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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應急管理體系;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演練
1建立科學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來應對
公路工程的應急管理需要通過公路工程的實際情況來綜合性的建立科學應急處理機制,其中需要考慮到工程的地質情況、氣候情況以及危險源分布和交通地理條件等多種要素,同時公路的應急指揮工作也需要由專門的機構來加以管理,包括救援人員、救援物資以及救援工作的開展等。在保證救援管理體系能夠符合規范要求后再通過整體的統籌規劃來科學的建立應急處理機制,這樣也可以保證管理體系的科學性。公路工程周邊的地質條件復雜、橋梁多為河道施工以及氣候多變等情況還需要采取針對性的應急管理措施,其中要建立起專門的救援管理小組和救援方案來加以應對,并且公路沿線周圍還要部署相應的救援物資以及救援通道等,這樣在結合當地的消防、醫療以及公安等部門來統一的進行部署,相關責任領導也要對統一行動進行分級管理,從而保證救援工作能夠更好的協調。此外,在救援應急機制中還要利用先進的科學設備和技術力量來對現場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并且通過專業的科技人員來對現場進行分析,從而準備的找出事故產生的原因,并對事故可能發展的趨勢進行準確的預測,從而采取有效的措施來加以預防和控制,這也是建立科學高效應急處理機制的主要途徑。
2建立完善的救援方案并且做好部署工作
公路應急預案的建立需要明確應急救援的具體范圍,在進行準備的過程中還要對不同的應急情況作出細致周密的安排,從而能夠保證及時的開展救援工作。而在針對重大事故的應急上還需要盡量的保證應急工作有序的開展,并且最大限度的保證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這樣才能夠更好的降低因事故產生的生命財產損失和不可預知的惡劣后果。由于事故災害發生時有著不可預知性,為了更好的保證各種類型預案證件的整體協調性,達到解決事故的目的,還需要將應急預案進行綜合性的調整。其中應急救援預案需要以公路工程的基本特點為基礎,并且將不同的責任劃分為具體的流程,工作進行時還要通過不同單位的相互配合來加以協同進行。在發生事故后,還要及時的調配周邊的不同單位和部門來進行協調救援,從而保證能夠第一時間將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另外,專項的應急救援方案也需要保證在整體救援預案的基礎上來參照公路建設單位的特點來制定出相應的應急救援方案,其中項目的應急裝備以及應急隊伍也要及時的保證能夠達到標準的要求。特別是不同部門之間的職責、權限也要規范清楚,同時預案中針對重大的事故還要對不同的單位和部門進行要求,保證工作能夠服從整體的應急救援預案要求。
3做好應急救援的實戰演練質量
應急實戰演練是保證提高應急質量的重要措施,其中需要對應急預案以及應急措施的可靠性進行檢驗,進而保證應急措施能夠達到規范要求,并且應急演練也是檢驗應急預案措施的主要途徑,對于提高應急領導者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以及組織協調能力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不同部門之間在實戰演練中要不斷的提高相互的協調性,并且熟悉應對突發事件的技能,這樣也可以更好的提高應急救援的質量。
3.1對事故產生的特點進行分析并且樹立典型來進行務實演練。應急救援演練中需要根據不同的環境來確定不同的演練內容,其中不同時期以及不同的項目來確定危險存在的特點,進而采取針對性的措施來試試救援演練,比如在進行項目施工的初期,如果有天氣原因產生的事故,那么還要對當地的跳棋條件以及洪水等汛期進行掌握和了解,相關單位部門還要組織人員進行防洪和汛期的演練,這樣在加強單位的翻紅意識后,在發生事故后也能夠更加及時的應對。同時,項目建設的中期還需要演練部門來對隧道的差距進行相關的防護作業,其中隧道的坍塌是事故的主要因素,在施工時要更加注重事故產生的原因從而采取相應措施來加以控制。而相關單位還要分階段、有代表性的組織防洪和防高空墜落等演練,在這樣的情況下,防洪演練就可以更好的避免在發生事故時產生事故的幾率,這樣在進行建設單位防洪意識提高后,各項工作中也可以深入的了解到事故防范的重要性,從而更好的提高應急救援保證工作在防護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3.2應急救援演練的主要流程和關鍵點
3.2.1應急演練需要參照具體的流程來進行,其中應急計劃的制定是第一步,同時還要建立起演練策劃小組,再確定應急演練的時間、地點、演練方案、培訓人員,而后再進行工作的檢查和實施,從而保證演練的科學性。應急救援演練可先進行桌面演練,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和內容進行桌面學習和演練,使各應急人員掌握預案中規定的職責和程序,尋找各環節中的不足進行改進。桌面演練之后可將各應急救員小組分組進行專項演練練習,如通訊組要強化如何上下溝通協調、如何報警、表述;醫療救護組要懂得醫療救護的常識性問題,如何進行包扎止血等,待各方面條件都成熟了就可以將各分項動作進行有機的組合了,進入實戰演練階段。
3.2.2應急救援演練的關鍵點。a.實施方案的策劃和制定。應急演練是一項復雜的綜合性工作,應結合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件類型、可能發生事件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策劃和編制,主要作用是解決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問題,解決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以提高應急行動的整體效能。b.演練人員的培訓。應急演練前,首先應做好應急救援的教育培訓,特別是新入場人員,要全面系統地進行人身傷害、火災、中毒、危險品等急救、自救和互救知識的教育培訓,利用多媒體播放各種類型的應急救援知識和演練等,并下發各參建人員應急演練手冊,組織全體職工學習應急救援預案,特別是對應急救援程序、應急救援物資使用、應急上報流程、逃生路線、緊急集合地點、報警電話、急救方法等進行重點的指導和培訓,使得發生應急情況時全員能夠按照既定的計劃、預案等進行科學、合理的搶救或逃離,保障人員在施救的同時保護好自身安全,避免發生次生的災害和事故。為了更好的確保公路工程的安全性,還需要不斷的對應急救援方案和體系進行改進,并且不斷的優化應急救援方案,提高應急方案的可行度,通過實際演練來加強工作人員對應急救援的認識。管理人員也要不斷的增強應急技術、資金的投入,從而更好的保證應急救援工作在實際應用中的重要性。
參考文獻
[1]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應急演練工作是鍛煉隊伍、檢驗預案、建立應急機制、教育職工,提高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水平和處置能力的重要途徑。今年安排的演練將作為2020年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要進一步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新《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學習和宣傳,提高對應急演練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二、立足實戰,制定方案
要按照預案編制導則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編制應急預案,制定演練方案和腳本,立足實戰、認真謀劃、仔細推敲,演練事故制定要貼合實際。
三、落實經費,做好保障
落實演練所需經費,做好物資、裝備、車輛等一切后勤保障工作,確保演練順利進行。同時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進行密切配合,建立搶險、救助、監測等多部門聯動機制。
四、按時演練、認真總結
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演練計劃及安排的時間,開展演練,演練完畢后要認真進行總結,并將演練相關資料及計劃、總結報送局安全科備案。
五、具體工作安排
1、要成立活動領導小組,對應急演練工作進行統一協調落實,各項演練活動應統一指揮下實施,參加人員要嚴守演練現場規則,確保演練過程人員安全。
2、建立安全應急網絡體系,由專人層層負責,制定具體的工作規劃,做到宣傳教育、應急培訓、日常管理“三統一”。
3、營造宣傳氛圍。讓每個人都充分了解應急預案演練的重要性;其次,多渠道進行廣泛宣傳,利用電子熒屏、宣傳展板、安全培訓等進行宣傳教育。
4、強化對重點崗位、重點部位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宣傳。為了進一步落實對突發事故及易發事故的警惕性,對所在的員工集中進行一次應急預案的教育宣傳工作,增強員工防范意識。
六、應急演練的基本要求
1、局屬各單位要重視演練工作,使演練工作落到實處,不走過場。根據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依照相應的預案,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演練計劃方案,做到克服困難、合理安排,認真把演練工作完成。
2、應急演練要結合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的事故類型、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等實際情況進行。演練應重點解決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問題,解決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以提高應急行動整體技能。
【關鍵詞】 地下空間;應急指揮;事故災害
一、應急指揮體系
(一)應急指揮體系的概念
安全管理體系由組織體系、應急預案體系、應急指揮體系、制度體系組成。這四大體系相輔相成,共同作用。應急指揮體系就是整合應急救援資源,實現統一受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分別處理,提供緊急求援服務,為公共安全提供強有力保障的體系。該體系通過集成的計算機輔助系統,形成跨部門、跨專業,快速反應、及時處理的聯動體系。
(二)應急指揮體系的功能
應急指揮體系的功能是能實現緊急突發事件處理的全過程跟蹤和支持,包括突發事件的上報、相關數據的采集、緊急程度的判斷、實時溝通、聯動指揮、應急現場支持、領導輔助決策,借助各種高科技通訊手段,及時布達,保證應急的各個部門反映迅速,行動有效。
(三)應急指揮體系的重要性
緊急事故的處理不同于處理日常業務,它需要一套能根據緊急事故的大小,在應變階段協調、整合、指揮、調度、布署各種不同的救災資源且具有共同組織性結構及標準化處理原則的應急指揮體系才能降低緊急事故所造成的危害。應急指揮體系確定了與應急救援相對應的部門人員以及各部門的職責,使得當發生事故時,在應急預案的指導下,應急準備和應急管理能夠真正發揮作用,各個部門都能迅速協調起來,高效、有序地開展救援工作,將事故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降到最低限度。
二、城市地下空間應急指揮體系研究
(一)城市地下空間應急指揮現狀
通過調研發現,絕大多數的應急指揮體系都是包含在應急救援體系里的,并未單獨成為體系被列出來。有的單位應急指揮體系甚至還停留在框架總則等早期階段,還沒有得到具體事件的驗證;有的應急指揮體系的人員組織框架剛剛明確或建立,缺乏足夠的事件驅動優化完善;信息系統沒有互聯,不能實現更大范圍的資源共享;應急管理部門分割,直接影響了應急指揮機制的順暢和有效;應急指揮操作性不夠強,應急管理模式與應急指揮體系缺乏磨合;管理人員專業素質有待提高,演習培訓較少。
(二)城市地下空間應急指揮體系設計
應急指揮體系的設計要求包括以下主要內容:現場指揮部的設立;現場指揮官的職責和權利;指揮系統(誰指揮誰、誰與誰配合、誰向誰報告);啟動應急中心的標準;現場指揮部通訊網絡的建立;啟用現場外應急隊伍的方法;事態評估與應急決策的程序;針對事故不同的嚴重程度而定的響應級別;事后控制和現場的恢復。
1.城市地下空間應急指揮體系信息系統設計。應急指揮信息系統是各種高科技技術的合理集成,形成統一體,各子系統完成各自功能,并與其它子系統關聯,完成整體設計目標。
2.城市地下空間應急指揮程序設計。應急指揮程序的制定是保證當事故災害發生時,指揮部門能夠及時地做出反應并有條不紊地開展指揮工作和救援工作。主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發生緊急突發或重大事故時,值班體系接到報警,將信息上報到相關指揮機構,在指揮部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有組織、有秩序的開展處置、救援工作。
(2)發生緊急突發或重大事故時,總指揮根據事件的重大程度決定是否進行外部報告,并同時啟動場外應急隊伍。在總指揮未到達現場之前,遵循以下原則:一是由第一副總指揮自然任命為總指揮,行使總指揮權力,并向總指揮報告現場的救援情況;如第一副總指揮未到達現場時,由第二副總指揮自然任命為總指揮;按此排序,依次順延;二是特殊情況時,總指揮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及狀態,任命適當人選為現場臨時總指揮或現場負責人負責緊急突發或重大事故的處理;三是指揮部各成員及各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均應服從指揮部的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四是現場如有更高一級領導或政府部門在場,則所有人均應配合更高領導或政府部門工作,聽從現場指揮,協助相關工作。
(3)事故處置完畢后,由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或人員在事故發生后12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三、案例分析
中關村廣場,是國內首例超大規模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項目。通過對中關村大廣場型地下空間的調研,結合其組織體系,設計與其應急預案相配套的應急指揮體系。
(一)基本應急指揮體系架構
基本應急指揮體系是指與中關村大型地下空間總預案配套的應急指揮體系。在此指揮架構下,實施崗位責任制,對指揮體系架構內的組成明確界定其職責和任務,不因人員的變動而改變其職能。指揮體系架構具有彈,可根據事故大小、復雜程度和應對處置的需要,增加和縮減組成部分,但其職責和功能不予改變。
(二)應急指揮體系的業務流程
根據制定的城市地下空間事故災害應急預案,明確應急指揮的協調機制和流程(如圖所示),完善的指揮流程應當包含一個由接警、信息報告、先期處理、應急響應、協調指揮、應急結束等五個程序組成的指揮平臺。
(三)應急指揮體系支持附件
在原有的通訊聯絡附件和各種設備的基礎上,增添新的軟件和設備,完善各種服務于應急指揮的資源,對指揮體系實施過程起到輔助和促進推動的作用。(1)組態軟件iFix:該軟件能夠監測到各個監控點的實時情況與數據,并對各種情況及數據進行集成和分析,便于各級指揮及時恰當作出部署,并且能夠在已獲得的數據的基礎上進行統計與分析,為未來應急預案的編制提供參照。(2)短信設備系統:實現多用戶的短信接收和發送功能,便于人員的指揮調配及其他人員的緊急疏散。(3)手機信號檢測儀器:監測進出地下空間人員的位置及進出情況,有利于各級指揮部門的統一部署和調控。(4)救援監測定位系統:使各級指揮人員迅速定位事故發生的地點和方位,及時到達事故發生現場。(5)地理信息系統工具:使指揮人員更加了解整個地下空間的結構和布局,對各種物資的運輸、人員的疏散等救援輔助工作做出正確合理的指揮。
四、結論與建議
城市地下空間應急指揮體系是應急救援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完善的應急指揮體系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災害帶來的損失。城市地下空間應急指揮體系的建立需要各部門統一思想認識,對城市地下空間的整體安全給予重視,在災害事故的預防、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中緊密配合,發揮合力。加強員工的安全防范教育,提高應急管理人員專業素質,以保護城市地下空間這一珍貴資源,提高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和總體防護水平。
參考文獻
[1]孫鑒坤,陳娟.應急指揮決策系統的設計與分析.科技廣場.2006(10)
[2]吳宗之,劉茂.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系統及預案導論.北京:冶金工業出版社,2003
一是突出重點,針對性強?!毒艞l規定》結合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實際,在歸納總結近些年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基礎上,從企業落實責任、機構人員、隊伍裝備、預案演練、培訓考核、情況告知、停產撤人、事故報告、總結評估等九個方面提出要求,明確了企業應急管理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規定,突出了應急管理的關鍵要素。
二是依據充分,執行力強。《九條規定》中的每一個“必須”,都依據《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即將出臺的《應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生產安全事故預案管理辦法》等文件和部門規章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確保了《九條規定》的嚴肅性和科學性?!毒艞l規定》以總局局長令形式,具有法律效力,企業必須嚴格執行。
三是簡明扼要,便于熟記?!毒艞l規定》的內容只有425個字,簡明扼要,一目了然。雖然有的要求被多次提及,但散落在多項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之中,許多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不夠熟悉。《九條規定》把企業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應該做、必須做的基本要求都規定得非常清楚,便于記憶和執行。
為深刻領會、準確理解《九條規定》的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現逐條說明如下:
一、必須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責任制,層層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體系。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18條有關要求。
解讀:企業是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是保障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根本和關鍵所在。做好應急管理工作,強化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是根本,強化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應急管理第一責任人是關鍵,這已經被我國的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實踐所證明。企業主要負責人作為應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都要負責,而不是僅僅負責某些方面或者部分環節;必須對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全程負責,不能間斷;必須對應急管理工作負最終責任,不能以任何借口規避、逃避?!栋踩a法》及《九條規定》對此進一步明確重申和強調,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體系是明確本單位各崗位應急管理責任及其配置、分解和監督落實的工作體系,是保障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的關鍵制度體系。實踐證明,只有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責任體系,才能做到明確責任、各負其責;才能更好地互相監督、層層落實責任,真正使應急管理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負責。因此,層層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體系是企業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最為重要的途徑。
在實踐中,由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管理的狀況不同,其應急管理責任制的內容也不完全相同,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在責任體系中各崗位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這是所有企業應急管理責任體系中必須具備的重要內容。通過這些手段,最終達到層層落實應急管理責任的目的。
二、必須依法設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建立應急管理工作制度。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4條、第21條、第22條、第79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2條有關要求。
解讀:《安全生產法》新增的第22條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履行的職責進行了明確規定,分項職責中有4項與應急管理工作相關;第79條對高危行業建立應急救援組織作出了明確規定,體現出應急管理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落實企業應急管理主體責任,需要企業在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上予以充分保障。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管理人員,是企業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在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特別是在危險性較大的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建筑施工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將設置應急救援機構作為一項強制要求。
應急管理機構的規模、人員結構、專業技能等,應根據不同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特點確定。為了保證應急管理機構和人員能夠適應應急管理工作需要,應對應急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演練,使其適應工作需要。對于企業規模較小,設置專職應急管理人員確實有困難的,《九條規定》體現了實事求是的原則,企業規模較小的,可以不設置專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但必須指定兼職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兼職應急管理人員應該具有與專職應急管理人員相同的素質和能力,能夠承擔企業日常的應急管理工作,并在企業發生事故時具有相應的事故響應和處置能力。
《安全生產法》第4條新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內容,主要是考慮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中予以強調。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制度建設,對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企業建立的應急管理工作制度,是企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自身情況和安全生產特點制定的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規范和要求,是保證企業應急管理工作規范、有效開展的重要保障,也是開展工作最直接的制度依據。企業要強化并規范應急管理工作,就必須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各項工作制度,并保證其有效實施。
三、必須依法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鄰近專職救援隊簽訂救援協議,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物資,危險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40條、第76條、第79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6條、第27條有關要求。
解讀:《安全生產法》第76條規定,“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提高應急救援的專業化水平?!薄锻话l事件應對法》第26條規定,“單位應當建立由本單位職工組成的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009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重要基礎設施運行單位要組建本單位運營保障應急隊伍,推進礦山、危險化學品、高風險油氣田勘探與開采、核工業、森工、民航、鐵路、水運、電力和電信等企事業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以有效提高現場先期快速處置能力。國務院國資委的《中央企業應急管理暫行辦法》提出,中央企業應當按照專業救援和職工參與相結合、險時救援和平時防范相結合的原則,建設以專業隊伍為骨干、兼職隊伍為輔助、職工隊伍為基礎的企業應急救援隊伍體系。以上規定均對企業建立救援隊伍提出了明確要求。
企業建立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在事故發生時,能夠在第一時間迅速、有效地投入救援與處置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紤]到不同行業面臨的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差異,大中小各類企業的規模不同,《安全生產法》中并沒有把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作為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強制性義務,除了有關法律法規做出強制要求的高危行業企業,對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只作政策性引導。在無法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情況下,應與鄰近的專職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確保事故狀態下能夠有專業救援隊伍到場開展應急處置。
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物資,是開展應急救援不可或缺的保障,既可以保障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又可以保障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必須在平時就予以儲備,確保事故發生時可立即投入使用。企業要根據生產規模、經營活動性質、安全生產風險等客觀條件,以滿足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為原則,有針對性、有選擇地配備相應數量、種類的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同時,要注意裝備、物資的維護和保養,確保處于正常運轉狀態。
《安全生產法》第40條明確了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必須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偩值摹豆べQ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中,明確提出了設立監護人員、加強監護措施等要求。安排專人監護,對于保證危險作業的現場安全特別是作業人員的安全十分重要。所謂專人,是指具有一定安全知識、熟悉風險作業特點和操作規程,并具有救援能力的人員。監護人員要嚴格履行現場安全管理的職責,包括監督操作人員遵守操作規程,檢查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處理現場緊急事件,第一時間開展現場救援,確保危險作業的安全。
四、必須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編制與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相銜接的應急預案,重點崗位制定應急處置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37條、第41條、第78條有關要求。
解讀:原《安全生產法》僅對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了規定,沒有規定企業的這項職責。新《安全生產法》增加的第78條對企業制定應急預案作了明確規定,要求與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并定期組織演練?!渡a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p>
由于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作業人員所從事的工作潛在危險性較大,一旦發生事故不僅會給作業人員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而且也容易對其他作業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威脅。因此,要對企業存在的危險因素較多、危險性較大、事故易發多發區域和環節和重大危險源開展全面細致的風險評估,對各種危險因素進行綜合的分析、判斷,掌握其危險程度,針對危險因素特點和危險程度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避免事故發生或者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風險評估的結論,對于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培訓、演練、裝備物資儲備和救援指揮程序等全環節的應急管理活動都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應當高度重視并切實做好風險評估工作。
按照《國家公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應急預案體系”的規定,企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一部分,各預案之間應當協調一致,充分發揮其整體作用??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綜合性的,適用于本地區所有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制定的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應與綜合性應急預案相銜接,確保協調一致,互相配套,一旦啟動能夠順暢運行,提高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企業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的要求,對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使企業主要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都能夠身臨其境積累“實戰”經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的內容和要求,相互協作、配合。同時,通過組織演練,也能夠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改完善。若企業關鍵、重點崗位從業人員及管理人員發生變動時,必須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演練活動,并考慮增加演練頻次,使相關人員盡快熟練掌握崗位所需的應急知識,提高處置能力。
《安全生產法》中將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明確規定為企業的一項法定義務,督促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演練。要堅決糾正重演輕練的錯誤傾向,真正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磨合機制、鍛煉隊伍、教育公眾。企業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26條關于演練次數的要求,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者專項應急演練。
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是加強應急知識普及、面向企業一線從業人員的應急技能培訓和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手段。應急處置卡是在編制企業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車間、崗位存在的危險性因素及可能引發的事故,按照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的原則,做到關鍵、重點崗位的應急程序簡明化、牌板化、圖表化,制定出的簡明扼要現場處置方案,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可以簡便快捷地予以實施。這一方面有利于使從業人員做到心中有數,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減少事故發生,降低事故損失,另一方面方便企業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應當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五、必須開展從業人員崗位應急知識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培訓,并定期組織考核。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25條、第55條有關要求。
解讀:新《安全生產法》第25條中明確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應當包括的內容,增加規定了“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以及熟悉從業人員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兩方面的內容。事故應急知識是應急培訓的重要內容,從業人員掌握了這些知識,可以在事故發生時有效應對,在保護自身安全的同時,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
應急處置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作為崗位從業人員,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開展自救互救、避險逃生,對于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崗位從業人員是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第一道防線,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首要響應者。加強崗位從業人員的應急培訓,特別是加強崗位應急知識教育和自救互就、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既是全面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的要求,也是有效防止因應急知識缺乏導致事故擴大的迫切需要。
企業要提高認識,認真履行職責,以全面提升崗位從業人員應急能力為目標,制定培訓計劃、設置培訓內容、嚴格培訓考核、抓好培訓落實。要牢牢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理念,全面落實應急培訓主體責任。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所有崗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培訓,確保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切實突出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不斷提升崗位從業人員應急能力。
針對實踐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落實、不規范甚至流于形式等問題,《安全生產法》第25條在修改中專門增加規定,要求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企業要將應急知識培訓作為崗位從業人員的必修課并進行考核,建立健全適應企業自身發展的應急培訓與考核制度,確保應急培訓和考核效果。將考核結果與員工績效掛鉤,實行企業與員工在應急培訓考核上雙向蓋章、簽字管理,嚴禁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切實做到企業每發展一步,應急培訓就跟進一課,考核就進行一次,始終保持應急培訓和考核的規范化、制度化。
六、必須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崗位、場所危險因素和險情處置要點,高風險區域和重大危險源必須設立明顯標識,并確保逃生通道暢通。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32條、第39條、第41條、第50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4條有關要求。
解讀:企業的生產行為多種多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危險因素也是多種多樣的。對于從業人員來說,熟悉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應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企業有義務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應當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險情處置要點等。這一方面有利于從業人員做到心中有數,提高應急處置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減少事故發生,降低事故損失;另一方面也是從業人員知情權的體現。因此,本條規定了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應當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企業應當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如實告知是指按實際情況告知,不得隱瞞、保留,更不能欺騙從業人員。
在高風險區域和重大危險源場所或者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可以提醒、警告作業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時刻清醒認識所處環境的危險,提高注意力,加強自身安全保護,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減少事故的發生。因此,企業在高風險區域和重大危險源設立明顯標識,是企業的一項法定義務,也是企業應急管理的重要內容,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執行。國家制定了一系列關于安全警示標識的標準,如《安全標示》、《安全標示使用導則》、《安全色》、《礦山安全標示圖》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等,國家安監總局還建立了安全警示標志管理制度。這些標準和制度都是企業切實履行本條規定義務的重要依據。
關于逃生通道暢通,這是實踐中血的教訓總結出的結論。一些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建設不符合安全要求,不設緊急出口或出口不規范;有的雖然設了緊急出口,但沒有疏散標志或標志不明顯;有的疏散通道亂堆亂放,不能保證暢通,發生事故時從業人員無法緊急疏散。也有一些企業出于各種目的,鎖閉、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致使發生事故時從業人員逃生無門,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為了從制度上解決這一問題,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安全生產法》第39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鎖閉、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边@就要求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在建設時就要考慮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出口應當有明顯標志,即標志應在容易看到的地方,并保證標志清晰、規范、易于識別。出口應隨時保持暢通,不得堆放有礙通行的物品。更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鎖閉、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七、必須落實從業人員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停止作業,或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的權利。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52條、第55條有關要求。
解讀:《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如果繼續作業很有可能會發生重大事故時(如礦井內瓦斯濃度嚴重超標),有權停止作業;或者事故馬上就要發生,不撤離作業場所就會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秶鴦赵宏P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由于企業活動具有不可完全預測的風險,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有可能會突然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此時,如果不停止作業或者撤離作業場所,就極有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因此,必須賦予從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停止作業以及撤離作業場所的權利,這是從業人員可以自行做出的一項保證生命安全的重要決定,企業必須無條件落實。
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從業人員如何判斷“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采取什么“可能的應急措施”,需要根據現場具體情況來判斷。從業人員應正確判斷險情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行使這一權利既要積極,又要慎重。因此,應不斷提升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特別是應急處置能力的培訓教育,全面提升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使從業人員掌握本崗位所需要的應急管理知識,提高第一時間應急處置技能,不斷增強事故防范能力。
八、必須在險情或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做好先期處置,及時采取隔離和疏散措施,并按規定立即如實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80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56條有關要求。
解讀:《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對應急處置過程的管理和控制提出了嚴格要求。企業負責人的重要責任之一就是組織本企業事故的搶險救援。企業負責人是最有條件開展第一時間處置的,在第一時間組織搶救,又熟悉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事故的特點,其迅速組織救援,避免事故擴大,意義重大。在開展先期處置的過程中,企業要充分發揮現場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救援隊伍指揮員的作用,根據需要及時劃定警戒區域,及時采取隔離和疏散措施。同時,企業要立即報告駐地政府并及時通知周邊群眾撤離,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域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救援安全、順利開展。
《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中明確規定: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企業負責人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向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如實報告。這里的“規定”是指《特種設備安全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這些法律、行政法規對單位負責人報告事故的時限、程序、內容等做了明確規定。按照要求,單位負責人應當在接到事故報告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企業概況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企業負責人應當將這些情況全面、如實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以免影響及時組織更有力的應急救援工作。
九、必須每年對應急投入、應急準備、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20條,《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2條有關要求。
解讀:落實應急處置總結評估制度,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的一個重要體現,《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事故應急處置總結和評估制度,并對總結報告的主要內容作了明確規定,要求在事故調查報告中對應急處置作出評估結論。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對應急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關于財力及物資保障方面的要求對企業開展應急投入和應急準備具有指導作用。企業作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主體,必須強化并落實《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中關于安全投入、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與救援的各方面要求。企業應當確保應急管理所需的資金、技術、裝備、人員等方面投入,應急投入必須滿足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需要,且必須保障緊急情況下特別是事故處置和救援過程中的應急投入,確保投入到位。企業要針對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季節性特點,進一步強化防范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加強汛期等重點時段的應急準備,強化應急值守、加強巡視檢查、做好物資儲備、做到有備無患。在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結束后,要及時總結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情況,按照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印發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暫行辦法》的要求,詳細總結相關情況,并按照要求向地方政府負有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報告。
以上工作內容,企業需按年度進行總結評估,并通過總結評估不斷改進、提升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關鍵詞:機械制造;預案;編制及實施;探討
中圖分類號:X92 文獻標識碼:A
機械制造業及裝配行業為國民經濟各部門和科技、國防提供技術裝備,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石,也是增強國家競爭力的重要體現。當前,全球正加速從工業化社會向信息化社會過渡,機械制造技術水平的提高與進步將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科技、國防實力產生直接的影響,是衡量一個國家科技水平的重要標志,在綜合國力競爭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近年來,我國機械制造及裝配行業發展迅速,制造業不斷向精密化、柔性化、智能化、集成化、全球化方向發展。隨著對技術性能要求的不斷提高,也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實施,可以更好地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發生后的損失和傷亡。它明確了在突發事故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之后各項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具體操作步驟,為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的各個方面所事先做出詳盡安排,是開展及時、有序和有效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行動指南和綱領。
一、機械制造業及裝配行業應急預案的編制現狀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均對應急預案的編制及實施提出了要求,從事機械制造及裝配行業的相關單位,也為了規范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防范風險與事故的能力,保證職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的重要措施,特別制定了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為及時有效地組織對突發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采取應急救援行動,確保機械制造行業持續、穩定生產,維護社會的安定和正常秩序等方面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根據國家及行業相關要求,機械行業盡管編制了各自的應急預案,但就編制情況看,目前尚存在很多不足。具體表現如下:對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沒有具體要求,根本就沒有一個規范性的制度要求,僅僅是口頭安排,甚至是單純為了應付上級部門的檢查;預案編制人員不具備編制預案的基本條件,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不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由于對機械制造生產實際情況不夠了解,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專業知識,從而造成編制的預案可操作性差;很多企業的應急預案是按上級公司的范本或者模板進行套用,還有的是從同行業其他單位復制過來,照搬照抄,不符合本企業實際;應急預案具體實施程序不具體,為了追求大而全,甚至把一些無關內容也寫進去,行文繁復,格式混亂;審查、批準程序流于形式,無上級領導的簽字或者為了簡便,直接用電子簽字代替。
二、機械制造業及裝配行業應急預案實施情況分析
機械制造業及裝配行業應急預案的實施主要包括:對本單位編制應急預案開展內部學習、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對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同時,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定期組織綜合應急預案演練、專項應急預案演練和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依據應急預案的演練情況,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分析評價,形成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預案存在的不足,提出具體修訂意見;結合企業變動情況及國家政策要求,針對本企業應急預案執行和實施情況,定期組織人員,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并做好預案的評審備案工作;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設施,建立物資使用檔案,并定期檢測和維護;如果企業發生事故,做好事故信息報送和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工作。
企業一旦制定了應急預案,會按照本單位相關要求,組織一些相應的實施工作,落實應急預案。但是由于對應急預案實施的重視程度不夠或者落實方法不當等,在實際執行中存在一定的不足,通過調研分析發現,具體表現主要如下幾個方面:
1領導對應急預案的認識存在不足
通過與單位領導交流,個別領導或者人員的潛意識當中心存僥幸心理,認為機械行業不會發生重大事故,用不上應急預案,即使是編寫了,也會把編寫好的應急預案束之高閣,更無從談起預案的實施工作。
2對預案的培訓學習不夠,對應急人員的培訓、考核形式化
應急預案是一項全員都要學習和參與的工作,必須要做好培訓教育工作,讓其了解和掌握相關救援知識,但是同過查閱職工的學習記錄,有個根本就沒有或者記錄潦草,現場詢問逃生路線無從回答;通過詢問發現,大多數職工不知道本工作崗位存在風險。說明培訓工作普遍存在落實的不到位現象。
3應急準備不足,應急物資的采購、保管及維護不足
應急物資的準備及良好維護,是應急預案實施的重要保證,但是在實際執行中,為了工作方面或者生產一時需要,存在應急資金的占用、挪用情況;同時,還存在應急物資配備不足、維護不及時等問題,如果現場沒有做好應急物資的準備,碰到險情,將延誤戰機。
4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簡單
大多數企業均不同程度制定了應急預案演練計劃,但是發現很多沒有相關領導簽字,且大多數沒有按照計劃進行演練,出現漏項或者缺項情況。
5現場應急演練不足,應付了事
為了應付工作,多數預案演練采取桌面演練,即使有練,過程也過于單一、簡單化,針對性不強,如企業的防火演練,在廠門口偏遠地帶,點燃一堆火,找幾個人拿著滅火器滅掉,然后拍幾張照片就完事。
6預案沒有做到定期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