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區縣校區隱患查除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切實加強我城區學校(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安全隱患大排查督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活動,做到對各學校(含幼兒園,下同)安全隱患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進一步夯實各項基礎工作,完善長效工作機制,有效控制各種危害師生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大排查活動工作的領導,經研究,決定成立江南區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隱患大排查活動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分管教育工作副區長
副組長:城區教育局局長
成員:由安監、綜治、交警、城管、住建、國土、環保、交通運輸、衛生、文化新聞出版體育、食品藥品監管、消防、應急等部門主要領導組成。
三、排查內容
(一)各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師生乘車管理情況,包括:對學生進行遵守交通規則,自覺抵制、制止超載等教育情況;學校校車的車型、車號、購車時間、行駛里程、車輛所有人等以及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情況;購買或租用專門用于接送師生的機動車輛經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情況;接送師生的機動車駕駛員具備合法資質及安全駕駛經歷情況;教育部門與學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等情況。
(二)學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設的落實情況;門衛值班、校內巡邏、學生外出請、銷假情況;重點部位安裝監控系統和報警設備情況。
(三)學校消防、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落實情況;學生是否有私拉亂扯電線,是否私用熱得快、電爐等高功率用電設備情況。
(四)學校鍋爐、燃氣、電氣、體育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放射性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情況;游泳池、實驗室、禮堂、食堂、學生宿舍,特別是租用的學生宿舍和底層商用的學生宿舍等重要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情況。
(五)學校圍墻及危房使用情況;圍墻、校舍存在安全隱患情況,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圍墻、校舍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情況;有基礎建設的學校施工場地隔離帶安全警示情況。
(六)日常安全教育課時安排情況和課外安全教育的情況;學校向學生提供餐飲食堂是否獲得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批準及提供給學生休息(午休)場所是否獲得消防部門批準的情況。
(七)應急預案制定和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情況。
(八)食品安全、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實國家食品安全和衛生管理規章制度情況。
(九)校園周邊網吧、游戲廳、無證攤點、流動攤點、書刊報亭等營業場所情況;校內或校園周邊有可能危及師生安全的精神病患者或疑似精神病患人員情況。
(十)學校安全穩定責任制和安全工作規章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十一)其它可能對學校(幼兒園)師生產生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主要任務與工作步驟
(一)排查階段:
1、由各學校自行開展自檢、自查、自糾工作。
2、由城區教育局從各學校抽調人員組成若干組,組織對學校隱患進行排查并督促整改。
(二)城區督查階段:
由城區教育局牽頭,分成4個督查小組對各學校隱患排查情況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第一小組由教育局黨委書記帶隊,安監局、國土分局、環保局、江西鎮、沙井街道辦事處各派1人,負責對江西鎮、沙井街道學校(幼兒園)的督查;
第二小組由教育局長帶隊,安監局、綜治辦、交警五大隊、住建局、江南街道辦事處、福建園街道辦事處各1人參加,負責對江南街道、福建園街道學校(幼兒園)的督查;
第三小組由教育副局長帶隊,安監局、衛生局、交警五大隊、交通運輸、延安鎮、蘇圩鎮各1人參加,負責對延安鎮、蘇圩鎮學校(幼兒園)的督查;
第四小組由教育副局長帶隊,安監局、衛生局、交警五大隊、公安、城管、文化新聞出版體育局、食藥分局、消防各1人負責對城市民辦學校(幼兒園)的督查。
請各有關單位上午下班前把參加督查人員名單報到江南區教育局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城區政府各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本次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成立排查工作領導機構,結合本地本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實對本地本學校的排查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明確分工、明確責任,狠抓排查治理措施的落實。
(二)深入開展排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城區政府各部門和各學校要對本地本校的排查活動負責,要全面徹底進行排查,切實把學校安全隱患摸準查清。
(三)強化治理。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城區政府各部門和各學校要認真匯總、梳理。認真對待每個問題,深入查究問題存在的原因,著重在解決問題上下功夫,進一步落實人員、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努力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
(四)嚴肅責任追究。對于該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沒有發現,或發現了隱瞞問題不報,或發現了隱患沒有及時整治,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要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對負責人實行責任追究。
(五)參加排查和督查的有關單位及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嚴防走過場、草率應付,力戒形式主義,務求實效。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和問題,要認真做好記錄登記,要如實反映存在問題,同時要分級分類建立隱患整改數據庫。對排查發現一般性隱患和問題,要進行立即整改;較嚴重的隱患和問題,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限期整改,凡工作不認真,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