠色GDP是從傳統GDP中扣除環境污染和資源耗竭之后的凈產值。綠色GDP賬戶使“經濟增長”與“生態成本”一目了然,不僅反映經濟增長的環境代價有多大,而且反映地方政府的真實政績是多少。這種制度安排有利于促進人口、資源、環境、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一句話,建立綠色GDP有利于政府進行科學宏觀決策。
2、建立循環經濟激勵機制,構建規制化的市場。庇古認為,由于外部性因素存在,會出現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的不一致,市場機制無法發揮作用,即所謂市場失靈。這就必須依靠政府干預加以解決。當它們不相等時,政府可以通過征稅或補貼的辦法,使私人邊際成本與社會邊際成本相等,使外部成本“內在化”。一方面,由政府對造成負外部性的生產者征稅,限制其生產;另一方面,由政府對產生正外部性的生產者給予補貼,鼓勵其擴大生產。從利潤最大化原則出發,企業會自動將產量調整到價格等于社會邊際成本之點,以達到資源最優配置。目前排污收費制度、排污權交易制度、退耕還林補償制度等都是征稅與補貼的具體應用。通過這些制度安排來規范企業的行為,做到“準使用準補償、誰破壞準恢復”,有獎有罰,形成良性激勵機制。美國建立的以“氣泡、補償、銀行、容量節余”為核心的一整套排污權交易體系,有利于實行污染控制、改善企業的市場行為,以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值得我們借鑒。所謂“氣泡”是把某一區域當作一個整體看待,根據環境的吸收凈化能力,給予一個總量污染許可排放指標,實行總量控制,不允許突破,從而保證污染排放量在環境容量之內;“補償”是指新進入或擴建企業在不達標的情況下也可以投產經營,條件是它們從現有的污染源購買足夠的排污權;“銀行、容量節余”是指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將富裕的排污權存入銀行,以便在將來合適的時候使用和出售,鼓勵節余。
3、建立健全循環經濟的法規體系,嚴格法律約束。由于環境資源是公共資源,并且在近期內沒有直接效益產出,需要以法律進行強制性約束。雖然我國政府于2008年8月29日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并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實施,但如何確保實施工作的有效性和嚴肅性,還需要制定和完善相關的實施細則等法規體系,嚴格法律約束,以法律的手段促進循環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
[關鍵詞]東北地區;沉淀成本;經濟轉型;制度創新
[中圖分類號]F20;F20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2426(2008)12-0032-04
一、問題的提出
在東北地區的經濟發展史中,礦產開發對工業化和經濟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許多地區或城市的財富增長與開采部門密切相關。同時,也產生了許多以開發某種本區域優勢資源為主要經濟發展戰略的單一資源型城市,如阜新、本溪、大慶等。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單一資源型城市的經濟發展受到產業結構調整、計劃經濟體制等影響,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出現資源型產品市場需求下降、價格下降、經濟增長乏力、居民收入下降、城市失業率增加等衰退現象,直接影響了東北地區的可持續發展和經濟再次騰飛。實際上,資源型部門投資有顯著的沉淀成本,特別是對東北地區的開采部門來說更為突出:傳統的經濟體制影響根深蒂固,面臨著經濟體制轉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所有制結構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等多重壓力,這些初始條件都部分地以沉淀成本形式限制了資源型城市的經濟轉型。
由微觀經濟學原理可知,在完全競爭市場上,依靠市場制度這只“看不見的手”,完全可以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這是因為,任何投資成本都不會產生沉淀成本,退出市場或產業結構調整不會帶來任何利益損失。在這種情況下,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依靠市場制度完全可行。
然而,由于東北地區的特殊性和資源型轉軌的復雜性,使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時面臨著顯著的沉淀成本,這些沉淀成本不僅影響該地區資源型城市的經濟轉型,更重要的是,還影響該地區發展接續產業。因此,如何補償沉淀成本成為東北地區經濟轉型的關鍵。
二、東北地區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的特殊性
東北地區自然資源豐富,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是隨著資源型城市面臨一系列問題,特別是東北地區的特殊性,導致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極為艱難,也成為影響東北振興的重大問題。因此,需要了解黑、吉、遼三省所面臨的初始條件,才能有效地提出解決問題的途徑。
(一)東北地區城市與自然資源二位一體
根據王青云(2003)劃分資源型城市,我國共有118座資源型城市,其中東北地區黑、吉、遼總計30座,大約占全國的1/3,都是以自然資源為基礎發展起來的,如表1所示:
這些城市往往都是依據所在地區的自然資源發展起來的,根據王青云(2003)對于典型資源型城市劃分,我們可以得到表2:
從而看到,東北地區資源型城市分布不僅廣,而且往往都是以礦產類枯竭型資源為典型特征的,同時,這些城市按照人口規模來劃分也是大中城市居多,這對經濟轉型與就業等造成極大影響,如表3:
由此可見,東北地區城市都是依靠自然資源發展起來的,資源興,城市興;資源衰,城市衰。因此,城市經濟轉型不僅需要重新考慮資源發展循環觀和科學發展觀,而且還需要發展非資源產業以促進和再造城市功能。
(二)東北地區計劃經濟體制/市場經濟體制比例大,計劃多,市場少
建國初期,由于我國實施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資源要素稟賦結構難以適應這種要求,從而導致與該戰略相配套的體制只能是高度集中的用計劃手段來配置資本的體制,這就是計劃經濟體制。由于資本被納入計劃配置的框架,要想使資本發揮作用,就必須保證資本所需要的勞動力、原材料等等也納入計劃經濟體制的框架,并把勞動力、原材料等資源同樣配置到重工業生產領域。
因此說,計劃經濟體制為了實現優先發展重工業戰略目標,不僅要把資本、勞動力等生產要素以集中計劃安排的手段配置到重工業領域,而且還要壓低資本、勞動力等要素的價格,從而降低重工業產品的生產成本。因此,計劃經濟體制是一種內生的制度安排(林毅夫等,1997),是一種適合加速發展重工業的手段。因而,在東北地區形成高度集中的配置資源體系,往往追求低補償、高積累政策,導致政府為了實施重工業優先發展,大力實行外延擴大再生產,很少關注補償基金,很少考慮折舊基金,因而很容易導致沉淀成本增大。
(三)東北地區重工業/輕工業比例大,產業結構不合理
實施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需要選擇那些適宜發展重工業的地區作為這個戰略的重點發展基地。由于黑、吉、遼不僅有一些工業生產基礎,而且該地區擁有煤、石油等能源礦產,鐵、錳等金屬礦產,以及很多非金屬礦產資源,適于發展重工業,因此,計劃經濟體制也就成為東北地區重要的配置資源手段。反過來說,市場機制很少,因為市場機制與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相悖:如果使用市場機制發展重工業,會產生兩個后果:一個是產業結構方面的問題。重工業耗費的資本較多,如果資本價格較高,投資成本就會較大,相對而言,輕工業要比重工業較少耗費資本,而更多地是耗費勞動。如果采用市場機制配置資源,在稀缺的資本使用成本較高的情況下,輕工業就具有比較大的優勢。因此,采用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手段不是發展重工業而是發展輕工業。另一個是經濟總量問題。由于重工業的投資成本高,在技術水平和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重工業生產領域所獲得的利潤就會減少。而利潤減少意味著資本積累不足,進而導致用于再投資的資本就不足,這會直接影響再投資的規模。如果投資規模小,經濟總體的增長速度就會受到影響。因此采用市場機制難以做到發展重工業,難以加快經濟增長速度。因此,東北地區的計劃經濟色彩比較濃厚,市場機制較少。與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相關,恰好東北地區有豐富的自然資源,適合發展重工業,而很少發展輕工業,導致產業結構扭曲。
(四)東北地區國有經濟/非國有經濟比例大,所有權結構不合理
東北地區成為國家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的重要基地,市場機制難以與重工業發展戰略相匹配。此時,完成重工業的任務在邏輯上只能落在國有企業身上。因為私營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必然要求對資源投入有更多的選擇權和決策權,而這種源于私營企業追求目標的內在要求,同國家計劃要求的集中統一安排和資源配置的目標是矛盾的。因此,為了實施優先發展戰略,不僅需要計劃經濟體制,而且還需要在計劃經濟體制條件下塑造一個并非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國有企業去完成這個戰略目標。因此,不僅計劃經濟體制色彩濃厚,而且國有經濟比重大,非國有經濟比重小,如表4:
綜上所述,東北地區所面臨的初始條件,如計劃經濟體制/市場經濟體制比例大、資源型城市十分典型,國有經濟/非國有經濟比例大、重工業/輕工業比例大、處于工業化前期或中期等諸多特征,對于東北地區資源型城市的經濟轉型具有重大的影響。因此,只有研究了這些初始條件對資源型城市的經濟轉型的約束,我們才能找出影響經濟轉型的障礙有哪些,并消除這些障礙。
三、東北地區資源型城市經濟的轉型障礙
由微觀經濟學原理可知,阻礙資源(人力資源和非人力資源)流動最基本的因素是沉淀成本。沉淀成本(Sunk Costs)是指投資成本無法通過轉移價格或再出售價格得到完全補償的那些成本。因為沉淀成本在東北地區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情況下十分顯著,為了說明問題和研究抽象需要,我們區分了經濟性沉淀成本和社會性沉淀成本等兩類,為我們認識沉淀成本作一些鋪墊。
(一)東北地區資源型城市經濟性沉淀成本
首先,是專用性資產形成經濟性沉淀成本。投入企業的生產性資產,由于只能用于特定的生產和服務,這樣在企業退出某一產業而進入另一產業時,這些資產很難隨企業被帶入所進入產業接續發揮作用,難以回收投資成本,因而企業面臨處置這些資產的障礙。按照威廉姆森(2002)對資產的劃分,專用性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等投資有沉淀成本。資源型城市企業需要投入生產性資產,如礦產地質勘查、開采以及加工所投入的物質資本,由于專用性較強,從原產業退出時難以回收投資成本。有些企業的廠房、機器設備即使能夠折價出售,也因無完善的資產市場,特別是信息不完全造成的“劣幣驅除良幣”現象,也不能按照正常折舊后的價值出售,這些無法回收的資產價值,有可能是沉淀成本的重要來源。目前商業性地勘市場尚未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不論開采成功或失敗,都需要支付大量搜尋等交易成本。這些成本都是沉淀成本。同時,沉淀成本也來源于城市非交易產品部門。房地產、基礎設施或設備的投資都是為了解決日益上漲的人口數量。這些投資既不能迅速地轉移到交易產品生產部門去,也不能轉移到其他區位。因此對于非交易產品投資往往產生沉淀成本。同時,區位偏離也是沉淀成本的重要來源。礦業城市區位偏離,主要指礦業城市依資源而居,大多位于內陸、邊遠荒漠地區,地理環境閉塞,遠離交通干線,遠離工商業發達地區,遠離國內、國際市場,區位條件差。為了擺脫區位偏離,需要投入運輸網絡和儲藏基礎設施。在城市地區,往往集中在公路、鐵路、電信系統以及儲藏設施,雖然這些投資本身并不是沉淀成本,但是這些都具有廠址區位專用性,難以移動到其他地區。
其次,固定成本經濟轉型過程中會形成經濟性沉淀成本,它主要包括:(1)離退休勞動力安置成本,企業退出后要給勞動力重新安排工作或重新培訓,而這筆培訓費用和轉移費用往往很高;(2)因企業退出造成終止各種契約所必須支付的違約費用;(3)退出企業職工情緒下降引起的生產經營狀況惡化,使企業收益減少等。由于我國的特殊情況,在競爭性產業領域的國有企業數量龐大,在這些國有企業工作的職工更是數以千萬計,一旦這些企業退出,能否支付這筆巨額勞動力安置成本、重新培訓成本等,將成為國有企業退出某些產業最突出的問題,而且它將成為國有企業從某些競爭性產業領域退出的關鍵所在。
再次,國有企業巨額負債形成的經濟性沉淀成本。國有企業大多數有一個高昂的負債率,而且大部分是欠國有銀行的,國有商業銀行是國有企業最大的債權人。按照國際經驗,企業自有資本和借入資本的比例大體各占50%,顯然,國有企業的債務比例是太高了。而且這些債務主要是欠銀行的。盡管國有企業虧損會成為從競爭性產業退出的最好理由,但虧損嚴重的企業是很難轉移出去的。如果通過破產的方式退出,國有銀行則不答應,因為這些企業破了產,國有銀行的債權很難收回,這實際上等于破了國有銀行的產,國有銀行寧愿維持國有企業的現有狀態。政府也會為了保住國有銀行不至于發生危機,而采取維持國有企業現有狀態的政策??磥砣绻I集不到解決國有企業債務負擔的巨額資金,國有企業從競爭性產業退出的可能性將大打折扣。
最后,由于實施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忽略了簡單再生產基礎上的擴大再生產,追求低補償――高積累的政策,很少考慮折舊或者很少考慮簡單再生產,往往實行外延擴大再生產。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投資成本折舊不夠,無法得到更新改造,最終形成很多無法補償的投資成本。同時,由于在國有企業中忽略了適用生產技術,往往追求高精尖技術,導致很多機器設備初始價值下降而造成無形損失,也會形成大量無形沉淀成本。
(二)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導致經濟性沉淀成本
首先,勞動市場不發達造成的沉淀成本障礙。由于目前中國的勞動市場發展緩慢,而且很不規范,國有企業職工在從某些產業退出時,借用現有的勞動市場實現大規模退出企業職工轉移,其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因為退出企業不得不付出一筆巨資解決職工的轉移和安置問題。而且,企業與職工之間因信息不完全所導致的交易成本也是阻礙職工流動的重要因素。在這種情況下,勞動市場不能發揮作用,也無法利用工資這一價格信號引導職工尋找新的就業機會。
其次,資本市場不完善、不發達造成的沉淀成本障礙。由于資本市場不完善、不發達,信息更加不完全,資本價格無法發揮配置資源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國有企業從某些產業退出時,不能很好地利用資本市場,實現退出企業資產的迅速轉移或變現,使資本流向收益率較高的地方或部門去。因此在不完全的資本市場上,需要借貸和資本供求者必須支付巨大的搜尋、簽約和履約等交易成本。
最后,產權市場發育滯后造成沉淀成本。產權市場是市場條件下實現資源配置的一種重要制度安排,是市場退出的重要渠道。而我國產權市場發育滯后,非市場化傾向明顯,市場退出多數停留在“關、停、并、轉”上,導致產權交易不活躍,不少產權市場還是有場無市,規模小,交易極為清淡,退出企業的資產和產權無人問津,加上中介組織不足,業務人員素質低,信息量少,中介服務功能不強,這一切都造成產權交易困難重重,加大退出成本。
(三)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形成的社會性沉淀成本
由于當前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健全,國有企業從某些產業中退出時,無法將原有企業部分離退休職工轉交給社會,而必須自己承擔這部分職工醫療、住房和養老金等成本。換言之,資源型城市國有企業同樣面臨“企業辦社會、債務負擔和冗員負擔”三大障礙,一并產生顯著的社會性沉淀成本,阻礙資源型城市順利經濟轉型。
由此可見,東北地區因初始條件的約束,使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時面臨極大的經濟性和社會性沉淀成本等,構成資源型城市的經濟轉型障礙。因此,如何補償或者降低這些沉淀成本,是促進東北地區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的根本方向。
四、東北地區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的制度創新
由于東北地區的特殊性和復雜性,我們只能采取綜合治理,多管齊下的方針,需要以補償或者降低沉淀成本為基本出發點,這恰恰成為制度創新的基本原則。為此,需要在東北地區大力發展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降低市場交易成本,以及大力發展接續產業。
第一,大力完善產品市場和生產要素市場,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尊重契約和保護產權,包括信息、技術等無形資產市場,打破地區或行政壟斷,促進東北地區生產要素在產業間或區域間、國內以及國際間流動,目的是提供更多的再利用生產機會,減少生產要素沉淀成本。
第二,允許資源型城市大中型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或以部分產權換資金、換技術的方式向外商開放,或以租賃方式向外商提供閑置廠房、設備和土地等生產要素,有條件情況下實施企業重組,目的在于降低經濟性沉淀成本的同時,也能夠創造一部分收益補償社會性沉淀成本。對外商投資單一資源型城市地區的現有企業,國家應在各方面比照經濟特區的優惠政策予以扶持。
第三,設立產業調整援助基金或補償基金。政府可以對從“長線”行業中退出的企業給予優惠待遇,如企業若封存和淘汰設備,在進行新投資時,就可以按比例得到優先或優惠貸款或采用特別折舊率,或者按封存和淘汰的設備數量,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償,后一種做法有時也采取政府向企業“購買”舊設備然后將其廢棄的方式,即所謂的“收購報廢”方式。盡管政府財力有限,但也應該加大對東北采煤沉陷區治理的支持力度,中央政府將考慮對原國有重點煤礦歷史遺留的采煤沉陷區的補助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五十。同時,中央還考慮研究建立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和衰退產業援助機制,以促進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為了使補償基金有商業價值,可以成立補償基金機構,投資證券市場,為資源枯竭或轉型發展創造必要準備資金。而且這部分基金還可以用來作為職工再就業培訓的費用和待業救濟金等。
第四,建立職工社會保障制度。對于那些企業無力提供培訓和實施再就業的職工或者不具備再就業條件的職工,應由國家及當地政府建立資源型城市轉軌專項職工社會保障基金,以保證其基本的生存需求。例如,建立私人保險或政府保險、社會安全網(食品和福利計劃)以及價格支持計劃(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等。這些措施都可以減少因職工流動而產生的社會性沉淀成本。
第五,資源型城市再就業政策。對于一些較為集中存在失業問題的行業和地區,僅僅靠一般的社會保障體系是不夠的,政府需要制定一些特別的處置措施,例如,由政府設立或資助職業介紹機構和職業培訓機構,錄用特定行業、特定企業失業職工的企業可以享受政府補貼,雇傭特定行業失業職工達到一定比例的企業可享受貸款、稅收方面的優惠,政府出資和支持的公共工程的招標與雇傭退出企業職工相結合等。同時,根據城市就業和產業發展的需要,設立若干不同類型、不同專業、不同所有制、不同層次的培訓中心,有針對性地進行分門別類的培訓,為發展接續產業創造人力資源,降低自然資源產業工人的人力資本沉淀。
第六,在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過程中,政府也扮演著不可替代的角色。資源型城市枯竭不僅僅是城市本身問題,而且還是一個區域發展問題,因此,中央政府需要制定整體區域規劃,確立科學發展觀,形成穩定的體制環境。政府除了對資源型城市給予稅收減免或加速折舊等政策以外,最簡單的例子是盡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資產交易效率。通過對公共基礎設施的投資,承擔教育、培訓以及研發投資的成本減少交易成本。這就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經濟轉型政策,主要包括:設立專門的機構并向其提供資金和給予土地轉讓權,使其開發適合現代制造業發展的新工業區;以優惠政策吸引其他地區的企業家前來投資,并對這類投資者給予財政、稅收、金融各方面的優惠等,降低企業進入的沉淀成本,為發展接續產業創造條件。
總之,不論是制度創新,還是政策創新,不論是地方政府,還是中央政府,都需要把補償沉淀成本作為基本出發點,努力在“花錢買機制或制度”上下功夫,創造出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市場環境。只有這樣,才能加速東北地區資源型城市的經濟轉型,為國民經濟協調發展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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