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深化國有企業體制改革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體制改革,切實做好職工的轉制安置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并經全體職工大會和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企業的總體情況
1、基本情況
縣市場建設開發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主要為開發建設邊貿城(即工貿城)而興辦的公司,因工貿城建設耗資大又長時間沒有發揮其應有的經濟效益,造成公司嚴重虧損,并無法償還其所欠的巨額債務,該公司于年5月14日向縣法院申請破產,經法院裁定依法宣告破產。資產處置及債務清償,依照《破產法》相關法律及有關文件精神執行。現有資產已于年12月由縣城投公司從相關資產公司收購接收。
2、人員情況:職工總人數11人。其中:調任新崗位1人,在職職工8人,退休職工2人。
二、安置對象
縣市場建設開發公司在編在冊并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正式職工、退休人員。
三、資產處置及職工安置補償辦法
(一)資產處置及債務清償,依照《破產法》相關法律及有關文件精神執行。現有資產已于年12月由縣城投公司從相關資產公司收購接收。
(二)企業原欠發的職工工資于此次安置時一次性補發。
(三)職工安置補償辦法。
1、在職職工
(1)每名職工發給安置費基數4000元;再按工作年限,每一年按本人年12月調整后的月崗位技能工資的標準發給工齡安置費。工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12月31日。
(2)為在冊職工8人預繳年1月至2015年12月共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負擔部分192940.8元,補交年至2010年單位負擔部分51568元。企業負擔部分由企業負擔,個人負擔部分由在職職工在每年的12月底以前自行到縣社保局繳費。預繳后,因政策原因提高繳費基數不足部分的養老保險費,全部由個人負擔。
(3)根據市勞保字[]257號文件規定,為在冊職工8人辦理1年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單位負擔部分的保險費10948.61元,個人負擔部分由個人承擔。企業轉制后醫療保險費由職工按規定的程序繳交到醫療保險部門。以預留資金為限,轉制后醫療保險費若因國家政策性再調增,提高標準部分由職工個人繳交。
(4)職工領取一次性安置費后,其國有企業職工身份自行消失。對不愿采取一次性安置的職工,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將其職工身份保留,并隨轉關系將40元/月檔案掛編費及220元/月基本生活費(含繳社保費用)總計三年費用一次性上交縣人才交流中心,由縣人才交流中心為其辦理工資調整、正常退休、工作調動手續。期限三年,三年期滿后若未上崗就業,其勞動關系自行解除。
2、退休職工
根據勞保字號文件規定,為退休職工2人繳交預留10年單位負擔部分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27074.23元,個人繳交部分由個人負擔。以預留資金為限,轉制后醫療保險費若因國家政策性再調增,提高標準部分由職工個人繳交。正常退休職工已進入社保,由縣社保局發給退休費。
上述人員中原欠企業公款和已領取預付安置費、代繳社保費等款項者應如數歸還或抵扣后,方可簽訂解除勞動關系協議,發放有關安置費用。
四、轉制(破產)所需費用測算
(一)付原欠職工破產前14個月工資,7人共18564元;
(二)職工安置費用
1、職工安置費84647元
(1)基數:4000元×8人=32000元
(2)工齡安置費:共52647元
2、為在職職工預交5年養老保險費8人共計192940.8元(不含個人負擔部分)。
3、為在職職工8人預交1年醫療保險費、退休職工預交10年醫療保險費2人共計39366.84元(不含個人負擔部分)。
4、補交年1月至2010年12月養老保險費單位負擔部分51568元。
5、繳交檔案管理費及社會化管理服務費12000元。
以上費用預算合計為399086.64元。
五、安置資金來源
安置資金從破產企業房屋租賃收入中安排。
六、其他事項
企業轉制后,職工(含退休職工)黨、團組織關系及計劃生育、戶籍落戶等關系,一并轉入其現居住所在地的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進行屬地化管理,轉遷費用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