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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校舍項目工程建設,切實加強項目工程的管理,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加強校舍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校舍是中小學幼兒園辦學的基本條件,校舍建設的質量和標準關系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關系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近年來,全區上下認真貫徹教育優先戰略,著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加大了對校舍建設的項目管理和資金投入,校舍安全建設取得新的成果。因校舍安全不斷動態變化,我區仍有部分校舍存在安全隱患,急需進行改造;同時有不少學校校舍面積不足,不能滿足教學需要,應盡快進行新建。年,國務院統一部署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提出:“要把學校建成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年,省市對學校標準化建設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為切實解決“入園難”問題,年省市區制定了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明確了建設任務目標和完成時限。根據全區總體規劃和我區目前工程進展情況,中小學和幼兒園校舍建設任務仍然十分繁重。各鎮(街道)、各部門要本著對師生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切實增強加強校舍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區政府將成立中小學幼兒園校舍建設工程領導小組,各鎮(街道)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具體負責中小學幼兒園校舍建設工作,確保校舍建設的順利實施。
二、加大投入,認真落實區鎮(街道)資金分擔比例
為充分調動鎮(街道)校舍建設積極性,按照“校舍建設工程資金以區為主、鎮(街道)籌集配套資金為輔”的原則,進一步提高區財政校舍建設項目補助資金的比例。
(一)區鎮(街道)資金分擔比例。對列入區政府建設計劃的校舍建設項目,所需建設資金由區、鎮(街道)財政共同承擔,區、鎮(街道)財政分擔比例為8:2。為達到建設項目盡快開工建設,校舍建設項目開工前區財政預撥10%的建設資金,用于勘探、設計、環評、審圖、建筑許可證辦理等各項籌備工作;開工后,嚴格按照工程進度、審計結果及合同約定進行支付。
(二)加大資金籌措力度。各鎮(街道)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校舍建設和配套設施建設的投入,確保列入鎮(街道)財政預算。為明確責任,落實任務,校舍建設項目開工前,由區教體局與項目所在鎮(街道)簽訂責任書,確保鎮(街道)配套資金及時到位,杜絕學校出現新的債務。要拓寬資金籌措渠道,鼓勵社會各界捐資捐物支持中小學幼兒園校舍建設。
(三)認真落實減免規費。中小學幼兒園校舍建設過程中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免收;涉及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在服務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各有關單位從支持教育事業發展的角度予以減收或免收。
三、規范管理,嚴格執行項目建設基本流程
中小學幼兒園校舍建設項目由區政府統一組織,區教體局負責牽頭實施,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密切配合。
(一)科學論證,編制規劃。各鎮(街道)要摸清中小學幼兒園現狀,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地域特點、教育發展水平等實際,依據相關文件法規制度,統籌考慮學校總體規劃,科學制定校舍項目建設計劃。中小學幼兒園要在規劃建設圖中明確標示出建設項目位置。
(二)申報項目,提請審批。各鎮(街道)向區教體局提交中小學幼兒園建設書面申請報告,報告要包含建設項目名稱、建筑面積、建筑類型、建筑結構、預算資金等基本信息,鎮(街道)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公章。
(三)完成立項,組織實施。區教體局與區財政局對建設項目共同審定。經分管區長審查并報區長同意后,以區政府辦公室文件形式,安排至各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建設項目學校幼兒園作為責任主體,履行建設單位的業主職責。建設項目學校幼兒園要到區發改局完成基建項目立項工作。待區發改局同意立項后,相關部門依據職能出具相應審批手續。
(四)公開招標,陽光操作。每個環節均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管理相關規定,確保公開透明。嚴格按照“先勘探,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進行地質勘查、圖紙設計,每個環節均簽訂書面合同。根據施工圖紙編制工程預算,報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確定招標控制價,由區政府采購管理局組織實施招標。
(五)強化監管,確保質量。中小學幼兒園校舍建設項目建設要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統籌協調有資質的勘察、鑒定、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校舍勘察設計應符合《巖土工程勘察規范》、《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中小學校建筑設計規范》、《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術要求》等規范。要嚴格落實工程建設管理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各項制度。要督促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嚴把建筑材料質量關和采購關。
(六)組織驗收,竣工審計。堅持校舍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的原則,嚴把工程驗收關,確保驗收合格一處,安全達標一處,對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工程,依法追究各環節責任人的責任。建設項目竣工后,區政府指定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工程竣工審計,并出具詳實的工程審計報告,作為區財政局撥付建設資金和工程結算的重要依據。
四、明確責任,確保校舍建設項目順利實施
(一)監督檢查。對納入建設項目的校舍建設工程實行全過程監管。區中小學幼兒園校舍建設領導小組將對工程規劃、立項、勘察、設計、招投標、施工管理、質量安全、資金管理、竣工驗收、預決算審計、檔案管理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定期通報工程進度,向社會及時公布,并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共同監督。
(二)落實獎懲。實行中小學幼兒園校舍建設項目考核獎懲制度。對配套資金落實不到位的鎮(街道),區財政部門將從年度調度款中扣除相應金額,由區財政統一集中支付。區政府將中小學幼兒園校舍建設完成情況納入對鎮(街道)政府教育工作年終考核項目內容,對完不成建設任務的鎮(街道)從得分總值中扣減50%。
(三)責任追究。建立健全校舍建設工程質量與資金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因學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導致師生傷亡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選址不當或建筑質量問題致人傷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間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建設、評估鑒定、勘察、設計、施工與工程監理單位及相關負責人員對項目依法承擔責任。對因工作不力或違規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隱患或事故的,人為因素影響項目進度或延誤工期的,擠占、挪用、截留、滯留工程資金的,違規亂收費的,疏于管理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以及出現其他重要責任事故的行為,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