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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真學習貫徹《通知》精神
抓好《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
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
今年嚴格按照新《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修訂完善企業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的工作。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非煤礦山企業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應急工作人員,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三、繼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數據庫建設
以縣直部門、鄉鎮(場、區)應急救援中心為單位,建立行業、轄區應急資源數據庫,加強與交警、消防、交通、水利、地震、氣象、衛生、環保、國土資源等部門溝通與聯系,不斷完善轄區應急資源普查和數據庫建設,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指揮調度便捷、實時高效聯動的運行機制。
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1、加強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和重大危險源企業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2、加強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建設。各鄉鎮(場、區)安監站要建立與當地相適應的應急救援專家隊伍,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的技術含量。
五、加強應急值守工作
嚴格落實應急值守制度,保持24小時通訊聯絡,認真做好信息的查詢、研判、跟蹤和匯總工作,及時接收預警信息,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得到及時、準確上報和妥善處置。
六、開展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提升事故災難應對能力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9007-2006)的要求,加強對企業應急預案演練的監督和指導,不斷提升企事業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導思想,準確判斷當前消防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不斷加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力度,全面落實各項火災防控措施,堅決控制火災總量和傷亡人數量,保持防火形勢的持續平穩。
二、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春季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縣長助理、縣公安局局長
王信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成員:縣防火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具體負責春季防火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主任:*縣公安消防大隊教導員
副主任:*縣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
三、工作安排
今年的春季防火工作共分三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組織發動階段(3月12日至15日)
各鄉鎮要按照縣政府的要求,認真研究分析本地在消防工作上存在的問題和火災形勢,制定出春季防火工作方案,下發至各部門、各村(屯)實施,落實各項防火工作具體措施,把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到人頭,同時結合本地實際,召開春季防火工作動員會議,安排和部署春季防火工作。
(二)第二階段:檢查整改階段(3月16日至5月26日)
1、自檢自查。各黨政機關;商(市)場、影劇院、客運車站、歌(舞)廳、游戲廳、網吧等商業、文化(休閑)娛樂場所;賓館(飯店)、洗浴、餐館等住宿餐飲場所;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油及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單位和場所;糧、棉、木材等可燃物資儲存倉庫、堆垛管理單位;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和醫院、學校、敬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認真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自檢自查。重點檢查是否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是否存在火災隱患或消防違法行為,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問題要立即進行整改。
2、行業復查。縣政府要組織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成立檢查組,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單位自檢自查情況逐一進行復查。教育、衛生、民政、廣電、建設等行業和系統負責對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廣播電臺、建筑工程等行業、系統內部各單位進行復查;文體、旅游、民委、人防等部門負責對體育場館、賓館(飯店)、寺廟等建筑、地下場所等單位進行復查;公安、交通等部門負責對火車站、客運站等管轄單位進行復查;公安、安監、工商、文化、質檢等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經營性場所進行復查。重點檢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春季防火自檢自查情況、消防安全狀況以及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逃生演練情況。對自查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存在火災隱患或嚴重消防安全問題的,要依法依紀予以查處,限定時限整改落實。
3、專項檢查。將春季防火工作與全年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組織公安、安監、消防等部門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集中開展一次抽查,尤其要注重對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及易燃易爆場所的抽查。重點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自動消防設施、滅火器材,以及消防安全責任制、員工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等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一抓到底,及時消除隱患,督促單位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的機制,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確保安全。
4、切實加強新《消防法》的宣傳貫徹工作。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已正式實施。各鄉鎮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要集中力量,迅速掀起聲勢浩大的新《消防法》宣傳教育。一是結合各鄉鎮、各單位、各部門的實際,統籌規劃、科學安排,制定詳細周密的宣傳貫徹方案。二是依托“消防志愿者服務隊”,延伸新《消防法》宣傳觸角,進一步擴充消防宣傳隊伍,使志愿者們擔負起新《消防法》宣傳貫徹普及工作科普宣傳員的責任。要積極組織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區、農村、企業、學校開展普法宣傳活動,使新《消防法》家喻戶曉。三是強化新《消防法》宣傳普及工作。各鄉鎮、各單位、各部門要積極通過《消防法》圖版展覽、組織滅火演練、舉辦消防培訓講座,開展滅火救人演練等方式開展宣傳,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安全工作新格局。使各系統、行業、單位和廣大群眾充分認識《消防法》在推進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法制建設、落實社會消防安全責任、有效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意義,自覺學習消防法、遵守消防法、落實消防法,為《消防法》的全面貫徹實施奠定堅實的社會基礎。
(三)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5月27日至31日)
春季防火工作結束后,要認真進行分析總結,對好的做法要及時推廣和上報,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進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鄉鎮要加強對春季防火工作的領導,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立即行動,具體組織實施,迅速掀起春季防火。
這次全縣消防工作會議是經縣委、縣政府確定召開的,主要任務是:總結全縣*年度消防工作,表彰先進,安排部署*年消防工作,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堅決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年全縣消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火災形勢高度穩定
*年,全縣發生火災13起,死1人,直接經濟損失29.8萬元。與上年相比,起數下降12%,直接經濟損失上升4.2%,全縣無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工作機制更加完善
一是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年,各級政府及時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安排部署消防工作,分解任務,量化責任目標,層層落實消防工作責任。縣政府出臺了《*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縣消防發展“十一五”規劃》等一系列事關消防工作長遠發展的重要文件,并先后3次將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列入縣政府常務會議進行研究。二是全面落實管理部門的職責。建設、規劃、教育、商務、文體、工商、安監等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認真落實并履行消防管理職責,形成了抓消防工作的合力。建設、規劃等部門把消防規劃納入城鎮和新農村總體規劃一并實施,加強建筑消防設計、施工管理。教育部門積極主動在中小學校開設消防安全教育課程并在新學期開學前加強消防安全檢查;在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中,縣教育、商務、文體等部門對本行業、系統的火災隱患進行了全面普查整治,推動了全縣火災隱患普查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三是扎實推行企業的自主消防管理。全縣50個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逐級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消防檢查、巡查,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四是進一步加大消防監管力度。*年,全縣公安消防部門共開展消防監督檢查500余次,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78份、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3份、復查意見書64份;共審核工程項目11個,驗收工程項目23個,開展公共聚集場所開業前檢查95次。
(三)責任體系基本健全
縣政府與各鄉鎮政府、職能部門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32份,縣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與二級重點單位共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50份,各鄉鎮政府與行政村、鄉直單位、三級重點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600余份。單位內部落實崗位和逐級責任,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550份,一般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760份。基本建立健全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網絡。
(四)安全環境不斷優化
去年,全縣抓住消防安全的薄弱環節,深入開展消防專項整治,成效顯著。一是全力督促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州級通報督辦的建設銀行綜合樓已整改銷案,八景山莊已停業整改;縣級督辦的紅巖富泰賓館也已停業整改。二是開展六項火災隱患整治專項行動。對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醫院、“三合一”建筑、出租屋和消防產品涉及的95個重點單位進行了全面檢查,發現火災隱患259處,整改火災隱患244處。三是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全縣共查處消防違法案件9起,處罰單位6個,個人5人,罰款3.5萬元,停業整改1處。
(五)基礎工作逐步加強
一是消防基礎設施和裝備建設進一步加快。新增市政消防栓10個,修復損壞消防栓12處。消防大隊共添置消防監督裝備、執勤裝備30余套(件)。二是城鄉火災防控能力進一步提升。在全縣組建了9支農村治安聯防消防隊,并配發消防摩托車9臺,消防機動泵20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組建了95個義務消防隊,并進行消防業務培訓。三是應急處置能力明顯提高。制定并完善了重特大火災和其它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并進行經常性的演練。
(六)消防意識明顯增強
一是深入學校開展消防宣傳。緊緊圍繞消防宣傳“四進”的工作目標,大力開展消防知識進學校宣傳活動,組織師生學習滅火和火場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識,培訓學生達15000余人,發放宣傳資料2000余套,達到了“教育一個學生,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片村莊”的目的,使消防宣傳教育深入到千家萬戶。同時還通過超市發放印有“人人防火,戶戶平安”的購物袋10萬個,將防火宣傳帶入千家萬戶。二是深入農村開展消防宣傳。組織工作專班到各鄉鎮對村干部和治安中心戶長進行培訓,講解農村火災發生的基本形式,農村火災多發的特征,農村火災預防的對策,火場逃生的基本方法以及作好農村消防工作的注意事項等。共培訓村干部、治安中心戶長1000多人,發放宣傳資料1000余套。三是利用消防站開展消防科普教育。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向社區、學校、單位及社會群眾開放,傳授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和火災逃生的基本技能,展示現代消防器材裝備。全年共開放消防站40余次,受宣傳群眾2萬余人次。
二、全縣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全縣消防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農村消防安全局勢仍然嚴峻。農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用火、用電不規范;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設施嚴重缺乏;一些地處農村集鎮或城鄉結合部的私營企業、鄉鎮企業、村辦企業、個體經營戶開設的小作坊、小工廠、小旅館等“五小場所”普遍達不到消防安全要求;邊遠村無加油服務網點,村民在家中存放汽油、柴油,極易引發火災事故。農村火災總量多于城鎮,并呈逐年上升之勢。*年,全縣發生火災13起,其中農村火災9起,占火災總起數的70%。二是火災隱患仍然存在。三級消防重點單位、城鄉結合部和農村的排查整治存在大量的死角和盲點,火災隱患和潛在的致災因素大量存在,一些老城區和易燃棚戶區火災隱患在短時間無法徹底根治,潛在的火災危險依然沒有消除。三是消防違法違章行為較多。一些人員密集場所特別是營業性公聚場所違章用火用電、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設施損壞失效,重點崗位人員脫崗等現象經常發生;有的單位工程項目不經消防審核同意就開工,不經消防驗收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有的公聚場所不經消防檢查合格就擅自開業,這都帶來了很多不安全因素。四是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還不強。有些地方對消防宣傳工作重視不夠,抓得不力,消防宣傳不普及,許多群眾對消防常識缺乏了解,沒有掌握火災逃生的基本方法和撲救初起火災的基本技能,往往是小火釀成了大災,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以上這些問題,務必引起高度重視,采取得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三、強化責任,防消結合,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項工作任務
全縣社會消防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國發[*]15號文件,省、州政府“十一·五”消防發展規劃和公安部、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深化社會消防工作責任目標管理,扎實開展消防專項治理和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加強城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加強社區、農村消防建設,進一步推進全民消防科普教育宣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不斷提高社會預防、控制、處置火災整體能力,著力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努力創造和諧消防安全環境。
一是推行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責任。要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消防工作責任;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行業單位負責、群眾普遍參與、公安消防監督”的消防工作機制。要按步驟實施消防發展“十一五”規劃,分解細化工作任務,列出完成進度表。要落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著重協調解決消防發展“十一五”規劃中遇到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力量建設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治等重點、難點問題。
二是堅決預防和整治火災隱患。要繼續抓好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作用,密切配合,聯動協作,共同抓好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加大消防安全行政許可執法力度,杜絕隱患增量。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公眾聚集場所,工商部門一律不得核發營業執照或年審;對沒有取得消防部門檢查合格意見書、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且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文化娛樂經營場所,文化部門要堅決取締其營業資質;對未經消防部門審核、驗收的工程和場所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建設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房產部門不得核發房產證,新聞媒體要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中的正反面典型進行宣傳報道,大力營造社會輿論氛圍;消防部門要加強錯時檢查,把有效警力最大限度地部署到火災高發時段和高發部位,派出所要延伸監管觸角,抓好“三合一”、出租屋和鄉鎮農村的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加大依法督促隱患整改力度,對普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堅決依法督促整改;對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火災隱患,立即予以根除。
三是推行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認真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積極推行8類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標準達標工作,全面深化單位“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的消防管理機制,使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化、正規化水平不斷提高。
四是深入推進農村和城鎮社區消防工作。加強農村消防建設,健全農村消防工作管理機構和責任機制,明確專人具體負責消防工作,認真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把農村消防建設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著力解決好農村消防車道、消防水源,提高農村自防自救能力。加強城鎮社區消防建設,加強城鎮社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組建社區消防安全組織,負責社區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加強鄉鎮派出所治安聯防消防隊建設,加強消防水泵、消防摩托車日常維護管理,定期組織開展滅火實戰演練,提高處置農村鄉鎮火災事故能力。根據省“十一·五”消防規劃,省級重點鎮——紅巖寺鎮年內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實現“一鎮一車一隊”,并投入滅火執勤。
五是進一步加大城鎮消防規劃建設力度。業州鎮的總體規劃已經修編,城鎮消防規劃應相應修編,保證城鎮消防規劃與城鎮發展的消防需求相適應。認真落實城鎮消防規劃,消防通道、消防通訊、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設施與城鎮建設同步實施。
六是廣泛開展消防科普宣傳教育。加強消防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是維護公共消防安全的治本之策,是推動消防工作發展的強大動力。要堅持不懈、扎扎實實地推進消防宣傳“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活動和消防站對外開放,真正把消防知識送到千家萬戶,送到人民群眾心中。
一、指導思想
以降低火災總量、維護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為目標,進一步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救援力度,強化各項常態化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災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最大限度地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會防控火災能力,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全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冬季防火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長同志為組長,各鄉鎮人民政府、消防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冬季防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隊大隊長兼任,負責冬季防火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務
各級各相關部門要針對冬季火災發生的規律和特點,迅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排查整改火災隱患。重點排查“兩會”場館;元旦、春節慶祝活動場所;賓館、飯店、商場及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醫院、學校、集體宿舍、養老院、托兒所、幼兒園以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農村蔬菜大棚、柴草垛、簡易住房、城鄉結合部、城鄉易燃建筑密集區;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民工宿舍、小旅店、小飯店、小商店等習慣性使用簡易燃油、燃氣裝置取暖的場所等。重點解決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暢通、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各級各部門要充分發揮鄉鎮政府的組織領導和基層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管理作用,結合本地實際,針對農村和鄉鎮易燃建筑密集區易發生連營火災的特點,切實加強對柴草、油氣等燃料的管理,強化對爐灶、煙囪、天棚、電線等的治理,徹底消除致災火源。
四、整治重點
1、場所是否經過消防審核、驗收、安全檢查,是否存在無證經營現象;
2、場所是否設置在三級以下耐火等級建筑內;
3、場所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4、場所內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是否設置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
5、場所內生產與儲存區域是否采用防火墻和甲級防火門完全分隔;
6、生產、儲存場所是否與辦公室、休息室采用防火墻和甲級防火門完全分隔;
7、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平方米的廠房(倉庫)是否設置DN65的室內消火栓;
8、生產、儲存場所內是否設置員工宿舍,營業性場所是否住宿超員;
9、人員密集場所內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
10、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是否落實,員工是否經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會使用滅火器材,是否制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11、電器產品用具的安裝、適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2月1日前)。各級各部門要在認真分析本轄區火災形勢和消防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基礎上,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方案,并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組織召開由轄區各消防重點單位、企業單位及各村村委會負責人召開冬季防火會議,全面啟動冬防工作。
(二)摸底排查階段(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級各部門對轄區重點單位、企業單位等逐一進行摸底排查,按照火災隱患的嚴重程度和一旦發生火災的影響危害程度進行分類,并登記造冊,制作臺賬以待備查。
(三)單位自查階段(年12月11日至12月26日)。各級各部門組織轄區單位內重點單位、企業單位開展隱患自查,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整改,切實做到自查自改。
(四)隱患整治階段(年12月27日至年1月20日)。各級各部門按照本方案確定的范圍,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集中整治各種消防違法違章行為,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在檢查中要堅持“七個必查”:必查是否經過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是否存在無證經營現象;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必查建筑消防設施是否配備到位和正常運行;必查建筑內部裝修裝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員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在位并持證上崗;必查是否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必大隱患是否按要求徹底整改。
(五)總結驗收階段(年1月21日至2月6日)。此階段,由市領導小組組織檢查驗收,并將驗收階段檢查情況進行評比,對領導重視、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對重視不夠、行動遲緩、措施不力、成效不明顯的,給予通報批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冬季防火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各級各部門要認真汲取以前火災的教訓,認真分析、研究本地冬季防火工作面臨的形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力措施,周密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迅速動員部署,全面落實,全力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2、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工作合力
消防安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認真組織本部門、本行業的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凡屬本行業、本系統的重大火災隱患,都要及時組織排查和整改,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良性工作機制。
3、加強宣傳,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
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冬季消防工作特點,廣泛、深入地開展消防宣傳教育。要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向群眾普及火災預防、報警和撲救初起火災、逃生自救知識。要加強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教育,努力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素質。
4、加強備戰,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工作
公安局、消防大隊要加強應急值守,重點部位和重點崗位要實行24小時值班,并保持通信暢通,確保遇有火災能及時處置。從思想、組織、裝備、訓練和預案上,立足“滅大火、打惡仗”,扎扎實實做好滅火救援各項準備工作。專職、義務消防隊要加強各種車輛裝備器材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儲備充足的滅火藥劑和救援物資,并有針對性地開展滅火技能訓練和預案演練,切實做好火災撲救準備工作。
(一)基本原則。堅持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著力提高基層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和社會參與程度;堅持立足實際、按需發展,兼顧縣、鄉級人民政府財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逐步完善基層應急隊伍,形成規模適度、管理規范的基層應急隊伍體系。
(二)工作目標。通過兩年的努力,在全市基本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并存、優勢互補、保障有力的基層應急隊伍體系。至年底,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基本建成,防汛抗旱、危險化學品、氣象災害、公共衛生、水上搜救、公共事業、森林消防、動物疫情等重點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得到全面加強;鄉鎮(街道)、企業等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救援隊伍普遍建立,應急志愿服務進一步規范,應急救援能力基本滿足本區域和重點領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需要,為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強基層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一)全面建設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縣級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隊伍及其他優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依托,建立或確定“一專多能”的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開展救援處置工作。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除承擔消防工作外,同時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任務,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空難等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危險化學品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
經濟開發區(包括工業園區、化工園區等)要結合實際,以公安消防隊伍或其他優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依托,建立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
(二)加快建設鄉鎮(街道)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鄉鎮(街道)要充分發揮民兵、預備役人員、基層警務人員、保安員、醫務人員等具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人員的作用,在防范和應對氣象災害、水旱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件、等突發事件時發揮就近優勢,開展先期處置,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參與搶險救災、轉移安置人員、維護社會秩序,配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做好各項保障,協助做好善后處置、物資發放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基層專業應急隊伍體系
各地要在全面加強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同時,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建設專業應急隊伍,重點加強以下幾方面隊伍建設:
(一)防汛抗旱隊伍。水旱災害常發地區和重點流域的縣、鄉級人民政府組建有水利技術人員、民兵、預備役人員、村(居)民等參加的縣、鄉級防汛抗旱隊伍,防汛抗旱重點地段的村(居)委會組建村(居)防汛抗旱隊伍,在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統一組織下,開展培訓演練,做到有汛防汛、有旱抗旱。
(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危險化學品單位依法建立由專兼職人員組成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隊伍條件的小型企業應建立兼職隊伍,并與鄰近建有專業隊伍的企業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聯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隊伍在發生事故時及時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平時參與風險隱患排查。
(三)氣象災害應急隊伍。縣、鄉級人民政府組建由氣象技術人員、民兵、預備役人員、村(居)民等參加的縣、鄉級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做好臺風、強降雨、沙塵暴、冰雹、雷電、冰雪等極端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衛生應急隊伍。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特點,依托現有醫療衛生機構組建衛生應急隊伍,承擔傳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職業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受傷人員醫療救治或衛生學處理,組織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城市與縣、鄉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應急救援對口協作關系。
(五)水上搜救隊伍。縣級人民政府整合水上搜救應急資源,建立或確定水上搜救隊伍。水上搜救隊伍在當地水上搜救中心的統一組織下開展水上搜救活動。在船舶、設施、航空器及其人員從事水上水下作業活動,發生或可能發生人員遇險、水域污染等突發事件時,搜尋救助遇險人員,控制、減輕水域污染等危害。
(六)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縣級電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氣、供熱、交通運輸、市容環境等主管部門和基礎設施運營單位,要充分發揮設計、施工和運行維護人員專業優勢,分別組建完善本區域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承擔相關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救援任務。重要基礎設施運營單位要組織本單位懂技術、有經驗的職工組建單位運營保障應急隊伍,實施應急搶險救援。
(七)森林消防隊伍。森林防火任務重的縣、鄉級人民政府、林(農)場、自然保護區和森林風景區要建立森林消防隊伍,并與公安消防、當地駐軍、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和森林消防力量建立聯動機制。
(八)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縣級人民政府建立由當地農業、海洋與漁業、衛生、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管理人員、有關專家和動物防疫、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人員組成的動物疫情應急隊伍,承擔畜禽、野生動物、水生動物疫情的監測、控制和撲滅任務。
(九)突發事件信息員隊伍。縣、鄉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組織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干部、志愿者等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員隊伍,及時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協助做好信息傳遞、災情收集上報和調查評估等工作,參與隱患排查整改以及本村鎮(社區)應急預案制訂、應急處置和應急知識科普宣傳。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或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
四、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主要措施
(一)統籌規劃。縣級人民政府要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進行統籌規劃,合理確定縣(市、區)、鄉鎮(街道)應急救援隊伍的數量、規模。注重制度建設,明確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隊伍資質認定管理,保持隊伍相對穩定,提高隊伍應急能力。各縣(市、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要報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二)培訓演練。加強專業培訓演練基地建設,逐步形成覆蓋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培訓演練體系。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現有設施,建設若干專業培訓演練基地。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指導督促相關企事業單位定期開展專兼職人員培訓演練工作。縣級各類應急救援隊伍每年至少集中輪訓兩周。易受災害影響的鄉鎮(街道)、村(社區)和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要在相關部門的組織下定期開展應急知識培訓。
(三)裝備建設。縣、鄉級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開發區(園區)要按標準為基層應急隊伍配置專業器械設施、設備和安全防護裝備,重點配備搶險救援特種器材設施,提升應急裝備水平。嚴格裝備管理維護制度,保證裝備處于良好狀態。建立大型專用設備統籌調用征用機制,實現應急資源共享。各企事業單位要根據自身實際,有針對性地加強裝備建設,滿足應急需要。
(四)經費保障。縣、鄉兩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及有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政府補助、組建單位自籌、社會捐贈相結合等方式,拓寬基層應急救援隊伍經費渠道。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演練工作經費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對于危險化學品工業集中的地方,當地政府應給予適當經費補助。
(五)示范推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調查研究,明確目標任務,制訂工作方案,細化建設標準,選擇若干部門及若干鄉鎮開展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示范工作。要不斷總結典型經驗,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探索推進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有效途徑,全面提高基層隊伍應急能力。
(六)政策支持。落實基層應急救援隊員醫療、工傷、撫恤、保險以及應急車輛執行應急救援任務時免交過橋過路費等政策措施。鼓勵社團組織和個人參加基層應急隊伍,完善民間應急救援組織登記管理制度,調動民間力量參與應急救援的積極性。對在應急管理、應急隊伍建設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五、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鄉級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是推進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深化思想認識,落實工作責任,健全應急機構,密切協作配合,全面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要按照“規劃好、組織好、建設好”的總體要求,分解落實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目標任務。縣、鄉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大對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指導力度,特別是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落實應急隊伍建設規劃、管理制度、運行機制等。公安、國土資源、交通運輸、城鄉建設、環保、水利、農業、民政、衛生、安全監管、海洋與漁業、氣象、電力、質監、海事等部門及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明確推進本行業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加強指導和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