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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信用證;教學問題;探討
信用證結算是國際貿易實務專業課程教學的一個重點內容,也是一個難點內容,這部分內容的教學質量對于學生能否更深入理解整個外貿業務流程有著重要的影響,應當引起專業課教師的重視。
一、信用證結算教學中的部分爭議問題探討
1.議付與出口押匯的區分。
議付和出口押匯在外貿實務中的具體操作有著本質的區別,但是在教學過程中,因為議付和出口押匯都有追索權,經常有教師把議付和出日押匯兩個概念混淆,認為議付就是押匯,給學生傳授了錯誤的知識。其實,議付和出口押匯的概念、法律關系和法律依據各不一樣,筆者在比較的基礎上初步探討了這個教學問題:
從概念上講,議付是指“由被授權議付的銀行對匯票及/或單據付出對價的行為。只審核單據而不付出對價不構成議付”;出口押匯是指“出口地銀行為解決出口商的資金周轉困難而應出口商請求,以出口商提交的包括貨運單據在內的全套出口單據作抵押向出口商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的融資活動”…。換句話說,議付是被授權議付的銀行對匯票/單據給付對價,從而受讓匯票,是一種票據行為,出口押匯是以出口商的匯票或票據作為押匯行的抵押品,由押匯行墊款付給出口商,是一種借貸與擔保相結合的行為。
議付和出口押匯兩種不同的法律行為產生的法律關系也不一樣:在議付關系中,銀行支付了對價買入了單據,銀行對單據享有所有權,也就同時享有對貨物的所有權,銀行享有議付行的地位,可以行使(ucP6oo)賦予議付行的向開證行、保兌行要求償付憑相符單據議付的信用證項下貨款的權利,如遭拒絕可以向受益人行使‘票據法》賦予的追索權,并因獲得貨物所有權可以有權自行處置信用證項下貨物;在出口押匯中,因為出口押匯是以出口方提供的貨物單據作為質押擔保為基礎,由銀行給予出口方的融資,是一種借貸和質押相結合的法律關系,雖然辦理質押的銀行對貨物沒有所有權(這一點不同于議付),但如果出口商不能如期償還銀行提供的融資,則銀行對出口方可以根據質押關系對質押物主張優先權。因為銀行在出口押匯中是通過借貸提供的融資,不是通過支付對價(購買單據)提供的融資,所以出口押匯不是議付。
2.信用證到期地點在國外是否一定要改證的問題探討。
在信用證審核的教學中,有的老師們會告訴學生:如發現信用證的到期地點在開證行所在地,為了避免在國外交單延誤時間,導致結匯失敗,最好要修改信用證,把交單地點改為受益人所在地。當然這種做法是一種保守的做法,結果肯定是有利于受益人的,但問題是,在實務操作中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改證嗎?往往產生爭議,下面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在使用信用證時,受益人要想順利結匯,就一定要嚴格按照信用證的要求辦事,這個嚴格要求中就包括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規定的地點完成交單任務。在實務中,我認為如果這個“規定的期限”足夠長,交單地點在國外就不會有太大問題,如果“規定的期限”較短,交單地點就應該選在國內。
二、信用證結算教學中的部分難點問題探討
1.不同種類信用證中匯票使用問題探討。
不同種類的信用證在使用過程中,匯票的使用情況是不一樣的,這一點在教學中一直是一個難點知識。在教學過程中容易出現講解片面,導致學生一知半解,不了了之,甚至理解錯誤的情況。
關于信用證的分類,其標準各異。為配合闡述匯票的使用情況,現按照信用證兌付的方式來劃分:信用證可分為付款信用證、議付信用證和承兌信用證三種。
付款信用證可分為即期付款信用證和延期付款信用證兩種。即期付款信用證(SightPaymentCredit)是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匯票和單據后,立即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延期付款信用證(DeferredPaymentLetterofCredit)亦稱無匯票遠期信用證,是開證行在信用證上規定貨物裝船后一段較長時間付款,或開證行見單后一段較長時間付款的信用證。之所以沒有匯票是因為有的國家和地區頒布的票據法規定,凡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承兌匯票,或超過一年以上的遠期匯票,不得在市場上貼現,同時對遠期匯票的期限不得超過180天,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解決遠期至一年以上或數年時間后的支付方式,在國際貿易的實踐中,延期付款信用證就應運而生,而且被廣泛予以運用J。因為不需要匯票,所以不能貼現,也不能做“福費廷”。
即期付款信用證又可分為見票即付信用證和見單即付信用證,前者需要使用匯票,由信用證受益人開立匯票,匯票的付款人為銀行(一般是進口地的開證行,也可以是第三家付款行),由銀行直接承擔對匯票的付款責任;后者不需要匯票,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與信用證條款相符的單據,立即履行付款義務,也可以在信用證指定的議付行憑單付款(這種不需要匯票的議付較少見,具體解釋見下文),這里不需要匯票是為了免除開證申請人的匯票印花稅負擔。
議付信用證,是允許由開證行指定的銀行有追索權的憑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匯票及/或單據替開證行向受益人墊付貨款的信用證。議付信用證多數情況下要使用匯票,也可以不使用匯票。在使用匯票的議付中,通常受益人是匯票的出票人,開證銀行是匯票的付款人,議付銀行就是匯票的收款人,作為匯票的三個當事人,如果議付行向開證行提示匯票要求付款或承兌時遭到拒絕,議付行可以行使《票據法》賦予的追索權,向受益人追要貨款,在這里議付行的追索權就是《票據法>賦予的;如果信用證項下的議付缺乏匯票,議付行就只能在議付的單據或獨立的議付協議中找到表明議付是有追索權的依據,一旦這種依據缺乏,議付行的行為很可能會被認為是不具備追索權的買斷所有權行為,如果此時出現意外,議付行的會有較大風險。所以<票據法>在特定情況下賦予議付行追索權的憑證就是匯票,這也就是為什么議付多數情況要使用匯票的原因。
承兌信用證,是指以開證行或付款行為遠期匯票的付款人,并由其承兌遠期信用證項下匯票的一種信用證。承兌前,銀行對出口商的權利與義務是以信用證為準;承兌后,單據與匯票脫離,銀行成為匯票的承兌人,按照票據法規定,應對出票人、背書人、出票人承擔付款的責任。可見承兌信用證要使用遠期匯票。
2.信用證結算方式在規避買方風險上的作用探討。
信用證作為一種較為安全的結算方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小買賣雙方的貿易風險,尤其是賣方。在教學中往往強調賣方這個最大的獲益方,同時也明確買方在使用信用證的過程中,因銀行不過問“單貨是否一致”而容易致使買方受到損失,忽視了買方也能從信用證結算中規避一定風險的介紹,這樣就導致學生不能完整理解信用證有益于買賣雙方這一特點。
銀行在審單過程中只從單據的表面審核是否“單證一致、單單一致”,的確容易給賣方憑完整、相符的假單據騙取貨款的機會,但是這種可能性完全可以在買方謹慎處理信用證申請的事宜中予以避免,并轉而利用信用證業務“單據嚴格相符”這一屬性保障買方的利益。摘要:本文對信用證結算教學中部分常見的爭議問題和難點問題進行探討,淺談自己對于議付與出口押匯的區別、信用證到期地點、信用證中匯票的使用和買方如何利用信用證規避貿易風險四個問題的看法。
關鍵詞:信用證;教學問題;探討
信用證結算是國際貿易實務專業課程教學的一個重點內容,也是一個難點內容,這部分內容的教學質量對于學生能否更深入理解整個外貿業務流程有著重要的影響,應當引起專業課教師的重視。
一、信用證結算教學中的部分爭議問題探討
1.議付與出口押匯的區分。
議付和出口押匯在外貿實務中的具體操作有著本質的區別,但是在教學過程中,因為議付和出口押匯都有追索權,經常有教師把議付和出日押匯兩個概念混淆,認為議付就是押匯,給學生傳授了錯誤的知識。其實,議付和出口押匯的概念、法律關系和法律依據各不一樣,筆者在比較的基礎上初步探討了這個教學問題:
從概念上講,議付是指“由被授權議付的銀行對匯票及/或單據付出對價的行為。只審核單據而不付出對價不構成議付”;出口押匯是指“出口地銀行為解決出口商的資金周轉困難而應出口商請求,以出口商提交的包括貨運單據在內的全套出口單據作抵押向出口商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的融資活動”…。換句話說,議付是被授權議付的銀行對匯票/單據給付對價,從而受讓匯票,是一種票據行為,出口押匯是以出口商的匯票或票據作為押匯行的抵押品,由押匯行墊款付給出口商,是一種借貸與擔保相結合的行為。
議付和出口押匯兩種不同的法律行為產生的法律關系也不一樣:在議付關系中,銀行支付了對價買入了單據,銀行對單據享有所有權,也就同時享有對貨物的所有權,銀行享有議付行的地位,可以行使(ucP6oo)賦予議付行的向開證行、保兌行要求償付憑相符單據議付的信用證項下貨款的權利,如遭拒絕可以向受益人行使‘票據法》賦予的追索權,并因獲得貨物所有權可以有權自行處置信用證項下貨物;在出口押匯中,因為出口押匯是以出口方提供的貨物單據作為質押擔保為基礎,由銀行給予出口方的融資,是一種借貸和質押相結合的法律關系,雖然辦理質押的銀行對貨物沒有所有權(這一點不同于議付),但如果出口商不能如期償還銀行提供的融資,則銀行對出口方可以根據質押關系對質押物主張優先權。因為銀行在出口押匯中是通過借貸提供的融資,不是通過支付對價(購買單據)提供的融資,所以出口押匯不是議付。
2.信用證到期地點在國外是否一定要改證的問題探討。
在信用證審核的教學中,有的老師們會告訴學生:如發現信用證的到期地點在開證行所在地,為了避免在國外交單延誤時間,導致結匯失敗,最好要修改信用證,把交單地點改為受益人所在地。當然這種做法是一種保守的做法,結果肯定是有利于受益人的,但問題是,在實務操作中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改證嗎?往往產生爭議,下面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在使用信用證時,受益人要想順利結匯,就一定要嚴格按照信用證的要求辦事,這個嚴格要求中就包括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規定的地點完成交單任務。在實務中,我認為如果這個“規定的期限”足夠長,交單地點在國外就不會有太大問題,如果“規定的期限”較短,交單地點就應該選在國內。
二、信用證結算教學中的部分難點問題探討
1.不同種類信用證中匯票使用問題探討。
不同種類的信用證在使用過程中,匯票的使用情況是不一樣的,這一點在教學中一直是一個難點知識。在教學過程中容易出現講解片面,導致學生一知半解,不了了之,甚至理解錯誤的情況。
關于信用證的分類,其標準各異。為配合闡述匯票的使用情況,現按照信用證兌付的方式來劃分:信用證可分為付款信用證、議付信用證和承兌信用證三種。
付款信用證可分為即期付款信用證和延期付款信用證兩種。即期付款信用證(SightPaymentCredit)是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匯票和單據后,立即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延期付款信用證(DeferredPaymentLetterofCredit)亦稱無匯票遠期信用證,是開證行在信用證上規定貨物裝船后一段較長時間付款,或開證行見單后一段較長時間付款的信用證。之所以沒有匯票是因為有的國家和地區頒布的票據法規定,凡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承兌匯票,或超過一年以上的遠期匯票,不得在市場上貼現,同時對遠期匯票的期限不得超過180天,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解決遠期至一年以上或數年時間后的支付方式,在國際貿易的實踐中,延期付款信用證就應運而生,而且被廣泛予以運用J。因為不需要匯票,所以不能貼現,也不能做“福費廷”。
即期付款信用證又可分為見票即付信用證和見單即付信用證,前者需要使用匯票,由信用證受益人開立匯票,匯票的付款人為銀行(一般是進口地的開證行,也可以是第三家付款行),由銀行直接承擔對匯票的付款責任;后者不需要匯票,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與信用證條款相符的單據,立即履行付款義務,也可以在信用證指定的議付行憑單付款(這種不需要匯票的議付較少見,具體解釋見下文),這里不需要匯票是為了免除開證申請人的匯票印花稅負擔。
議付信用證,是允許由開證行指定的銀行有追索權的憑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匯票及/或單據替開證行向受益人墊付貨款的信用證。議付信用證多數情況下要使用匯票,也可以不使用匯票。在使用匯票的議付中,通常受益人是匯票的出票人,開證銀行是匯票的付款人,議付銀行就是匯票的收款人,作為匯票的三個當事人,如果議付行向開證行提示匯票要求付款或承兌時遭到拒絕,議付行可以行使《票據法》賦予的追索權,向受益人追要貨款,在這里議付行的追索權就是《票據法>賦予的;如果信用證項下的議付缺乏匯票,議付行就只能在議付的單據或獨立的議付協議中找到表明議付是有追索權的依據,一旦這種依據缺乏,議付行的行為很可能會被認為是不具備追索權的買斷所有權行為,如果此時出現意外,議付行的會有較大風險。所以<票據法>在特定情況下賦予議付行追索權的憑證就是匯票,這也就是為什么議付多數情況要使用匯票的原因。
承兌信用證,是指以開證行或付款行為遠期匯票的付款人,并由其承兌遠期信用證項下匯票的一種信用證。承兌前,銀行對出口商的權利與義務是以信用證為準;承兌后,單據與匯票脫離,銀行成為匯票的承兌人,按照票據法規定,應對出票人、背書人、出票人承擔付款的責任。可見承兌信用證要使用遠期匯票。
2.信用證結算方式在規避買方風險上的作用探討。
信用證作為一種較為安全的結算方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小買賣雙方的貿易風險,尤其是賣方。在教學中往往強調賣方這個最大的獲益方,同時也明確買方在使用信用證的過程中,因銀行不過問“單貨是否一致”而容易致使買方受到損失,忽視了買方也能從信用證結算中規避一定風險的介紹,這樣就導致學生不能完整理解信用證有益于買賣雙方這一特點。
銀行在審單過程中只從單據的表面審核是否“單證一致、單單一致”,的確容易給賣方憑完整、相符的假單據騙取貨款的機會,但是這種可能性完全可以在買方謹慎處理信用證申請的事宜中予以避免,并轉而利用信用證業務“單據嚴格相符”這一屬性保障買方的利益。:
信用證是買方申請并經銀行交給賣方使用的有條件付款憑證,這些條件是從買方的開證申請書中轉錄到信用證中的,信用證一旦被賣方接受,賣方就要嚴格按照信用證要求來處理各項結匯前業務。如果買方在填寫開證申請時,合理利用第三方認證證書,就可以從實質上確保賣方所交貨物能夠符合買方的預期,比如:通過在信用證結匯單據中加入由權威機構出具的商檢證書,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確保單貨相符。
在外貿業務中,單據是在一些業務環節產生的,單據的質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這些業務環節完成的質量,買方可以通過信用證這種對單據要求嚴格的結算方式,保證賣方在每一個環節都能夠謹慎完成,比如按時裝運,按時寄送有關文件,也正是因為開證銀行付款的前提是“單證一致、單單一致”,銀行在單據處理上的嚴格相符原則,省去了買方反復催促賣方的麻煩,使得買方在信用證中要求的事情,賣方為了能夠盡早交單結匯成功而積極主動的完成,也就能夠讓賣方在一張符合買方利益的信用證下,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保障買方的利益。
匯款是指匯款人(債務人)主動將款項交給銀行,委托其使用某種結算工具,通過其在國外的分支行或行,將款項付給國外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它是產生最早、使用最簡單的結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種結算方式的基礎。
匯款按照使用的結算工具不同,可以分為電匯、信匯和票匯。按貨物、貨款的運送及支付順序不同,匯款方式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有兩種運用方式: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其中,預付貨款對于出口商而言較為有利:既可以降低貨物出售的風險,同時減輕了資金負擔;貨到付款則對于進口商較為有利:既可降低資金風險,也能先收貨后籌款,相當與得到資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較長,甚至可以將貨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項。因此,用匯款方式進行結算,風險承擔和資金負擔在買賣雙方之間不均衡。結算的風險(如貨物運出后能否順利收回貨款以及貨款付出后能否順利地收到貨物)和資金壓力完全由一方承擔,另一方則相對有利。
托收是指由債權人開立匯票,委托銀行通過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國外債務人收取貨款或勞務價值的一種結算方式。雖然托收與貿易匯款都屬于商業信用基礎,但是跟單托收通過用單據代表貨物控制貨物所有權,從而將結算風險及資金負擔在進出口雙方之間進行了平衡。對于出口商來說,出口商通過控制貨權單據來控制貨物,不付款或承兌就不會交單。一般不會受到"銀貨兩空"的損失,比賒銷安全。對于進口商來說,只要付款或承兌,馬上就能取得單據,從而得到貨物的所有權,比預付貨款方式安全。
在貿易實務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貨運單據可以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對不附有全套貨運單據的款項的托收稱為光票托收;對附有全套貨運單據的款項的托收稱為跟單托收。其中,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跟單托收可分為D/P(付款交單)和D/A(承兌交單)。D/P(付款交單)按照付款的時間不同又可以分為D/P即期和D/P遠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結算風險也有所不同。在D/P條件下,代收行在買方支付了全部票據金額以后才能將有關票據交給買方,這樣賣方的貨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而在D/A下,代收行在買方承兌有關匯票后就可以將有關單據交付買方,這時賣方已經交出了貨物的物權憑證,一旦買方的信用出現危機,到期不付款,賣方手中僅有一張已承兌匯票能約束買方的義務,仍可能遭受錢、貨兩空的損失,對于出口商來說選用D/A一定要慎重。
信用證支付方式是近年來國際貿易中最常見、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證(L/C)是開證行根據買方(開證申請人)的請求,開給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的書面憑證。這種方式把應由買方承擔的付款義務轉化為銀行的付款義務,從而加入了銀行信用,由于銀行承擔了第一性的付款責任,有審單的義務,使得結算的程序更為嚴格、規范,對于買賣雙方而言,結算的風險進一步得到控制;資金融通也更為便利。因此,該種方式被貿易各方廣泛接受。
二、選擇支付方式時應考慮的因素
由于各種支付方式的特點不同,因此在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時,應該考慮以下因素。
1.客戶信用等級的高低。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很一般或是貿易雙方是首次進行交易,應該選用L/C的方式;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較高,可以選用D/P,既可以達到即節省開證費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權憑證的安全性;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非常高,就可以選用D/A甚至是直接T/T的方式。
2.貨物供求狀況不同。如果是暢銷的貨品,賣方可選擇對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如要求用L/C進行結算,甚至要求買方預付貨款。如果是滯銷的貨品,則所選擇的支付方式可能會有利于進口商,如D/A,甚至可以貨到付款。
3.選用的貿易術語和合同金額的高低。不同的貿易術語對于買賣雙方的責任規定以及風險分擔有所不同,因此也應根據貿易術語不同來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對于象征貨組中的CIF和CFR,就可以選用托收和L/C的方式;而對于FXW和實際交貨的D組術語,一般就不會采取托收的形式進行結算;對于FOB和FCA等術語,由于運輸的事宜是由買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難控制貨物,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也不會選擇托收的方式。另外,合同金額如果不大,則可以考慮選擇速度較快、費用低廉的T/T方式或光票托收方式。
選擇支付方式的最終目的是盡量降低結算的成本,分散結算的風險,促使進出口貿易的順利進行。以上所列舉的各個因素會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歷史階段、不同的具體客觀情況而對貨款的支付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三、正確選用支付方式的建議
從國際貿易實踐情況來看,單純某一種結算方式總是不能滿易各方的要求。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有必要采用綜合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1.匯款和托收相結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預付定金10%,在裝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這種選擇既能保證供貨方及時履行發貨的義務,又能約束進口人及時付款,同時節省了更多銀行費用的支出,也節約了寶貴的貿易時間。
2.匯款和信用證相結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辦理;主要的貨款采用L/C的方式進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進行。
3.托收與信用證結合使用。這樣的組合既可盡量地避兔不必要的開支,也能對作為物權憑證的單據起到保護的作用。如將D/A和信用證和銀行保函結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銀行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這樣,原來的商業信用就被轉變為銀行信用,將出口商的風險轉嫁給銀行。
綜上所述,國際貿易支付方式選擇是否恰當,會直接導致出口人是否能夠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在選擇時,不僅要考慮自己的風險,也要考慮對方的成本,力圖達到雙贏的日標。所以,要根據對方的資信等級、貨物的供求狀況、合同金額的高低、運輸方式和種類、財務結算成本高低等因素來決定。同時,靈活運用組合的、綜合的支付方式來進行國際貿易的結算,以分散結算的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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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危英.論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最佳選擇.求索,2004(11).
[5]余文華.進出口貿易中非信用證支付方式的運用模式.國際商務(對外經濟貿易人學學報),2005(1).
【關鍵詞】國際貿易;計價貨幣;人民幣
從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美元地位削弱,國際金融界開始尋求新的計價貨幣開始,到七、八十年代日本經濟恢復從而日元國際化的探討,隨后九十年代末歐元的形成及新世紀初對于歐元國際化問題的分析,直到現在關于人民幣國際化的爭論,使得對于一種貨幣如何成為國際化貨幣,從而用于國際貿易計價的研究一直沒有間斷過。
一、宏觀層面影響國際貿易計價貨幣選擇的因素
(一)經濟規模和國際貿易地位。
一國的經濟規模和國際貿易地位是影響該國國際貿易計價貨幣選擇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因素。一國的經濟規模越大,國際貿易份額越大,該國的貨幣在國際貿易中作為計價貨幣的可能性越大,國際化程度也就越高。
(二)通貨膨脹率。
通貨膨脹率是貨幣對內幣值的衡量指標,該指標數值越高,表明持有該貨幣的購買力損失越大,該指標的變動越大,表明該貨幣的幣值越不穩定。
(三)匯率水平和變動幅度。
匯率是貨幣對外幣值的衡量指標,一種貨幣的匯率如果在長期內穩定地上升(強勢貨幣),持有該種貨幣將會獲利,匯率水平和變動幅度都會影響到貿易計價貨幣的選擇。
(四)貨幣政策的穩定性。
國內和國外企業都會選擇貨幣供應穩定的國家的貨幣。具有可靠貨幣政策的國家將會獲得價格穩定的好處,這對于一國貨幣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意義。
(五)國家之間不同經濟發展水平。
工業化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貿易主要是以工業化國家的貨幣或者第三方貨幣(VCP)作為計價貨幣貨幣。工業化國家之間的商品貿易主要以出口國的貨幣(PCP)作為計價貨幣。參與經濟聯盟的國家,通常具有潛在的貨幣一體化趨勢,這些國家更有可能利用聯盟的貨幣作為計價貨幣。
二、產業及微宏觀層面影響國際貿易計價貨幣選擇的因素
(一)進出口商的談判能力。
進出口商的談判能力對比在不同的國家貿易中是不一樣的,談判能力的高低又由其他一些因素綜合決定,但是計價貨幣選擇最終還是談判能力高的一方的意愿決定。
(二)產品的差異化程度。
產品的差異化程度涉及到貿易產品的具體類型,盡管各國的進出口產品類型存在或大或小的差異,貿易產品的差異化程度越高,出口商國家貨幣(PCP)計價采用越多,同質化程度高的產品尤其是大宗的初級產品通常采用單一的工具貨幣。
(三)市場結構。
從出口商所面臨的出口商品市場結構角度展開,競爭性商品市場上,即同質化產品的出口商不論是為了固定相對價格還是穩定市場需求,通常跟隨其他競爭者選擇同種貨幣。如果這種產品是初級產品,這種情況下將會采用交易貨幣計價(VCP)。
(四)出口市場的需求狀況。
無匯率風險狀態下匯率不完全傳導的充分條件,同時也是存在匯率波動條件下以進口商貨幣計價的充分條件,導致這種等價性的原因在于兩者都是穩定需求的方式。這表明,出口市場所面臨的需求狀況是企業計價貨幣選擇的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
三、金融體系層面影響國際貿易計價貨幣選擇的因素
(一)完善的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這一因素是從對貨幣交易成本的研究中引申出來的,一種貨幣的交易成本大小與該國的金融市場發展程度有密切的關系。即貿易中使用的貨幣主要由貨幣的交易成本決定,低交易成本是一種貨幣成為工具貨幣的必備條件。
(二)開放的資本賬戶。
一種貨幣國際化需要資本的自由流動,所以對資本流動限制的完全放開是貨幣國際化的一個關鍵因素。
(三)發達的國內銀行體系。
一個發達的國內銀行體系能夠增加本幣作為貿易計價貨幣的使用。
四、人民幣國際化的條件研究
人民幣國際化是一個綜合的、漸進的過程,是市場和政府雙重推動力的結果,既需要一定的市場基礎,又需要政府適時地創造一定的條件。
(一)保持經濟持續穩定增長。
人民幣作為國際貿易計價貨幣的使用或者說人民幣的國際化程度的提高從基本上還是依賴于中國經濟的發展情況,所以,繼續保持中國經濟的發展勢頭,提高中國對世界經濟的重要性,為人民幣的國際化提供強大的經濟后盾,這一點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
(二)提高企業競爭力。
企業在出口市場上進一步提高競爭力和市場份額,僅僅是金融市場的改革根本無法完成,可見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性。提高企業競爭力核心在于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積極培育和發展高附加值的產業鏈,逐步淘汰落后產業,提倡低能耗、高價值的人民幣經濟。
(三)完善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配套設施。
中國政府已經采取了諸多政策措施來促進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的使用,這些措施是否能夠順利實施發揮應有的效果,取決于人民幣跨境結算渠道是否順暢和高效以及人民幣資金回流機制是否完善。
(四)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和在岸市場。
在我國的資本項目尚未實現自由兌換的條件下,需要通過建立一個人民幣離岸交易市場來促進和確保人民幣跨境流通結算。
(五)保持人民幣幣值穩定。
人民幣對內和對外幣值穩定能夠提升國際民眾對人民幣的信心,使國際民眾對人民幣幣值有一個穩定的預期,這對一種貨幣的國際化使用是相當重要的。
(六)完善的法律框架。
健全的法律體系對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至關重要,對人民幣國際化也不例外。中國目前的法律落后于經濟的發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為人民幣的國際化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1]周先平.國際貿易計價貨幣研究述評[J].國外社會科學,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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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我國應用型高等院校在國際貿易專業實驗室建設方面長期落后于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即便是當今主流的仿真型、情景模擬型國際貿易實驗室,也存在著建設思路狹窄、實訓功能局限等問題。本文首次提出應用型本科國貿專業人才培養層次與實驗室建設的關系,并結合社會對外貿人才素質與能力的最新需求,提出了實戰加模擬的創新型國際貿易專業實驗室的建設思路。
應用型本科院校的實驗室是培養應用型人才,為區域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的重要資源和保證,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應用型本科院校的實驗室建設應該與普通高校、高職高專等不同辦學層次有顯著的區別。然而長期以來,我國應用型高等院校的國際貿易專業在實驗室建設上依舊是穿新鞋走老路,建設思路因循守舊,依然固化于學科性、學術型教育的寞臼,導致相關實驗室的建設缺乏特色,往往是重形式、走過場,多數實驗室形式單一、功能匾乏,不能適應培養應用型人才的需要。為此,筆者將自身多年的國際貿易實務教學和外貿實戰經驗相結合,意圖通過對當前主流國際貿易專業實驗室建設模式的深入分析、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進而提出創新型國際貿易專業實驗室的建設思路。
一、當前國際貿易專業實驗室建設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自1985年以來,中國的高等教育體制經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伴隨著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歷程,高校國際貿易專業實驗室建設也有了不小的進步,但是總的來說從建設思路、軟硬件設備的創新發展上來看,依舊落后于國內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對專業人才技能方面的需要。
1.國際貿易專業實驗室的幾種建設模式
(1)手工操作型。利用紙質外貿單據的繕制為媒介,簡單模擬進出口業務流程的實驗室,屬于國內高校早期建立的國際貿易實驗室,其優點是投入較少,現場感強。缺點是設備較為簡陋,功能單一,以制單操作為主,實訓范圍狹窄,對指導教師的要求較高。
(2)電腦制單型。是上述手工操作型實驗室的升級版,主要是將外貿常見單據制成電子表格,供學生在電腦上練習填制。其優點是,外貿單證虛擬化,操作方便。缺點是訓練依舊集中在外貿制單環節,不利于學生全面掌握和熟悉進出口業務的全部流程和相關技能。
(3)電腦十單機外貿軟件型。即電腦加單機版的外貿軟件,優點是通過單機版外貿實訓軟件可以模擬進出口的大部分流程,其缺點是,學生只能單機操作,相互之間沒有互動和競爭,軟件僅僅停留在模擬演示外貿流程的層面上,數據庫內資源匾乏,缺少針對外貿函電磋商、進出口成本核算、外貿制單、國際結算操作、報關報檢、外匯核銷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訓練模塊,目前仍有相當一部分學校采用這種實驗室模式。
(4)互聯網演練型。將上述實驗室放入局域網環境中,并且引進了網絡版外貿模擬實訓軟件,實驗室功能得以進一步擴展,實驗環境具備了一定的仿真性,主流軟件的數據庫資料較為豐富,可以進行進出口主要模塊的技能訓練。目前這一類型的國際貿易實驗室成為許多財力雄厚高校國際貿易實驗室的主流模式。
2.現有建設模式的不足
綜上所述,現有國際貿易實驗室主要為“電腦+單機外貿軟件型”和“互聯網演練型”,這兩種方式的不足之處如下:
(1)建設思維僵化,實驗室模式單一。當前,可重復、低成本的“電腦加軟件”成為國際貿易實驗室的主流模式,但無論仿真程度有多高,依舊難以避免“照著葫蘆畫成瓢”的尷尬局面,直接為生產經營第一線進行服務的服務型、創業型、全真型實驗沒有被列入實驗室功能之內。
(2)建設規格偏低,與應用型人才培養要求相脫節。例如目前的外貿模擬實訓軟件側重于對外貿制單、租船訂艙、報關報檢等環節相對機械化的模塊訓練,而對尋找客戶、開拓國際市場、外貿談判、成本核算等重要的綜合技能環節重視不夠,導致人才培養規格與高職高專層次重合。
(3)軟件實訓功能局限性大,與現實業務操作仍有較大的差距。首先是軟件自身數據庫內資料缺乏真實性,另外,功能模塊不全,一些模塊的功能較弱,例如外貿單證制作和某些環節的操作順序隨機性較強,在現實的操作環境中可能幾種方式都是正確的,而軟件形式卻較為死板,非此即彼,無法逐一實現對學生實訓結果的兼容性判斷。
(4)軟件自身的仿真模擬效果與實際操作存在較大距離,教師端控制和演示功能不強,學生得不到及時的操作指導,容易導致學生對現實的外貿操作環境認識出現偏差,難以實現“零距離就業”的目標。
二、創新型國際貿易專業實驗室的建設原則
1.按照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定位確立實驗室建設規格
作為應用型本科院校,其國際貿易人才的培養單位應高于高職高專和中專層次,目前企業對這個層次人才的迫切需求是,不僅要掌握國際貿易通常的程式化操作技能,更要求他們具有國際市場開拓能力、商務談判能力和準確的成本核算等綜合業務能力,而這部分能力才是應用型本科院校國際貿易專業人才的核心競爭力所在。
2.遵循區域經濟對外貿人才的崗位技能要求設計實驗室功能
國際貿易專業實驗室應以崗位需求為導向進行功能設計,只有合理確定應用型本科人才的業務能力標準,才能科學合理地設計相應的實驗室功能模塊。通過我們對用人單位的實踐調查,結合筆者多年的外貿實戰經驗,可以大致將外貿崗位做一個簡單的劃分歸類。
(1)外銷員。是企業產品進出口的項目負責人,要求具備較為全面的外貿技能和綜合業務素質,應具備尋找客戶、開拓國際市場、外貿談判、成本核算、對外簽約等綜合業務能力。
(2)單證員。負責從外貿談判簽約到報關、報檢、出運和結匯各環節的文件起草和繕制。須具備起碼的商務英語信函書寫能力和各類外貿文件、單據的審核和繕制能力。
轉貼于 (3)報關員。負責辦理公司產品的進出口清關手續。應具備各類報關單據的填制能力、熟悉海關政策法規和報關流程,掌握報關軟件的使用。
(4)報檢員、貨代員、跟單員、結算員等。根據公司規模不同,前述崗位可能單獨設立,也可能合而為一,應熟悉相關環節的法律法規和操作程序,掌握外貿制單技能。
(5)其他相關崗位。外貿翻譯、銀行國際業務職員等,也應具備相關的進出口流程知識,懂得相關國際慣例和國際結算流程。
從上可知,外銷員在外貿業務中是產品進出口的項目經理,崗位技能和綜合素質要求相對較高,應該是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人才培養的主要方向,而高職高專層次的相關人才培養定位應低于應用型本科層次,主要針對除外銷員之外其他的崗位進行培養。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實驗室的建設應充分考慮相關專業的培養層次設置實驗模塊。
3.以多樣化實驗室模式滿足社會對國際貿易人才日新月異的技能和素質需求
應用型本科國際貿易實驗室應打破現有主流建設思維,實現產學結合、校內外結合、仿真與實戰相結合、模擬與現實相結合的立體化新模式。現有模式從本質上來說均為軟件虛擬操作,缺乏實物模擬,更缺少與社會對接的服務型、實戰型功能。對于國際貿易行業而言,更加重要的是實戰經驗,企業歡迎的是經過實際業務鍛煉的國貿人才,高校國貿實驗室的建設應考慮如何構建學生這一方面競爭力的問題。
據我們調查,目前有90%以上的中小企業有產品外銷意圖,其中絕大部分缺乏具有真才實干的外貿專業人才,不知道如何拓展國際市場,他們不歡迎從未接觸過外貿實戰的大學畢業生,急需的是有真正國際市場拓展和外貿操作綜合技能的專業人才。因此,高校的專業實驗室建設者和經營實驗室設備的公司應能夠及時捕捉到市場需求的最新動向,適時調整國際貿易實驗室建設的整體方案,為企業服務的創業型、實戰型實訓內容應該在國際貿易實驗室中占有重要地位。
三、創新型國際貿易專業實驗室建設的構建
目前,面臨著高校擴招,國內經濟持續低迷,畢業生就業難的多重壓力,很多高校嘗試在實踐教學方面走出一條實用高效的新路子,例如建立自己的創業園和創業基地,鼓勵教師、學生校內創業等等。我們認為,結合自身特色,因地制宜搞好校內實驗室創新,是當前應用型高等院校適應經濟發展需要,保障人才培養質量的一條可行之路。國際貿易專業實驗室的建設既要考慮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層次與實驗室功能設計的關系,又要注意將模擬實訓與實戰演練相結合。筆者將創新型國際貿易專業實驗室的功能界定為:軟件訓練與實物操作結合,仿真模擬與創業實戰相互補充的立體化模式(見表1)。除了校內實訓外,創新型國際貿易實驗室還應能滿足外貿企業在產品宣傳、國際市場拓展策劃、尋找客戶和初期談判方面的咨詢和操作功能。
1.實驗室硬件及環境要求
(1)空間布局
按照創新型國際貿易專業實驗室建設的構建思路,兼顧各大院校的現實條件,筆者建議將實驗室分為兩大功能區,即微機模擬實訓區和實戰操作區。
①微機模擬區。主要通過計算機和主流的外貿軟件進行局域網、互聯網范圍內的模擬操作訓練,面積要求應視具體實訓人數而定。
②實戰操作區。全真的外貿公司辦公環境,設置辦公區、會議洽談區兩個小分區,一是承接企業委托,進行真實的單證繕制、海外客戶查詢及洽談等綜合社會服務,二是進行外貿主要環節的實物單據觀摩和模擬操作,面積要求應視具體實訓人數而定。至于船公司、海關、商檢局、外管局等輔助部門的分區,由于校內實驗室的局限性,勉強設置的實物空間既不具有真實感,也起不到應有效果,畫虎不成反類犬,建議此部分功能在微機模擬試驗區完成。
(2)硬件要求
①微機模擬區:主流電腦,設置局域網,并接入互聯網,滿足學生局域網內模擬操作和在互聯網環境下拓展國際業務的需求。
②實戰操作區:配備公司運營必須的辦公家具、計算機、電話和傳真機等設備。
2.軟環境要求
實驗室是硬件、軟件和實驗內容的統一體,在具備了軟硬件條件之后,實驗項目的開發,外貿軟件的配備,實驗內容相關資料的準備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實驗室功能的充分發揮。
(1)外貿實訓軟件平臺的搭建
首先是外貿實訓軟件,必須具有模擬外貿談判、簽約、備貨發運、制單結匯、合同糾紛處理等外貿全流程的功能,必須具有豐富的產品數據庫,涵蓋主流的結算方式,同時具有較強的單據檢查功能,方便的教師端演示與控制功能等。其次,加強重點環節的實訓功能,如租船訂艙操作、報關報檢操作、銀行國際結算操作等環節的擴展功能。再次,為有效開展針對企業的實戰型實訓,外貿實訓軟件平臺還應考慮到開發有利于幫助企業推廣產品信息,擴大企業知名度的實用軟件工具,使得大學的實驗真正做到產學結合,讓學生獲得寶貴的真實業務操作經驗。
[關鍵詞]:網絡多媒體環境 《國際結算》的雙語教學設計
一、網絡多媒體環境下《國際結算》雙語教學的意義
國際結算是國際貿易活動的重要環節,《國際結算》課程將國際貿易實務和外貿單證實務中分別涉及的貿易流程、金融票據及商業單據的等內容有機的結合,采用雙語教學不僅能讓學生掌握最前沿的國際結算理論和實務操作,而且還可以培養學生扎實的專業英語能力,從而適應社會對既懂國際結算業務又熟悉相關國際慣例的涉外專業人才的巨大需求。相對于國際貿易實務關注貨物的轉移流程,國際結算重點闡述國際經貿往來中的債務清償和資金轉移的流程。
近年來,網絡多媒體技術的運用使傳統授課模式發生很大的改觀,教學更加形象直觀,知識密度更大,課堂時空被網絡多媒體技術拓寬和延長。研究網絡多媒體環境下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核心課程《國際結算》的雙語教學設計,將網絡多媒體和雙語手段整合作為提高教學效果的著眼點,對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培養有很好的現實意義。
二、網絡多媒體環境下信用證環節雙語教學設計
(一)教學內容
1、信用證的內涵
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信用證(L/C)是指開證銀行應申請人(買方)的要求,按其指示向受益人(賣方)開列的載有一定金額的、在一定的期限內憑全套指定的單據付款的書面保證文件。信用證是國際貿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就性質而言,信用證依據貿易合同但又獨立于貿易合同,開證申請人根據貿易合同提出申請,但是銀行操作卻不受貿易合同的約束。
2、信用證的基本當事人
信用證的基本當事人主要包括開證申請人(買方)、開證行、通知行、受益人(賣方)。有時開證行會指定其在國外的行協助其完成相關工作,這些銀行一般統稱為指定銀行,主要有議付行、付款行、承兌行、償付行等。如果受益人(賣方)需要在遠期匯票到期前提前取得資金,則可向提供貼現業務的銀行提出申請,這類銀行被稱為貼現行。
3、信用證的種類
按照其付款方式不同,信用證可以分為即期付款信用證、承兌信用證、延期付款信用證和議付信用證。
按照信用證的用途和參與主體的不同,信用證亦可分為直接信用證、預支信用證、可轉讓信用證、對背信用證、循環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和備用信用證。
4、信用證的流程
依信用證的種類不同,信用證的流程也有些許差別,但各類信用證都涉及開證申請,信用證審核、信用證修改、交單付款和付款贖單幾個環節。
(二)教學案例
西安某進出口公司與俄羅斯客商簽訂蘋果的出口合同,合同規定付款采用銀行承兌信用證。
(三)教學設計
教師先利用1個理論課時對信用證的內涵、種類、相關當事人及主要流程進行講解,學生利用4個課時運用網絡多媒體環境進行模擬練習。每4名同學一組,分別扮演開證申請人(買方)、開證行、付款行和受益人(賣方)的角色,通知行、議付行、付款行、保兌行和償付行的角色可由扮演上述角色同學兼顧。以上述案例為背景,參照《世格外貿單證教學系統》平臺提供的相關模板,采用電腦終端和手機微信客戶端進行,相關單據及所有溝通環節均采用英文進行。
1、首先,買賣雙方通過微信或郵件洽談蘋果出口的價格、數量、質量、包裝、檢驗、發貨及付款等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由賣方起草一份銷售合同,電郵給買方,買方如無異議,即可會簽。
2、開證申請人(買方)根據簽訂的銷售合同填寫開證申請書,以郵件形式發送給開證行,開征行如無異議,即可按照開證申請書的內容開列銀行承兌信用證,并通過郵件傳遞給通知行。
3、通知行收到信用證后立即通知受益人(賣方),賣方對照銷售合同逐項審核信用證的條款,如發現不一致的地方,即可通過微信告知開證申請人(買方),并將修改意見通過郵件另行發送。
4、開證申請人(買方)通過郵件向開證行提出修改信用證的申請書,開證行修改后,將修改后的信用證電郵傳給通知行,通知行微信通知受益人(賣方),受益人再次審核,如無異議進行下一步操作,如有異議則重復3及4的操作,直至無異議為止。
5、受益人(賣方)發貨,繕制信用證要求的全套單據,并出具遠期匯票,然后將全套電子單據和簽發的紙質單據傳遞給指定的付款行(由通知行兼任)審核,并簽發遠期匯票交由付款行承兌,付款行對單據進行審核,如無異議,便對匯票加以承兌。
6、如果受益人(賣方)急需資金,可將承兌后的遠期匯票背書轉讓給另外一家銀行(亦可由通知行兼任)貼現,貼現行通過微信將貸記賬戶通知發送給受益人。
7、付款行將紙質單據和電子單據都發送給開證行,開證行經審核無誤后在匯票到期日向付款行付款,付款行向受益人付款,開證行向付款行、付款行向受益人分別通過微信發送貸記通知或者借記授權。
8、匯票到期后,開證申請人交款贖單,扣款后開證行通過微信向開證申請人發送借記通知。
三、教學評價
盡管英語語言能力一直是影響雙語教學效果的的重要因素,也是學生產生懼怕心理的關鍵所在,網絡多媒體環境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這些弊端,通過形象逼真的教學方式,賦予抽象、枯燥的教學內容更多的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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