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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3月,經人介紹,24歲的尚小鳳與鄰村男青年祝家順相識并結婚。祝家順會電器維修,在鄭州市二七區開了個電器維修部,尚小鳳在家侍候公婆,料理家務,夫妻倆雖然感情一般,生活倒也平靜。
次年6月,他們的大兒子祝小森降生了。當時尚小鳳也到了鄭州,和丈夫棲身在一間租來的民房里。兒子出生后,祝家順沒給孩子報戶口,勸尚小鳳抓緊時間再生一個一起報雙胞胎。11個月后,尚小鳳生下次子祝小林。然而報戶口并不順利,只有弟弟祝小林報上了,就這樣,祝家戶口本上只有一個孩子祝小林。
當時,祝家順信誓旦旦地保證,會讓尚小鳳母子過上好日子,除了做電器維修,他還四處收舊報紙往老家的造紙廠送,白天幾乎不著家,晚上10點以前很少回來。他對尚小鳳說:“你就在家安心帶孩子吧!”尚小鳳從此被兩個孩子徹底捆住了手腳,每天洗洗涮涮,做飯,喂孩子,幾乎沒一點空閑,出門買點東西都要等孩子睡著后一路小跑快去快回。因為太勞累,加之一年內兩次生產,她的體質迅速下降。可丈夫并沒兌現承諾,反而瞞著她和一個打工妹好上了,給尚小鳳的生活費越來越少,后來竟一分錢也不給了。衛校畢業的尚小鳳想出去工作,祝家順卻堅決不讓,說:“你出去工作,倆孩子誰帶呀?”
1996年冬至,尚小鳳帶孩子回新鄭老家看望公婆,和公公商量,想把孩子放在老家,她出去工作,一聽這話,祝家順不問青紅皂白把她一頓暴打,說她是故意讓他難堪。
此后不久,祝家順“在外面養小”的風聲傳到了尚小鳳的耳朵里,兩人的矛盾因此迅速升級并鬧起了離婚。1997年年初,祝家順首先提起離婚訴訟,新鄭市人民法院經審理后判決 “不準離婚”。一年后的2月25日,尚小鳳又提起離婚訴訟,新鄭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長期分居,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準予離婚,遂做出判決:一、準予原、被告離婚;二、婚生子祝小林由原告尚小鳳撫養,被告祝家順每年給付撫養費700元至其子能夠獨立生活時為止。庭審中祝家順曾主動提出,除祝小林外,他們還有一個兒子祝小森,尚小鳳卻當庭否認了。這個愛子心切的母親想:如果承認有兩個孩子,法院就會把兩個孩子的撫養、監護權分別判給夫妻雙方,就得有一個孩子隨父親生活,尚小鳳知道,祝家順有外遇,離婚后肯定會和那個女人在一起,無論哪個兒子攤上一個后媽她都不放心。正好家里的戶口本上沒有祝小森,她便將錯就錯,堅決否認了還有一個孩子的事實。她無論如何也想不到,因為愛,她會害苦孩子,也將害苦她自己。
逃避撫養義務,狠心生父拒認親子
離婚后,為了自己和兩個年幼的兒子的生活,尚小鳳不得不把孩子托付給母親,自己只身到鄭州打工。衛校畢業的她相信自己能扛起這個家,可現實卻出乎她的意料。跑了不少個體診所、藥廠,尚小鳳想找個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工作,都沒能如愿,原因是她“形象不佳”,精神狀態極差――幾年的不幸婚姻加上這場離婚官司,尚小鳳被折磨得已脫了人形,身高近一米七的她體重卻不足40公斤,面色異常憔悴,精神恍恍惚惚,這樣的人誰敢用?。恳惶?,她到一家私人診所應聘,一進門人家卻把她當成了病人,問她要看什么科,她說自己是來應聘的,并拿出衛校畢業證書,對方立即瞪大了眼睛:“啊!看樣子我還以為你是病人呢!你還是調養好了再來吧!你這個樣子,誰敢用啊,萬一工作中出點差錯,那可是人命關天的大事?!?/p>
求職屢屢碰壁,尚小鳳幾乎陷入絕望,雪上加霜的是,由于祝小森沒戶口,上學要交高價,還無法得到民政部門的救助。為了最起碼的生活,尚小鳳不得不降低求職要求,給別人散發廣告宣傳單、做鐘點工、到家政公司當清潔工,只要給工錢,再苦再累的活兒她都干。
轉眼五六年過去了,尚小鳳靠著透支自己的身體把兩個兒子一點一點拉扯大了,她也感到越來越力不從心。兩個十一二歲的半大孩子,各方面的開銷都在一天天增加,生存的壓力迫使尚小鳳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前夫。物價漲了,孩子大了,前夫仍給700元撫養費明顯偏低,應該增加。此外,雖然離婚時她隱瞞了大兒子,但這個孩子是客觀存在的,前夫在法庭上也承認有這個孩子,如今她和孩子生活越來越艱難,前夫不能不管。
2005年6月1日,作為兩個孩子的法定人,尚小鳳向新鄭市人民法院提訟,要求祝家順負擔祝小森的撫養費,并增加祝小林的撫養費。
然而令尚小鳳始料未及的是,祝家順非但拒絕支付祝小森的撫養費,反而在法庭上振振有詞地說:“誰知道她從哪兒弄來的這個孩子,我們離婚時判決書上沒這個孩子,我家戶口本上也沒這個孩子?!鄙行▲P百口莫辯。祝家順甚至洋洋得意地說:“除非做親子鑒定證明這個孩子是我的,否則我一分錢也不拿?!比欢敃r的尚小鳳一貧如洗,哪有錢為兒子做親子鑒定?法官也沒有明確告知尚小鳳做親子鑒定事關此案的最終判決,尚小鳳便放棄了這個能夠證明兒子身份的途徑。
在此情況下,法院認為,原告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祝小森的身份及他與祝家順的親緣關系,對原告要求被告祝家順支付撫養費的請求不予支持。
尚小鳳敗訴了!
“同父鑒定”助力,苦命母子峰回路轉
一審敗訴讓尚小鳳十分絕望,也讓母子三人面臨生存壓力,她不得不再次來到鄭州打工。
人們都說,人世間最偉大的愛是母愛,為了孩子母親可以忍受一切。尚小鳳也是如此,為了兩個兒子,她可以起早貪黑每天只睡三四個小時,她可以一個燒餅就白開水當一頓午餐,因為她是一位母親。但在她的內心深處,還是有一處最柔軟的部位常常被深深觸痛,那就是兒子的身份。
自從一審敗訴后,祝小森的身份成了“懸念”,原本友善的鄉鄰不明就里,看他們的目光中不約而同地多了一絲復雜的成分。多少個更深人靜的夜晚,尚小鳳無法入眠,暗自垂淚:難道兒子就這樣活得不明不白?現在孩子還小,不太懂事,將來長大了,知道自己是個不被父親承認的孩子,對他會是多大的傷害?不行,無論如何得“證明”兒子的身份。她決定上訴!
可此時的尚小鳳連維持最基本的生活都艱難,哪有錢打官司?經人指點,她帶著祝小森來到了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他們的,是該中心專職律師馬艷艷。
聽完尚小鳳充滿屈辱的傾訴,看著祝小森略帶天真的目光里令人痛心的驚恐,馬律師不禁心頭一震,當場承諾:“你放心,我來幫你把這個官司打到底?!?/p>
對案情深入研究后馬律師發現,就現今科學手段來說,做親子鑒定是確定祝小森身份的最佳途徑,只有確定了孩子的身份,才能讓祝家順承擔孩子的撫養義務??梢粚彆r尚小鳳放棄了親子鑒定,審判人員卻沒有向她明確告知不做親子鑒定可能會導致敗訴的后果,由此看來,一審法官沒有履行必要的闡明權,也就不能保證程序上的公正?;谶@種情況,二審開庭前,馬律師首先向法院遞交了親子鑒定申請書。然而法院卻告知,祝家順外出打工,傳票及親子鑒定申請均無法送達。而且,根據有關規定,法院也無法強制執行。
馬律師迅速調整思路:既然無法做親子鑒定,那么能不能通過其他辦法確定這對父子的關系呢?她不由自主地想到了祝小森的弟弟祝小林,既然祝家順承認祝小林是他與尚小鳳的婚生子,如果能夠證明祝小森與祝小林是同父兄弟,不就能確定祝小森是祝家順的親生兒子了嗎?而且,祝小林就在母親身邊,做鑒定十分方便。為了確定這個方案在法理和生理上的可行性,馬艷艷多次向權威的河南省人民醫院遺傳研究所有關專家咨詢,得到的答復是 “現有技術能夠做‘同父鑒定’”。而且專家告訴她,從生理學上講,祝小森與祝小林系同一年出生,間隔時間短,且都是男孩,鑒定結果更加可靠,不亞于做親子鑒定。從法理上講,因為祝家順已經承認祝小林是他的親兒子,如果通過鑒定確定祝小森和祝小林是同父兄弟,那么就能確認祝小森也是祝家順的親生兒子。這一答復讓馬艷艷備受鼓舞,她遂向法庭遞交了“同父鑒定”申請書。
這一新型取證渠道受到了法庭的重視,法官們決定休庭合議,他們也意識到,在無法做親子鑒定的情況下,“同父鑒定”存在著依靠科學手段澄清事實的可能性,但考慮到二審時直接進行這種新型鑒定有可能對程序上的“完滿、適當”造成誤解,便沒有直接采納“同父鑒定”的意見,而是決定,將案件發回重審。
2006年2月25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案下發民事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新鄭市人民法院重審。
6月17日,重審開庭,被告祝家順沒有到庭,但形勢明顯開始有利于尚小鳳母子。以前,祝家順一直堅信,只要他不出庭,不配合做親子鑒定,法院就拿他沒辦法,如今,聽說“同父鑒定”也能確定他與祝小森的親子關系,他對抗法律的信心一下子便喪失殆盡。更讓人發笑的是,這個一直口口聲聲說祝小森不是他兒子的父親,竟偷偷主動到鄉派出所為祝小森補辦了戶口。
新鄭市人民法院對案件重審后認為,原告祝小森提供了村委會證明,并申請法院調取了鄉派出所的戶籍檔案,以上證據證明,原告系其母與被告祝家順的婚生子。因被告缺席,亦未向法庭提交反駁原告主張的證據,應視為放棄舉證、質證、反駁、辯論等權利和對原告訴請的認可,因此當庭宣判:一、確認原告祝小森與被告祝家順之間的親子關系。二、被告祝家順應于本判決生效后每年12月30日前給付原告祝小森撫養費1500元,至祝小森年滿18周歲止。法庭同時將祝家順每年給付祝小林的撫養費增加到了1500元。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被告祝家順沒有上訴,該判決最終成為生效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