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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從評委庫中抽取并被通知參加我市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評委,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對評委評審工作的考核,堅持客觀、公平、公正、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市人事局負責全市評審工作考核的綜合管理;具體的考核工作由評委所在的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成立考核小組。考核小組由3-5人組成,成員應當包括人事(職改)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和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的人員。考核小組組長由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的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考核小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本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管理的評委評審工作的考核;
(二)負責評委違紀違規情況的調查核實工作并提出處理意見;
(三)建立評委評審工作考核檔案;
(四)受理評委因對評審考核結果定為不合格等次而提出的復核;
(五)承擔與考核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考核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委在評審工作中是否恪守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評委在評審工作中是否堅持客觀、公正、準確的評審原則;
(三)評委在評審工作中是否嚴格按照國家、省市職稱政策和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規定進行評審;
(四)評委在評審工作中是否保守秘密;
(五)評委在評審工作中是否按規定回避;
(六)評委在評審工作中是否有弄虛作假、、包庇偏袒、打擊報復等行為;
(七)評委在評審工作中是否熱心評審工作和遵守出勤紀律,是否有時間和精力確保自始至終參與評審工作;
(八)評委在評審工作中是否有其他違紀違規或未認真履行評委職責和義務的行為。
第八條對評委評審工作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考核制度。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次。
第九條評委在評審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考核結果應當確定為不合格:
(一)違反職業道德;
(二)違背客觀、公正、準確的評審原則;
(三)徇私放寬評審條件標準,或對不具備申報條件的人員表決同意,或不遵守規定的評審程序;
(四)泄露評委會或評審組成員名單、住址、聯系方式,告知或暗示他人自己參與評審工作;泄露面試答辯題目、評審討論和評審表決情況。
(五)未按規定進行回避或拒絕接受有關職能部門監督;
(六)有弄虛作假、、包庇偏袒或借機打擊報復等行為;
(七)違規對外接受有關評審情況的查詢或向本單位領導透露有關評審情況;
(八)被抽中擔任評委,因個人原因累計兩次未能參加評審工作;
(九)被正式確定擔任評委,召開評審會議時無故缺席一次或遲到(早退)兩次以上;
(十)其他違紀違規或不能勝任評審工作,或未認真履行評委職責和義務的情況。
第十條參加評審工作的評委應認真如實填寫《*市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委考核表》(附表一),并于規定時間內將考核表送所在的考核小組。被抽中擔任評委但未能參加評審工作的評委,由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負責填寫考核表,并在相應欄目說明其未參加評審工作的原因。
第十一條考核小組應認真審核評委的考核材料,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方式對被考核的評委進行評議,并提出考核意見和確定考核等次。
第十二條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應及時完成對評委評審工作的考核,并于每年評審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將考核情況總結及《*市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委考核表》(附表一)和《*市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委考核情況匯總表》(附表二)報送*市人事局備案。
第十三條考核結果作為*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委庫調整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評委,評委庫組建部門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將其調整出評委庫。
第十四條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應當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評委及其工作單位、主管部門。
根據省財政廳、人事廳《關于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82號),現就我市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按照省財政廳、人事廳《轉發財政部人事部修訂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財會〔*〕48號)規定,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已注冊)外,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取得非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學位)的,其取得學歷(學位)前后的會計工作年限可以連續計算。報考資格所要求的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計算到*年12月底止。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若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未注冊的,應到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歸屬管轄的財政部門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未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的,報名時不予受理報名。自2012年起,將依據《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日期作為計算會計工作年限的依據。
二、報名方式
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統一規定的程序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確認(以下簡稱“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
三、考試級別、科目和成績管理
(一)考試級別、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二)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經復核,符合發證條件的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四、考試大綱
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年度考試大綱。
五、考試時間
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為2009年5月16、17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
中級資格
5月16日
9:00-11:30
經濟法基礎
9:00-11:30
財務管理
14:00-17:00
初級會計實務
14:00-16:30
經濟法
5月17日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六、報名時間
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定為:*年12月5日至12月17日。每天具體開通時間以全國報名網站公布時間為準。
現場確認時間為*年12月9日至12月19日(星期六、日休息),具體地點見附件1。各區、縣級市報名點現場確認工作務必于*年12月20日結束,并于12月22日將考試用書征訂數量匯總報市財政局(會計處),12月23日將報名人數上報市財政局(會計處)。
七、報名程序
1.報名按屬地原則進行。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于12月5日至12月17日登錄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認真閱讀網上報名協議,據實錄入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尤其是電話號碼,是忘記登陸密碼,找回的必要條件),記下本人注冊報名號和密碼;需要考試教材的考生,應網上訂購教材。之后考生應將通過照相館或數碼相機拍照的、清晰完整的本人近期(3月以內)、免冠的數碼相片上傳。相片文件類型必須為.jpg,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以考生報名注冊號為文件名(例如:11000000001.jpg)。相片必須清晰、完整。對于不符合要求的相片或不能按要求上傳相片的,考生必須于現場確認時到報名點現場照相或者交納近期免冠、清晰完整實體照片,由現場確認點統一掃描后上傳。不論是否成功上傳相片,考生均應從網上下載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于報名現場確認前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2.各單位應嚴格執行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必須審查報考人員“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予受理報名;即使參加并通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相應考試,也不核發資格證書。
3.我市行政區域所屬管轄的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屬于市屬單位的,到市屬單位所在區、縣級市指定的報名點報名(見附件1);不屬于市屬單位的,按照現《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隸屬管轄權報名。報名工作可以由單位匯總后于12月15日前直接到單位所在區、縣級市現場確認點報名,也可以由考生直接到現場確認點報名。
4.考生應查看網上所選擇報名點的現場確認時間通知,并按照通知時間到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單位審核蓋章、考生簽字的“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一份、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相片1張〔辦理考試合格資格證用,貼在《貼資格證相片頁》(見附件2,在各報名點領取),不符合相片規格的,不能辦理證書〕,到指定的現場確認點進行資格審查,同時繳納考試費和預定教材的書款。上述原件由單位負責初審、現場確認時交各會計考試現場確認點審查后退回,復印件在辦理報名確認時提交。單位集中辦理報名確認時,還需提交《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分類登記表》(見附件3)。
5.*居民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按照財政部、人事部《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5號)的要求,應打印提交“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相片1張等材料。
6.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滾動考試,滾動周期為2年。跨年度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其考生檔案號為原檔案號。中級有檔案號的考生只能在網上選擇“身份證”作為報考的證件類型,其他考生可在網上對應選擇“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作為報考的證件類型。
對于跨年度跨省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如果上一年在原考區已經取得部分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第二年確實需要在異地報名考試的,無論原省份是否實行網上報名,轉到*報考均只需原考區省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出具成績合格證明(見附件4);從*轉到2009年度已實行網上報考的省份,也只需出具成績合格證明(見附件4)。
7.報考人員忘記報名注冊序號和個人密碼時,可通過報名系統提供的“找回報名注冊序號、密碼”功能找回相關信息。如果仍無法找回的,報考人員可向所在區、縣級市報名點提出申請,由報名點幫助找回相關信息。
八、報考收費
按照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規定,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各單位收取的考務費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各區、縣級市會計考試辦公室應于12月25日前將書款按收費項目名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教材費,委托收費項目編碼:010004204000813,填制財政六聯繳款書繳入市財政專戶(收款單位名稱:財政收費,賬號:3602000109000412165,開戶銀行:工商銀行*市第一支行)。
根據《關于會計考試收費分成收入繳庫問題的通知》(穗財綜〔2006〕84號)的規定,各區、縣級市會計考試辦公室應于12月25日前將考務費按收費項目名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的收費項目編碼全額繳入市財政賬戶(收款單位名稱:財政收費,賬號:3602000111200310340,開戶銀行:工商銀行*市第一支行)。全額繳入的考務費市本級與區、縣級市按7:3分成(市本級分成含按照45%比例上繳省財政廳的金額),各區、縣級市分成部分由銀行直接劃撥各區、縣級市財政局。
九、考場設置
中級資格考試,由市會計考試辦公室統一組織設置中級考場(擬設置考場學校名單見附件5,具體考場的設置以2009年2月1日前與各考點學校簽訂的委托協議為準)。
初級資格考試由各區、縣級市會計考試辦公室組織設置考場。各區、縣級市會計考試辦公室應于2009年1月15日前將《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見附件6)報市財政局會計處。
十、準考證發放
2009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準考證定于2009年4月7~17日(節假日休息)發放。請各單位和考生自行到現場確認點領取,不另行通知。發現所領取的準考證中姓名、身份證號、相片有誤的,可于2009年4月23~24日到原報名點所屬區、縣級市會計考試辦公室更正。4月30日前各區、縣級市會計考試辦公室將已更正資料匯總報市財政局會計處。
一、范及對象
2014年12月31日之前,廣西區內通過評審方式取得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二、證書審驗的時間安排及要求
(一)審驗時間安排
證書持有人應根據證書上的授予時間,在安排的時間范圍內登錄系統完成審驗,時間安排表詳見附件。
(二)審驗方法
本次審驗原則上采取系統審驗的方式。
1.持證人須登錄系統,按系統要求填寫各項信息。網址: http://。
2.持證人根據系統提示,對證書信息進行審驗。
3.審驗中需要人工審核的,須按系統要求拍照或掃描后上傳相關的佐證材料(即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證書、評審表、批文等材料)。
4.審驗人可于完成審驗的30個工作日之后再次登錄系統查看審驗結果。若系統顯示審驗通過,證書信息即可實現網上查詢,若相關人員利用本次審驗混入虛假證書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三、工作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再進行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線下注冊驗證工作,各單位及專業技術人員可通過系統查詢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真實性,并以系統提供的信息作為辦理其他相關業務的依據。除因特殊原因外,自治區職改辦不再辦理查詢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真實性及出具證明等業務。
(一)高度重視,加強宣傳
本次高級資格證書審驗是廣西高級職稱數據庫建設的基礎和關鍵,同時涉及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采取下發通知、上傳門戶網站、張貼公告等多種方式,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及時將通知傳達到每一位持證人。
(二)整理備查高級職稱數據歷年批文及數據信息
為確保歷年高級職稱數據情況及時準確滿足審驗要求,請各系列、各高級評委會及有關單位整理相關高級職稱數據,以備審驗之用。
(三)加強溝通
審驗過程技術支持、系統使用相關等問題,可及時與自治區職改辦、廣西人才市場溝通。
廣西人才市場(廣西流動人員職改辦)聯系電話:0771-5505013。
自治區職改辦,聯系電話:0771-5855692 5866234
1、2020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
2、全國統一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期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
3、考試時間為:2020年5月23,24日,30日,31日。
(來源:文章屋網 )
本考試屬于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組織的國家考試,并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實施全國統一考試后,不再進行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通過考試并獲得相應級別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有效)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從獲得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取得初級資格可聘任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職務;取得中級資格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取得高級資格,可聘任高級工程師職務。
二、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應用能力的人員,均可根據本人情況,報名參加相應專業類別、級別的考試(報考任何級別不受學歷、資歷和職業條件的限制)。
三、考試安排
2016年上半年開考的級別、資格名稱、科目及時間安排詳見附表。
四、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
考生登陸天津市信息化人才網tjitrc.com認真閱讀報考指南,通過網上注冊個人信息及上傳電子照片流程后,使用與支付寶合作的各種銀行卡進行網上支付考試費用。不具備網上支付條件的考生可到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教育中心(河西區友誼北路廣銀大廈307室)現場繳納。
五、報名費用
初、中級150元,高級225元
六、報名時間
2016年3月2日至4月14日
七、準考證打印
請于2015年5月9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身份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八、考試地點
將根據考生網上報名提供的信息,全市集中統一安排考點。
九、教材購買及考務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友誼北路廣銀大廈307室
聯系電話:23315758、23121073 轉8707、8708
附表:
2016年上半年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工作安排
考試日期
級別
資格名稱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5月21日
高級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
上午9:00—11:30
綜合知識
下午
1:30—3:00
案例分析
3:20—5:20
論 文
系統分析師
上午9:00—11:30
綜合知識
下午
1:30—3:00
案例分析
3:20—5:20
論 文
中級
軟件設計師
上午9:00—11:30
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應用技術
網絡工程師
上午9:00—11:30
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應用技術
信息系統監理師
上午9:00—11:30
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應用技術
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
上午9:00—11:30
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應用技術
信息系統管理工程師
上午9:00—11:30
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應用技術
數據庫系統工程師
上午9:00—11:30
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應用技術
多媒體應用設計師
上午9:00—11:30
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應用技術
初級
程序員
上午9:00—11:30
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應用技術
網絡管理員
上午9:00—11:30
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應用技術
信息處理技術員
上午9:00—11:30
基礎知識
下午1:00—3:30(A卷)
4:30—7:00(B卷)
應用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