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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男女生就業率角度比較分析看出,除去70位選擇升學深造的畢業生,我院其余的237位2012屆畢業生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有226位已經選擇了就業崗位,同時男女生在就業率上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其中,男生就業率92.7%,女生96.42%,總體就業率95.36%。
法學專業學生就業“難”原因
(一)招生計劃之“擴大化”與實際人才需要的錯位。目前,從全國范圍內來看,我國有600多所高校設有法學專業,每年法學畢業生多達三十萬之巨。盡管我國不斷加強依法治國,需要大量法律專業人才,但實際上社會和市場對法學學生的需要遠遠小于每年各高等院校輸出的法律人才數量。較多的畢業生走向就業市場,使得法學畢業生的就業壓力逐年加大,找好工作的機會越來越少,找好工作的難度越來越高。怎樣在紛繁復雜的就業環境中占有一席之地,也就成為應屆畢業生和負責就業工作的老師必須面對的考驗和挑戰。
(二)培養目標之“理論化”與用人單位更看中務實能力的錯位。絕大部分法學專業學生在四年專業學習到的知識是書本到書本的內容,盡管在幾年間中,學院會提供一些實習的機會讓學習去了解現實生活、了解實際工作中具體法律的運用,但實踐技能和專業動手應用能力還有較大程度的欠缺。而在實際就業中,一些用人單位對招聘員工的初步要求是畢業生要有實際的辦案經驗和獨立開展相關法律實務的能力,這種招聘要求在畢業生中似乎很少有人能夠達到,結果是用人單位招聘不到適合的員工,而法學專業畢業生又難以找到適合的工作。這種學生所學專業知識與用人單位的實際需要形成的巨大差異,一定程度地延緩了法律相關行業的發展,也阻礙了法學專業學生的順利就業。
(三)學生就業觀念“偏差化”與就業崗位實際的錯位。首先,部分學生的就業觀念存在偏差,一味追求公務員等職業,沒有綜合考慮就業形勢和自身素質條件。還有部分沒有通過司法考試的同學,面對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或公司職員崗位興趣不足,轉而來年再考司法考試;有的同學寧可當年不就業,也要來年再考公務員、研究生,這樣的同學人數不在少數。其次,學生的競爭意識不足,導致在競聘過程中競爭力不強。畢業生平日缺乏職業規劃,競爭意識不強,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競聘幾次落選后,心灰意冷,選擇退縮,對后續的就業工作造成不利影響。
解決法學專業大學生就業難的策略
(一)學校應積極開展就業指導活動。1.積極為畢業生提供大量公檢法實習機會。高校法學院應該積極建立專業實習基地來增強學生對專業知識的理解、領悟能力,提高學生的實踐技能。在實習基地安排上,應盡量滿足學生自己選擇實習基地的要求,賦予學生結合自己就業方向選擇實習基地的自由。事實上,學生通過實習基地的學習和實踐,得到了絕大多數單位的贊譽和肯定,為其日后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人文基礎。2.建立年級、班級就業工作小組,加強就業指導。在學生就業工作中,學生是就業的主體,輔導員要加強就業指導。指導的形式多樣,如開展司法考試的復習、備考,就業經驗交流,就業技能競賽等,提高學生的就業能力,讓學生主動找尋就業機會,提高就業能力,確保畢業生的就業質量。3.建立就業情況通報制度,發動、激勵全院師生參與就業工作。高校法學院建立每周面向全院師生通報就業信息一次的制度,有利于院師生了解畢業生的就業情況,及時對畢業生就業給予關懷與幫助。通過通報讓全院師生及時了解各班級、各個人具體就業情況,進而對需要進行重點關注的學生重點提供幫助。通報制度在提醒相關老師關注學生就業的同時,也使各個班級及時了解其他班級畢業生的就業狀況,有利于班級之間形成“比、學、趕、幫”的良好局面。
(二)政府為促進法學畢業生就業提供政策支持。1.大力拓寬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渠道。首先,政府應鼓勵法學專業畢業生創業。在針對法學學生創業方面,政府可以通過比如減少該部分畢業生創業前期的稅費、給予他們相應資金支持等方式鼓勵法學畢業生創業。其次,幫助大學生轉變思想,使隱形的就業渠道變為顯性。目前,我國中西部急需大量的政法人才,但大多數法學畢業生還是關注沿海大城市的律師和政法機關,這就使得本已存在的就業渠道人為地“狹窄化”,政府應該加強引導宣傳,提高邊緣地區政法人才實際薪酬待遇,提供政策上的優惠和支持等,使得基層工作機會得到更多法學畢業生的青睞。2.積極為促進法學畢業生就業掃清制度障礙。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是為公、檢、法及其他法律實務部門輸送優秀的法律人才,但在我國存在兩大現象:一是大批非法學專業的畢業生甚至是未接受過正規教育的人進入法律職業界,如擔任法官、檢察官、警察、公證員、律師及其他立法、執法人員;二是相當數量的法學畢業生不能從事法本職工作。法學教育應與法律職業緊密聯系。因此,政府應該對當前的法律職業做好專業限制,把更多優秀的法學人才從事和專業相關的工作。3.改革法學教育。第一,政府應促使各高校根據市場需求來合理調整專業設置及招生人數,面向社會、市場辦學。在遵循供求規律的基礎上增加符合社會需求的專業設置,減少或取消教學質量不高、設置不合理的部分高校法學專業。第二,加快高校法學的教育與教學的改革。正如2013年全國“兩會”召開時全國政協委員、上海交通大學黨委書記馬德秀委員所說,為推動和促進大學生就業首先要更加重視分類指導。對于重點高校,她建議學生嘗試適應全球化趨勢,在海外實習和就業領域進行率先探索。
(三)家庭與社會應與學生互動統籌協調合作促就業。實踐證明,就業過程中僅靠學院政工教師單方面努力是遠遠不夠的,應該把學院專業教師、學生家長和學生自身的優勢結合起來,多方面提供就業信息和門路,學院保持和家長的定期聯系,形成“學生主動、學院輔助、家長督促”的良好互動,開辟多元就業的新路子。學院將定期畢業生就業信息情況,讓學院每位老師都了解學生就業情況的最新進展,充分發揮本科生導師、系主任等專業老師在就業指導及就業統計過程中的作用。
(四)法學畢業生自身應不斷調整和改變就業觀念,提高就業能力。從自身而言,法學畢業生要轉變就業觀念,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如法學畢業生要努力開拓就業空間,不要把眼光只停留在大城市的律師和政法機關上。如上提到,國家目前中西部急需大量的政法人才,在國家也需要大量的法學畢業生支援邊緣地區建設時,法學畢業生應該樹立基層意識和奮斗意識,到基層錘煉自己。另外,法學畢業生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多方面鍛煉自己。目前嚴峻的就業形勢使得供方市場魚龍混雜,但是金子總會發光的,所以大學生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在校期間盡量通過司法考試,多讀一些經濟類的讀物,有可能的話參加職業技能的培訓,多掌握幾種職業技能。
作者:劉青單位: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