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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機會的變化
封建時代的教育,一向為男性統治階級所壟斷,在傳統“男尊女卑”、“男強女弱”等觀念的支配下,女性受教育的機會受到很大限制,即使是富貴人家的女孩也不能到書院及地方官學讀書。廣大勞動婦女幾乎全是文盲,個別有文化的婦女,是靠父母教讀或請家庭教師,而許多成為種養能手和能工巧匠的婦女,其知識和才能則主要靠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家庭教育在廣西歷史上源遠流長,在學校教育還未出現之前,人們賴以謀生的生產知識和生活經驗的獲得,主要就靠家庭教育。20世紀20年代,國民基礎教育被大力推行,旨在掃除文盲。文盲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目不識丁的需要從速掃除的普通的文盲;另一種是沒有民族意識的略識幾字的政治上的文盲。在那個時期,廣西女童教育發展較快,入學率較高。1929年,全國小學女生有1304043人,占小學生總數的14%,女生數量最大者為遼寧,超過20萬,其次為山西,超過15萬,最小為新疆和寧夏,尚不及300人,廣西為5萬多人,屬于中等水平。當時,小學基本實行男女同校,教育以培養“貞淑之德”的女子為目標。
但在1923年以后,廣西小學已有教師傳播馬克思列寧主義等進步思想,如蒙山縣立高等小學的韋杰三等人積極在學生當中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1931年,廣西當局議決“推行義務教育計劃概要”案,提出全省學齡兒童均受初小四年級義務教育;1933年,廣西省政府根據雷沛鴻的建議,頒布《廣西普及國民基礎教育五年計劃大綱》等法案,在全省開展國民基礎教育普及運動,所有適齡兒童一律強迫入學,女子小學教育因而發展較快;1935年,在南寧城區12所小學中,女生1275人,男生2223人,女生占學生總數的36.4%;1936年平南中心國民基礎學校小學生12254人,女生3845人,占31.4%。可見3O年代廣西城市和鄉鎮的小學女生數量都大幅增加,女童入學率已走在全國前列。為了給婦女就業創造條件,廣西還大力發展女子職業教育,為廣西婦女謀取新興職業、拓寬就業領域提供了知識裝備。但是,20世紀20—30年代廣西婦女受教育程度并不高。1929年廣西大學還無女學生,大專以上大學3所,對其中2所進行統計,當年學生591人,其中女生l8人,占在校人數的3%,大大低于全國女大學生10%的水平,后由于醫學院招收女生才略有提高,可見廣西女性受高等教育的程度較低。男女獲得教育資源的差異,不僅影響到女子職業機會的取得和職業地位的提高,而且會妨礙女性對經濟資源的占有,這樣便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教育資源占有(男多女少)——職業地位(男高女低)——經濟,社會資源占有(男多女少)——教育資源的再取得(男多女少)。層層相因,從而直接導致男女就業機會獲得的不均等以及經濟地位的差異。
二、經濟權利的變化
社會經濟生活的核心,是物質資料的生產,女性在物質資料生產中的參與程度及其發揮的作用,制約著女性的經濟地位和家庭地位。經濟是否獨立,是衡量女性社會地位的首要尺度。女性的經濟地位,從根本上說,是由社會的基本經濟制度所決定的,不同社會制度下的生產關系不同,婦女所處的經濟地位也不同。在私有制經濟關系中,婦女缺失對生產資料的占有權,也就喪失了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獨立地位。在傳統社會,廣西地區由于生產力比較落后,絕大部分婦女與男子一樣“俱事耕鋤”,普遍存在著“男婦耦耕”現象,特別是少數民族婦女。如壯族婦女在經濟生活中的作用即十分突出,在不少的家庭,女性往往是家庭經濟的主要支撐者。隨著近代中國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展,一批新興的女性職業出現,從與消遣有關的娛樂、服務,逐漸擴展到近代工業、手工業、商業,乃至文化、教育、醫療、衛生、體育、政治、軍事等方面。女性職業不再僅是下層女性迫于生計不得不為的事,中上層女性也因時代潮流所趨而走向社會、從事職業,以求經濟獨立和人生價值的實現。謀求職業已成了婦女發展的重要標志,但女性從事新興職業畢竟還有很大的局限,婦女走出家門的比例還很小。廣西地區因為工業落后,為婦女提供的就業機會相對較小,工人中婦女所占比例要小于全國平均水平。據1924年統計,廣西各類工廠有數十家,僅有印刷、染織等寥寥無幾的幾間工廠有女工265人,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半熟練工和不熟練工。1925年、1935年、1941年全省公營企業女工人數分別為90人、283人、792人。與同時期全國女工相比,廣西女工人數要少得多。雖然女性就業、謀生的空間在擴大,就業結構也開始朝著發揮女性優勢的方向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經濟上的獨立,但經濟收入上女性與男性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
三、家庭地位的變化
20世紀20—3O年代婦女婚姻家庭生活發生了深刻變化,出現了一些新潮的現象,最主要的表現是主婚權利、媒介形式、擇偶標準與范圍、離婚再嫁等方面的開放和自由。為解決婦女的婚姻問題,政策規定要破除傳統的婚姻陋俗。為減少婚姻糾紛,1936年,廣西省政府頒布《取締招贅入贅辦法》;為革除婦女嫁后“不落夫家”的陋俗,1933年3月,省政府制定了《廣西省改良風俗規則》,組織民團干校學員下鄉動員,鄉村政府采取強制性措施。如省政府電思樂縣“取締女子嫁后不落夫家規則,對違者處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之罰金,或十五天以下之拘役,家長縱容處同樣處罰。”f4l使許多婚后不落夫家的女子紛紛到夫家生活,改變了鄉村的一大陋俗。針對早婚現象,政府規定:“凡男子未滿十八歲、女子未滿十六歲,不得結婚,違者處其家長或當事人十元以上百元以下之罰金。”規定了結婚下限年齡,對早婚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從法律上禁止了指腹婚、童養媳等舊俗,使婦女在追求婚姻自主時能尋求到法律的保護。對于婚俗禮儀,也有相關規定:“①訂婚禮物最多不得超過20元,結婚禮物不超過160元,男女雙方不得向對方強求財物;②來賓送禮不得超過2元,婚家以茶會宴友,也可設宴,但每席不得超過3元,繁盛城市不得超過l0元。”1935年5月,省政府頒布《集團結婚辦法》;1937年2月,又頒布集團結婚《須知》,指導各地實施。集團結婚既革除了婚禮糜費的陋習,又體現了婚姻當事人的意愿,因而廣西各縣都大力宣傳,有條件的縣如羅城縣、天保縣等都舉行過。正是由于政府采取了這些積極措施,廣西婦女爭取婚姻自主權的斗爭才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文明結婚和集團結婚等新式婚禮才能與全國其他地區同步發展。翻新式婚禮在許多縣鎮推行,甚至最新流行的集團婚禮也在‘南寧、桂林等地舉行過,一些邊遠地區也受到了這種新式婚禮的影響。在廣西武宣縣,其新式婚禮參照舊式婚禮與文明結婚的許多長處,辦得頗具特點。其禮儀為:“服色:新郎新娘均著現定禮服。迎親:花轎一乘、彩燈一對或迎親旗兩面,上寫‘某姓某堂親迎’等字。新郎新娘各帶繡花壹朵,或彩球一個于左襟。
由介紹人導新郎至新婦家行奠雁禮。新郎向女宅祖堂行三鞠躬禮,向岳(丈、母)行三鞠躬禮。禮堂前交叉國旗。”隨著中國社會的轉型,傳統婚姻家庭制度開始逐漸向現代婚姻家庭制度轉變。傳統社會,廣西與全國各地一樣實行封建大家庭制度,富戶多是聯合家庭,貧戶也一般采取直系家庭形態,即一個孩子及其妻、子與雙親共同居住和生活的家庭形態。傳統社會家庭一般是“三代同堂”、“四世同堂”,家庭規模較大,人口較多,平均每戶家庭人口保持在6人以上。在國民革命初期,中國家庭規模呈現由大到小的發展趨勢。當時一對夫婦基本生育2至4個子女,也就是說由一對夫妻及其子女所組成的核心家庭占絕大部分。夫妻是家庭的核心,夫妻感情支配著家庭的存在與發展,婦女比在大家庭中有更多的機會來參與家庭事務的決策,從而更有利于婦女自身的發展。因此,家庭規模的日趨縮小反映了婦女家庭地位的日益提高。豐縣臨時蘇維埃政府成立宣言中有這樣一段話:對于婦女,禁止買賣婚姻。離婚、結婚絕對自由,禁止重婚。中國傳統社會離婚是男子的特權,婦女沒有提出離婚的權利。
20世紀20—30年代,這種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女方主動提出離婚不僅僅出現在上海等大城市,在其他城市也有出現。廣西婦女離婚的人數也日益增多。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自主權增大,是由于受到西方個人主義思潮的影響,受到“戊戌”和“五四”時期兩次思想啟蒙運動的洗禮,夫妻間的“感情”因素已成為維系婚姻關系存續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當時,中國城市社會的婚姻家庭關系已開始由傳統的“功能型”向現代的“情感型”轉變。這種轉變,無疑標示著中國傳統婚姻家庭關系所賴以維系的社會觀念、社會態度,乃至社會制度逐漸趨于消解。還有一個原因是女子有職業后,經濟地位的改變使她們逐漸擺脫了對丈夫和家庭的依賴,減少了她們因離婚而帶來的經濟上的后顧之憂,從而使她們在離婚問題上有了更大的主動權。婦女地位的提高,對推動社會發展和進步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占社會人口一半的婦女,婦女素質的高低對社會發展有著重要影響,低下的婦女素質將延緩社會的發展,形成一種后墜力量;反之,婦女素質的提高和才智的發揮,將會形成社會發展的推動力,加速社會發展的進程。國民革命初期,婦女在教育、婚姻、職業等各個方面都發生了深刻變化,這些變化發展對廣西社會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但是女性在職場上的邊緣化地位不容忽視,這是歷史的遺癥,不可能消弭于旦夕之間,它的改變需要社會整體的進步,包括生產力的發展、思想的解放和社會結構的改革,更需女性自身的努力,從精神上和物質上建構獨立而完整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