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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金需求1.農戶農業生產資金需求農戶是農業生產中最基本的單位,農戶資金借貸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由農戶組成的農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狀況。本文根據王雙正(2008)的觀點將其分為以下三個類型(見表1)。從表1中可以看出市場型農戶由于從事專業化、規模化生產,資金需求量較大,又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來承擔貸款風險,因此一般金融機構更愿意將貸款投放給這類農戶;貧困型農戶主要以傳統農作物植為主,收入來源單一,金融機構出于信貸回收風險考慮也不愿意投放貸款,貧困型農戶只能依靠財政扶貧性資金和親友借款來維持生計。資料顯示截至2010年末湖北省農村貧困人口仍高達589.81萬人,脫貧形勢不容樂觀。處于中間地帶的維持型農戶收入來源多元化,借貸風險較小,金融機構也愿意在有人擔保的條件下發放貸款。2.農村小微企業資金需求小微企業融資一般會優先考慮從正規金融機構貸款和親友借款,根據張新美(2011)在湖北宜昌、荊州、黃岡、十堰等地區70多天的實地調研發現,農村小微企業實際融資行為與融資潛意識偏好相背離。除了親友借款外,農村小微企業從民間借貸的比例高于從銀行、信用社等正規金融機構獲得的貸款。小微企業融資需求迫切,雖然正規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相對較低,但是審批時間長、手續復雜、貸款金額較少,迫使農戶通過民間信貸來補充,不得不忍受高息貸款之痛。
(二)資金流向筆者根據2003-2008年的存貸款數據,將湖北農村信用社與全國信用社存貸情況進行了對比。根據表2可以看出,湖北和全國存款與貸款之間的差額都在不斷擴大,存貸比率逐年遞減。國家的惠農措施在湖北農村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湖北省農村資金的凈流出大于凈流入,農村資金的自給率依然不足,湖北省農村資金存貸比遠低于全國水平,湖北農村的資金外流現象比較嚴重。
二、湖北農村金融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發行業務功能弱化為“糧食銀行”,支農作用逐漸萎縮。由于農發行采用信貸配給的方式,只是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政府的特殊需要來發放貸款,并不關注利率和貸款的風險,使得政策性金融資金使用效率低下。(2)中國農業銀行大部分信貸資金轉向城市及大中型企業,農村地區的網點正在撤離。有調查顯示湖北省內農業銀行縣域以下在2001-2004年間的貸款比例從44%劇烈下降到16%,農行基層農業貸款比重減小,資金投放越來越少,支農作用日益被邊緣化。(3)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長期以來在農村只吸收存款而不發放貸款,抽走了農村大量資金,成為農村資金外流的“主兇”,使得原本脆弱的農村經濟雪上加霜。為增加盈利,郵政儲蓄銀行將從農村獲得的大量存款轉移到城市獲取利差,使得郵政機構原來服務于“三農”的市場定位化為泡影。(4)商業銀行大規模從農村撤離,農信社在農村信貸中處于壟斷地位。農村信用社利用在貸款利率方面享有的獨立定價權及其壟斷地位,在向農民貸款時采用的利率普遍上浮,使得農村借貸的成本大大提高。(5)民間金融機構是非正規金融機構,信貸風險較大。由于大部分民間金融機構經營管理較為混亂,多為無序經營,并且沒有建立嚴格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審計制度,從業人員素質普遍不高,農村地區在產生融資糾紛后容易引發暴力犯罪等不穩定因素,存在較大風險。
現階段農村金融機構不能滿足新農村建設和農業發展的要求,促進“三農”發展,農村金融市場改革勢在必行。
(一)完善農村金融市場政策法規首先,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相關法律體系,制定稅收優惠補貼、利率補貼等優惠政策來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村提供貸款,繼續為政策性金融機構進行財政支持等,為農村金融體系的運行創造有利的政策環境。其次,政府應改進農村金融監管,對正規金融機構和非正規機構建立特別的監管框架來提高農村金融運行效率。
(二)引導農村金融市場主體改革創新第一,加強政策性和商業性金融的支農力度。湖北農村市場政策性金融的實施主體主要是農業發展銀行,湖北農發行應當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合適的支農方案,發揮政策性金融的優勢,在完善職能和組織機構體系的基礎之上進行商業化改革。農業銀行應更多支持普通農戶的融資需求,創新產品服務體系,構建適合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型管理模式,增加加大對縣域支行的政策傾斜和資金投入。郵儲銀行需改變其農村“抽水機”的角色,除實行農村小額質押貸款外還應利用儲蓄獲得的大量存款承擔相應的支農義務,同時可以發展一些農業保險和理財產品,滿足農村多元化需求。第二,強化湖北合作性金融體制改革。當前的農村信用合作社長期產權制度不明晰,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管理職權和責任不到位,應按照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深化改革,組建股份合作制的農村商業銀行,向現代公司發展模式轉變。第三,規范湖北農村民間信貸。對民間信貸的規范一方面要降低農村金融市場的準入門檻,鼓勵有能力的民間機構發揮作用;另一方面對條件不合格、審核不達標、未注冊備案的機構要堅決取締。在對民間金融機構監管體系的設置上應做到監管主體多元化,使其相互牽制,降低風險。
(三)減少農村資金外流解決農村資金外流問題就要解決農村金融機構的存貸款利率問題。涉農存貸款利率放開后,可以有效地通過溢價降低涉農服務的商業風險、成本,激發金融機構發放支農貸款的積極性,有效遏制信貸資金進入其他行業。完全市場化的存貸款定價可以發揮利率杠桿作用,實現農村金融資本的合理配置,促進地區經濟發展。
(四)積極開展金融服務創新金融機構應立足不同地區農民和農村的現狀和特點,加快農戶信用等級建設,在信用等級管理的基礎之上進行合理創新,不斷開發新的金融產品,應加快發展農村理財和投資咨詢服務,針對不同的服務環境,提供多樣化和差異化的金融服務。
作者:王譽佳單位:武漢東湖學院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